Re: [心情] 阿嬤被叔叔一家趕出門

作者: rengood (薛)   2018-02-14 01:17:56
原po可以考慮的法律途徑如同許多鄉民所說的,應該是可以主張撤銷贈與
畢竟阿嬤住在你叔叔家,你阿嬤才移轉土地給他,這點一定要講清楚,
法院才會認定你阿嬤的贈與是有負擔的,因此當你叔叔不扶養時,不履行這個負擔,
法院才有理由可以撤銷。
另外也可以要求你叔叔給付扶養費,算是給他的處罰,反正都告了,一起請求算了。
至於遺棄罪,應該是幾乎不會成立。
遺棄罪成立必須你阿嬤是無維持生存之必要能力,但你阿嬤如果還健康的話,不是什麼
無法行動等等,這個最就不會成立。
而且就算認定阿嬤無法自行維持生存,因為你爸爸跟你叔叔是處於同一扶養順位,只要
你爸爸可以扶養,你阿嬤沒有生命身體之危險,你叔叔就不會成立遺棄罪。
至於強制罪,也就是你叔叔應換門鎖,不讓你阿嬤回家,應該可以成立。
就看要不要撕破臉囉~~~
作者: jonsauwi (JBY)   2018-02-14 01:26:00
推認真文,不過我覺得那位阿嬤應該狠不下心告兒子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18-02-14 01:51:00
可以
作者: Miriamlai (Iler)   2018-02-14 01:51:00
所以這種沒良心的兒子是自己寵出來的...
作者: Bingru (Zou)   2018-02-14 07:01:00
作者: iamleaf47 (LEAF.)   2018-02-14 08:31:00
推~不過遺棄罪不需沒有行動能力,只要年紀大沒有謀生能力應該就成立。
作者: rengood (薛)   2018-02-14 09:57:00
回樓上,遺棄罪的客體很嚴格,畢竟只是單純年紀大,不會被認為沒有謀生能力,沒工作跟無法工作,還是有一段差距。否則不會動用到不算低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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