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貧民勞基法分析(1) 一例一休該修嗎?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8-01-08 22:15:19
此文為保護人身資訊安全,請友人代PO。
原文來自八卦板。寫作者(原PO)是女生,上PTT常駐女板。
想將這兩篇文章獻給所有辛苦工作的女孩。
看了這兩個月勞基法修法抗爭的新聞,覺得自己應該要做點什麼。
身為勞工行政體系的一份子,我也在勞動基準法的領域服務過,
(怕被服務機關查水表,所以只好找代po...)
雖然已經離開該服務機關,對於這次修法的內容仍然只有大嘆悲劇而已,
版上有過很多關於勞基法的討論,
希望和大家分享一些看法,最好能在三讀前最後試著帶個風向,
希望大家能勇於挺身爭取自己的權益。
這篇先跟大家談勞基法的前世今生:
一例一休為什麼要修,跟一例一休為什麼被罵。
一例一休的起點:
105年12月修正的勞動基準法究竟為什麼要修?
104年立法院就已經拍板確定,
105年1日1日起要實施週休二日,
--這裡指的週休二日並不是讓你週六週日不用上班
而是一週裡至少能休兩天
將工時從2週84小時下修成單週40小時制,
維持7天裡面應該至少有1天例假的規定(這裡講的時間不含加班)
每位勞工的年休假從110天變成116天。
(計算過程:舊制以一年52週算,2週休3.5天,外加19個國定假日=110天,
新制以一年52週算,1週休2天,外加12個國定假日=116天)
但是已經工作的各位,你有感覺到105年你的休假變多了嗎?
一部分的人可能早就過著週休二日的生活,沒有感覺作息有太多的影響,
但如果你任職的公司沒有跟進週休二日,是什麼原因讓你沒有過上週休二日?
答案是:週休二日不能只靠減少工時來作。
過去減少工時的作法:
一週48小時→2週84小時→一週40小時
聰明的老闆們採取的策略是:
那我控制在40小時以內,那還是可以合法多排幾天班給勞工上呀?
於是週六上班的診所,把休息日拆成半天。
週三休半天,週六就有半天可以上班了;
百貨公司跟旅宿業全年開張,作法更激烈,
員工每天排『7.5』小時班,這樣每天省0.5小時,
再搭配變形工時把2週、4週或8週裡面,
每天0.5小時湊一湊也有個2天3天可以用,
這種作法還不用給加班費,這樣是不是好聰明好棒棒?
但問題有兩個,作這兩個行業的人應該都知道
請問你們有誰是7.5小時準時打卡下班,
都不用再花個10分鐘到半小時收尾?
請問老闆是不是告訴你月薪裡面都算給你固定加班費,真的都有加班費可以拿嗎?
上面的便宜行事,不見得都是違法的。
但從事這些行業的勞工休假天數就比別人少,
老闆永遠都能在法令的基礎上創造似是而非的說詞唬弄你,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把「2週84小時」說成「隔週休」,
大家都不知道隔週休那天只要上4小時就好
全都乖乖上8小時,也沒想過要拿加班費
好,如果今天你的老闆比較善良一點,
他願意付給你加班費,
請問你的收入會增加多少?
答案是,在105年1月時的勞基法,
你在週休二日加班前2個小時只能領1/3時薪,後6個小時只能領2/3時薪,
也就是加班8小時,你其實領的不到5個小時時薪
你可能會說,可是我實際領到沒有這麼低呀?
公司還是算1倍或1.33倍給我?
如果是這樣,恭喜你進到佛心公司,
公司深深明白「沒人會為了這種零頭出來加班」的道理,
但更多的是「原來給這樣就好,我還不多排點週末班」的老闆,
甚至還有「反正我不給他也不敢不來」的拉基。
這就是為什麼105年勞動基準法要修的原因,
確定了要推週休二日制,105年上半年交出的成績單卻是這樣,
顯示要推週休二日,還有兩個方向一定要補強:
105年勞動基準法
第一個是「明定一週就是要休兩天」
第二個是「提高週末加班費,跟平常日打平」
一、確立每週休2天的前提,
才能防止老闆們切割工時,進而減少勞工休假的作法,
所有變形工時的休假下限也要全部明訂,
2週變形要至少休4天,4週變形至少休8天,
「我們行業比較特殊」不可以是從業人員就活該沒休假的理由;
把休息日8小時內加班跟平常日加班費拉平,
才能確保老闆不會因為休息日加班比較划算,要求員工在休息日加班,
甚至為了節制休息日派班,
框定休息日給加班的標準必須在「4小時、8小時、12小時」3種時段去給班,
避免老闆叫員工通勤來上1、2小時的班,
沒休假又拿不到多少加班費。
二、週休二日要怎麼安排呢?
前年吵成一團的「兩例」與「一例一休」之爭,
簡單來講,就是週休二日要不要開放加班的問題。
如果要的話,「一例一休」裡的「休息日」可以開放加班,
兩例到底可不可行,隨著時間過去應該大家都有定論,
但為什麼老闆還是大喊一例一休不可行?
一例一休沒有加班彈性(x)
一例一休要付的加班費比較高(o)
一例一休看似對勞工有利,為什麼勞工團體當時這麼反對這個法案?
原因要從104年規劃減少工時講起:
104年在談減少工時,
資方當然希望都不用動,維持2週84小時+19日國定假日=年休110日,
勞方則希望單週40小時,19天國定假日不要動=年休123日,
政府的目標則是希望解決公民間休假有落差的問題,
想要推的是公部門民間都週休2日+12天國定假日=年休116日(民間多休一天勞動節)
所有的協商都是這樣,雙方都先給對方不可能接受的價碼,
避免對方全拿,再找一個折衷點,也因此任一方對結果都不可能完全滿意
所以當時的作法是
1. 由立法院先下修單週工時,
2. 由行政部門另外下修國定假日天數
但104年是總統大選年
單週工時先下修之後,進入到行政部門下修國定假日這一步
被當時進行總統大選的口水戰噴到爆炸
也不能說口水戰噴得沒有道理,
畢竟當時休息日法制不完善,有以上那些問題,雖然帳面上假會變多,
但有休不到跟領的錢比國定假日少等狀況,
直接刪掉7天假會被噴不是不能想像,
但是只說刪掉7天假侵害勞工權益,其實是過於簡化週休二日制度的問題。
大選過後,大家計畫讓7天假復活,
105年6月開始討論勞基法修正案的時候,
又把刪除7天假拿出來討論。
這其實就是輿論延燒的開始,
已經爭取復活的7天假,勞團當然不可能放手,
而執政黨為了希望在全新年度開始施行週休二日+新制國定假日的結果,
就是是105年12月6日三讀、21日總統公布、23號一例一休開始施行,
休假跟特別休假好一點,106年1月1日上路,
其實還是等於完全沒有緩衝期,
有些大企業有完整人資部門,可能一路都有follow修法動態來得及修系統,
但是那種會計兼人事、老闆娘自己管人的中小企業,
完完全全無法應付這波修法上路的速度。
行政部門有宣導期跟輔導期的規劃,但公務員仍有依法行政的天職,
這和立法部門直接在法令定實施期程的效力無法相提並論,
但是立法部門不可能承認疏失,直接全盤甩鍋給第一線的公務員最快。
另外一個跟修法沒有直接關係的背景因素,
是勞檢。
有興趣深入研究的鄉民可以上勞動部職安署網站看勞檢年報:
https://www.osha.gov.tw/1106/1164/1165/1168/
勞基法相關的檢查項目使用的名稱是「勞動條件檢查」(和安全衛生類的檢查有所區分)
102年度全國勞動條件檢查總件數為16,619件,
105年度勞動條件檢查總件數達67,914件,
增幅高達4倍,原因在於勞動部在103-104年間推動聘用檢查員增員325人。
地方政府勞檢人力到位後,勞檢能量大增,被檢查到的事業單位大幅增加,
勞動基準法上路已超過30年,但是104年後中小企業才赫然發現
「原來勞工加班要給加班費啊」
我知道鄉民喜歡說只有台北有勞工局,
但是這裡真的要為全國的勞檢員說一句話:
325人做出超越以前5萬件績效!
全國的檢查員真的已經竭盡所能的查案了,
這一波老闆這麼瘋狂的反撲就是最好的證明,
他們知道有法律、知道畏懼被罰,就是勞檢員在外奔波跑出來的結果
有些老闆批評勞檢員是約聘沒資格執法、不專業、態度不佳,
但其實這批檢查員都是從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學系進用的,
跟高考檢查員缺都開在工科有很大的差別,
除了103-104年間比較菜一點,現在檢查員已經趨於成熟,
至於服務態度嘛......
社會到底想要什麼樣的檢查品質呢?
我想絕對不是一個個讓雇主=資方滿意度滿分的檢查員
一例一休推行至今,幾乎跟「陸客不來」一樣成為各種問題的救援投手,
剛剛談完了一例一休核心修法內容,
請大家回板上/一例一休看看,
到底哪些真的是因為制度規劃不當,
還是慣老闆不小心講出真心話?
連本來就週休二日的幼兒園都說一例一休修法
提出成本大幅上升,意圖漲價一波
他們說的有沒有道理,
相信鄉民眼睛是雪亮的,都看在眼裡
可是,就是這些幹話充斥著媒體版面。
在服務處泡茶的民眾也說著同樣的話,
各種商會工業會團體向行政院、立法院甚至監察院不斷陳情,
公務員在國會跟議會被釘到爆炸,
猜猜釘人的是哪一黨的?你期待他們擋下一例一休嗎?
加上修法前勞團也不支持這個版本,
最後形成的社會氛圍就是:
「一例一休這個政策是錯的,必須要修」
它到底是不是錯的,我介紹到這裡,
大家應該可以自行判斷,
但是我也要告訴大家,修法進行到這一步,
不僅是因為雇主錢多有獻金,
而是因為反對修法的聲音一直都不夠大,
怎樣才夠大?
能跟罵一例一休的聲音追平才算夠大,
否則在上位者眼裡,那些人才是多數。
我們在他們眼裡只是沉默的少數。
下一篇來和大家談談例假跟輪班的問題,
以及賴功德院長強推的106年勞基法修法案。
請大家有疑問可以推文或回文,
我會盡力在我所知範圍內回應,
也請大家不要用回信的方式詢問,
不要打擾代po的朋友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8-01-08 22:23:00
推~加入收集冊
作者: CHENCHIEH (CHENCHIEH)   2018-01-08 22:24:00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8-01-08 22:48:00
以前公司就玩過這招了,有多出來的放假天數,把它平均到一天裡,還分拆在午休跟提早下班,根本還是等於送給公司,完全沒有多出假的感覺QQ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8-01-08 22:49:00
大推專業感謝你們,台灣有你們真好:)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18-01-08 23:23:00
作者: le8600i (咚茲打茲)   2018-01-09 04:23:00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2018-01-09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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