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淺談修惡勞基法36條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3 21:33:45
今天討論第36條修正案,為了版面易讀,我把法條跟法源放在最下面
這一條的修惡非常簡單,原文不動,加上104個字
輕輕鬆鬆拿掉你的七休一
是的,輕輕鬆鬆
原本一例一修上路後
各位守法的老闆們,紛紛調整自己的班表
努力實踐七修一
連最困難繁忙的物流業者因應七修一,
也直接停止周日配送的服務
而這次的法案修惡大開倒車,
只要有勞資協議,就能十二休二
什麼是勞資協議 ?
就是一個你還沒進公司之前
老闆找兩個人進來開會
一個是他老婆領他薪水
一個是他會計領他薪水

再找一個金主股東大大
四個人坐下來,簽個名
好的,勞資會議結束
以後公司就是十二休二了
這部分人數我沒有亂說喔,
100人以下的公司勞資雙方最低人數就是2個
總共就是4個人,剛好可以湊一桌麻將
勞工想要加班,就讓你加好加滿 :D
七天上不夠,你有試著上十二天嗎
原本的班表長這樣(圖

加班費一定可以領爽爽齁
一定可以領更多,根本政府德政咧
不要傻了 孩子(圖

一毛都沒有變多啊!!!!
告訴你一個更暗黑的好不好
勞動部有個函釋,加班可以換成補休!
老闆可以在旺季請你加班換補休
在淡季直接請你把補休用掉
老闆 : 加班費 ? 跟我說笑呢 ?
而且加班時數換補休是1:1
1.33和1.66直接不見囉 XDDDDDD
勞工要加班咧,勞工要的是加薪 !!!
透過加班費換成補休外加十二休二
# 只會讓勞工更過勞
# 傻傻加班只賺到補休
# 難道是為了讓勞工跟孩子一起放寒暑假 ?
# 錢呢 ?
真為勞工好,勞資會議請修正
多二條就好,
1.通過後請所有員工簽名
2.一季招開一次,逾期作廢
我就相信民進黨真的是為勞工好 :D
反對修惡勞基法,守住人該有的底線
104字增加條文
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依前項規定調整勞工之例假者,應報
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勞基法修正說明條文
https://www.mol.gov.tw/media/5758332/1061031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
條文對照表.pdf
勞基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勞動條 2 字第 1060130937 號函(受文的是台南呢 呵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searchmode=global&datatype=etype&k
eyword=1060130937&cnt=1&recordno=1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7-12-13 21:38:00
智力測驗結果 沒辦法
作者: Tracy0923   2017-12-13 21:41:00
政府會說沒有企業會這樣搞極端班表 就算搞了勞工願意接受就是勞工的問題 這就是現實
作者: afrazhao (afra)   2017-12-13 21:52:00
推推推 真的把勞工當最好挖的一塊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2-13 21:54:00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7-12-13 21:55:00
之前加班費比較合理,弄成1:1根本呵呵。上越久,生心理壓力越大,弄成1:1,只有老闆傻了才不用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2-13 22:01:00
1:4其實也不合理... 我男友說反而都得加滿4hr才好意思離開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12-13 22:17:00
推 勞工是大多數 先砍一部分就省很多 當然老闆要動手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12-13 22:19:00
之前的七休一因為合作廠商要守法,所以連帶我們受惠,不然之前我們主管也很喜歡凹合作廠商配合我們加班,這下修改後又可能要一起沒假日可休了QQ
作者: oqq4123 (子集合)   2017-12-13 22:25:00
作者: lilavadee (lilavadee識到自己真的ꬳ)   2017-12-13 22:26:00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7-12-13 22:41:00
沒人說那個哪叫什麼1:4,是四小時未滿用四小時計,那個確實有問題。但正常狀態哪有人把還可以的法規改超鬆讓另一方反彈再順勢改得根本不合理
作者: francmiss (以領養代替購買)   2017-12-13 22:53:00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7-12-13 23:07:00
垃圾民進黨真的沒救了
作者: etsen (殘音~)   2017-12-13 23:07:00
高調
作者: bluespot (鏡花水月)   2017-12-13 23:18:00
高調
作者: gankiyeu (本名很響亮)   2017-12-13 23:28:00
推這個系列啊
作者: hikku (還我無憂的日子)   2017-12-13 23:32:00
好過分的政府
作者: cutegirl68 (Q割肉)   2017-12-13 23:43:00
改成這樣到底搞什麼
作者: xxpin (xxpin)   2017-12-13 23:44:00
推推推推
作者: teon (思辨)   2017-12-14 00:05:00
作者: persuade (**ON AIR**)   2017-12-14 00:49:00
作者: dian9 (點點)   2017-12-14 00:50:00
!
作者: jr1013 (yu)   2017-12-14 01:13:00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14 01:59:00
等下又有人要說你不夠格當老闆了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17-12-14 02:53:00
吃飽太閒
作者: dp44 (lol)   2017-12-14 03:10:00
作1給4 那是要給老闆仔細考慮是否要休假日叫人加班而事實上 也不會有老闆當棒槌 真的給你做1給4一定是讓你作滿4小時這樣好不好 見仁見智 但如果這個改了 那一年前是修個屁法真的要放寬 其實也可以前4小時以4小時計 5小時之後實做實付
作者: yaotzung (自古多情空餘恨)   2017-12-14 03:15:00
只能你去跟你老闆說了
作者: yellowsnail (諸城某人)   2017-12-14 03:36:00
作者: ringohare (進擊的林檎)   2017-12-14 07:49:00
作者: piez (看清事實後)   2017-12-14 07:52:00
利益勾結還是腦殘?
作者: tsengbetty (tofuuu)   2017-12-14 08:29:00
明明是該守住的底線 卻變成資方可以物盡其用的法條 也是蠻悲哀的
作者: amy45613 (空語夜思)   2017-12-14 09:25:00
推爆去你的ddp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12-14 11:06:00
感謝好文章 請問有打算轉到相關或熱門板面嗎
作者: Cain04041015 (Cain)   2017-12-14 11:06:00
作者: hidtt (hi.d)   2017-12-14 12:00:00
作者: lnaos0408 (夜子)   2017-12-14 12:50:00
作者: stoneofsea (不去嘗試就是一種失敗)   2017-12-14 14:50:00
dpp吃屎吧
作者: misosomi (misosomi)   2017-12-14 20:10:00
推做1拿4哪裡不合理?你犧牲你的假日然後起床梳妝穿衣還有去公司的交通,這些都不用算嗎?
作者: laevulose   2017-12-14 20:33:00
作者: home260904   2017-12-14 20:36:00
謝謝您對廣大勞工的付出,不論男女老幼都要重視勞基法沒有正常勞動條件,每個人都會受蝴蝶效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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