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換姿勢」卻弄傷OL 台積電經理挨告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7-12-03 16:40:36
新聞標題:
【粗魯片】 「換姿勢」卻弄傷OL 台積電經理挨告
新聞內容:
2017/12/03 16:10
(更新:新增內容)台北市一名擔任企劃專員的OL小菁(32歲),今年雙十國慶連假時,
特地南下找剛認識1個月、任職台積電的吳姓男友(44歲),當晚2人發生性行為時,吳男
突然要求小菁變換姿勢,卻讓她痛到受不了而緊急喊停,沒想到吳男卻假裝沒聽見、沒終
止性行為,還更加用力,造成小菁腹部疼痛、下體嚴重撕裂傷,第二天下體甚至大量出血
,經過檢查才知輸卵管積水,治療不好恐切除卵巢。
小菁泣訴,今年9月她透過交友網站「Pairs派愛族」認識在台積電上班的吳姓男子,吳男
表現出很誠懇、很陽光的一面,積極與她交往後,還希望小菁辭掉工作與他同居,甚至承
諾薪水都會交給她管理,沒想到多次發生性行為後,吳男越來越粗暴,完全不聽她的拒絕
,強行性行為造成她受傷,最後還翻臉不認承諾,「做不到交出薪水的承諾」,更別說要
同居、照顧她。
小菁難過地說,國慶連假當天結束性行為後,她已經痛得趴在床上,吳男才拿止痛藥給她
吃,卻還要她趕緊穿衣下樓,陪吳男母親一起吃晚飯,甚至不顧小菁身體虛弱,要求陪伴
吳男的母親回其住處,然後才對小菁攤牌「之前說過的承諾都做不到!」,身心俱疲的小
菁才驚覺被騙了,認為吳男根本就是網路男蟲,利用承諾讓她以為找到真愛,沒想到完全
不尊重她甚至傷害她,所以決定吳男提告妨害性自主。
小菁說,當天被吳男「硬來」,身體就很疼痛,所以她聽完吳男狠心的攤牌後,就決定跟
他分手,沒想到隔天下體開始大量出血,嚇得她趕緊到醫院診治,才從超音波檢查中發現
,右側輸卵管疑似因為粗暴性行為而受傷,才會出血甚至引發積水,醫師診治後囑咐必須
住院治療,甚至要手術摘除卵巢,也會影響日後懷孕機率。
承受不了這樣打擊的小菁,下定決心提告前,吳男卻回頭苦苦哀求,希望能放過他,還帶
著家人北上到她家道歉、下跪,就是希望獲得她的原諒、不要提告,但是小菁看穿吳男只
是不想面對官司,也認為這段感情「回不去了」,更要讓吳男知道毀諾的後果,堅決對吳
男提告。
《蘋果》記者找到吳姓男友,他不斷喊冤表示,小菁根本顛倒是非整件事。吳男說,當時
是小菁自己提出要到台南跟他同居,還要求薪水帳戶交給她「管理」,吳男無奈地說,雙
方才認識不到1個月,根本不可能讓她管理我的帳戶,這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根本不是
我對她的承諾。
吳男還說,雙方發生性行為時都很正常,並沒有聽小菁喊「停」,可是現在卻被她用身體
受傷「威脅」,還說要提告,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事;吳男說,她知道小菁長期服用精神
疾病藥物,所以不想再刺激她,才會應她的要求,北上到她家談和解,整個過程都是為了
安撫她的情緒,現在聽到小菁的控訴,認為整個案件根本就是她顛倒是非,既然小菁已經
提告,就等法院還他清白。
律師盧明軒指出,「妨害性自主罪嫌,主要就是保護性之自主權,也就是要禁止以違反他
人,不論男女之意願而為性交或為足以引起色慾之行為。
男女朋友甚或夫妻間,同樣的,性自主權一樣的受到保障。如果其中一方,不願為之,他
方仍然必須尊重,縱使在交媾過程中,一方既已明確表達拒絕之意,他方即應不得再繼續
為之,否則仍有構成妨害性自主罪嫌之虞。惟過程中,一方之意願是否被違背,他方是否
明知一方之意思,此乃舉證之問題。」(突發中心/台北報導)發稿時間:0900
修改時間:1610
https://i.imgur.com/ZKv1ByV.jpg
兩人甜蜜合照。翻攝畫面
新聞連結:
https://goo.gl/ZtoLxJ
心得:
如果本人擔任國民法官
傾向強制性交無罪一票
如果有罪
也可能是在過失傷害罪吧
不過也希望女方能提出
其因該次性交而受傷之證據。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7-12-03 16:42:00
缺錢來吉一把
作者: Askalaphos (Αμπηιαραυs)   2017-12-03 16:42:00
猜到一定會發這篇 XD
作者: caeasonfb (eason)   2017-12-03 16:43:00
補血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12-03 16:44:00
我來賣三層肉解決大家身體需求
作者: fire60second (生火60秒)   2017-12-03 16:46:00
各說各話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7-12-03 16:46:00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7-12-03 16:51:00
如果女方證詞屬實,怎麼看都是故意傷害吧...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3 16:52:00
我絕對不會挑剔你是未審先判或者看兩方說法的新聞就辦案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7-12-03 16:54:00
這年頭台女的話要打8折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3 16:54:00
男生被薄碼,女生被厚碼,男生公司工作職位都被爆出,連記者報導都站女生那邊,慘啊慘啊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12-03 16:57:00
PTT台男: 未審先判 台女有罪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啊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7-12-03 16:57:00
台男就是賤,被弄只能來女版哭哭,不像女生還可以誣告猜猜這次台女可以撈多少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3 16:59:00
樓上要小心 台男在這裡釣魚之後馬上告你的事情也不少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12-03 16:59:00
科科 拔草測風向 台灣這類新聞太多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03 17:00:00
其實就像柯文哲說的一樣 "處理事情以科學為依據"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3 17:01:00
新聞有報男生喊冤就夠科學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03 17:01:00
新聞的這個CASE,女方驗傷驗出嚴重撕裂傷,嚴重流血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7-12-03 17:01:00
我真的有推個文就被寄站內信 hen害siu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12-03 17:01:00
台男水準喔 這篇推文不意外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3 17:02:00
http://i.imgur.com/kyESUJA.jpg這驗傷單也太糊了八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03 17:02:00
輸卵管積水甚至可能切除卵巢,很明顯男方確實有問題這種情況下女方要求喊停 合情合理而且符合社會一般通念這告妨害性自主應該很合理可以調查看看她以前有沒有相關病史?一般人發生性行為會不會嚴重撕裂傷+輸卵管受傷?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12-03 17:08:00
哇靠 是做的多激烈才能傷成這樣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3 17:09:00
下體撕裂不算在檢查結果裡的部位嗎?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7-12-03 17:10:00
GG不意外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3 17:21:00
我也很好奇暴力性行為後有可能輸卵管積水嗎?去查了好像跟感染比較有關係?
作者: davidWG5566 (查理)   2017-12-03 17:30:00
我怎麼有業配文的感覺
作者: Askalaphos (Αμπηιαραυs)   2017-12-03 17:35:00
撕裂 .. 該不會360度鑽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7-12-03 17:37:00
看吧看吧 看新聞就決定要怎麼判 國民法官好棒棒還沒看證據就有自己的心證
作者: linyap (miche)   2017-12-03 17:39:00
一般正常應該不會受傷成這樣吧... 到底怎麼辦到的啊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39:00
其實這樣也好 婚前就 做 就能發現不契合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03 17:40:00
又沒說該怎麼判?主張把驗傷結果當證據基礎有問題嗎?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41:00
其實人也很矛盾耶 婚前做怕吃虧 但不做又怕不契合 囧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03 17:41:00
悔諾的後果www所以性侵告的還是悔諾告的?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12-03 17:42:00
反正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12-03 17:47:00
這男的應該標警語 以免無辜女性誤用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03 17:47:00
雙十假期的性行爲,驗傷單事件發生時間106年12月8日,但是今天才12月3日這驗傷單沒問題?阿,他寫的很糊,應該是寫10月8日
作者: leophior   2017-12-03 17:48:00
可以主張被內功震傷所以較慢發作阿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49:00
其實還是婚後做比較保險 性事不契合就認了離婚吧
作者: thalamus (thalamus)   2017-12-03 17:49:00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03 17:50:00
是10月吧,放大就清楚了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12-03 17:51:00
10/11 哈哈 台男日常 出事就來檢討被害人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7-12-03 17:52:00
看個新聞就傾向有無罪 不就違反自由心證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52:00
這種新聞多了 只會讓女生覺得結婚很可怕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03 17:52:00
這有啥檢討的,我眼殘看錯而已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53:00
害怕遇到做事很用力很粗糙的=.=
作者: kb345 (kb)   2017-12-03 17:53:00
有多長,可造成輸卵受傷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54:00
這如果是真的 這男的未來女友也要小心吧@@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03 17:54:00
天賦異稟阿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55:00
同是男的可能很羨慕 但女人光用想的就可怕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03 17:56:00
不是每個人都想要有大鵰吧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3 17:57:00
輸卵管積水通常為不潔性交、月經來性交、骨盆腔發炎、子宮外孕、腹部手術史、子宮內膜易位症,不要再幻想太常頂到了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7:57:00
你不是說天賦異稟 我還以為你覺得這樣很好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2-03 17:59:00
看到交出薪水就不想看了~ 建議去找莫里斯搞外遇,這樣搞不好能要到台積電經營權
作者: thalamus (thalamus)   2017-12-03 18:00:00
本版的高級工程師大概都是靠AI在下診斷才有以上發言w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7-12-03 18:01:00
GG不意外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7-12-03 18:03:00
這篇跟記者套好的吧 男生馬賽克還局部的勒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12-03 18:06:00
台男要好好保護自己嘛 不要隨便亂督不督不就沒事了嗎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7-12-03 18:13:00
認識不到一個月管帳號瞎扯,那上床就有道理?
作者: papercutt (papercutt)   2017-12-03 18:14:00
沒有夫妻關係 交出薪水...半斤八兩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12-03 18:16:00
台南不意外
作者: Yadsmood (反轉衝動)   2017-12-03 18:29:00
找到真愛($$$$$$$$$$$$$$$$$$$$$
作者: burza (:D)   2017-12-03 18:36:00
沒騙到錢只好開吉,不意外~~~~~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7-12-03 18:38:00
這真的告的成嗎?要怎麼證明是哪次性行為造成輸卵管受傷啊?何況又過了一個多月要怎麼證明中間沒發生任何性行為?
作者: wang2346581 (wang2346581)   2017-12-03 18:49:00
很溫馨的故事
作者: Mrchungken (中肯一哥)   2017-12-03 18:52:00
這不就是早上反串哥在講的嗎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03 18:57:00
剛看新聞時女方有受訪 並拿出醫生報告,片末有請律師說明覺得真的告得成!!!某樓說過一個多月..應該沒看清楚 當天有性行為後隔天出血去醫院急救後來去警局告...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2-03 19:04:00
樓上,你對於你弟/你哥/你兒子遇到還沒交往就要管對方薪水的女人觀感是?
作者: bbreck28tw   2017-12-03 19:05:00
卵巢:幹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03 19:05:00
只是男方單方面說法 試問有人可以當證人嗎 女方有提出證據
作者: mission985 (Snow)   2017-12-03 19:05:00
記者真的很故意,男女碼的程度差很多,男生背景敘述這麼清楚,女生什麼都是化名,記者報導立場不公正
作者: carnie   2017-12-03 19:06:00
觀感:如果我弟願意讓她管 那我只會覺得她女友一定很正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03 19:06:00
照片末的律師說 女方會有機會告得成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2-03 19:06:00
相信好婆婆會認為這種女人不娶真是自己兒子的莫大損失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03 19:07:00
樓上..請看男方堅定要求女方一定要陪他母親 難道不是結婚前交往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12-03 19:09:00
硬要女友做完疼痛 男友還要她陪老母吃飯就gg
作者: hijodedios36 (boyoung)   2017-12-03 19:26:00
這可以吉吧 都說停了還硬要
作者: midsize (midsize)   2017-12-03 19:33:00
有沒有人可以翻譯一下驗傷單,太模糊了看不懂...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03 19:37:00
樓上請到八版或爬文..有人說十月十一日啦
作者: midsize (midsize)   2017-12-03 19:45:00
我是指傷害描述那邊,只看到一開始寫被害者主訴... 如果只是轉述女方說詞,感覺怪怪der這樣可以當證據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12-03 19:47:00
做到下腹疼痛 下體嚴重撕裂傷,輸卵管積水會不好喊停??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12-03 19:52:00
台男:女方證詞不可信 台男說的一定對
作者: destiny0539 (bzuck555)   2017-12-03 19:55:00
女版真的很棒
作者: imanda0324 (星)   2017-12-03 19:58:00
我只想知道什麼姿勢可以導致這樣...
作者: mondel (妙克提斯)   2017-12-03 20:00:00
可能就是人體直升機之類的那種吧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12-03 20:01:00
覺得這種新聞多了只會讓女生對性或婚姻更卻步+1 反正雙方就是各說各話,無從評價。等司法結果就好。
作者: midsize (midsize)   2017-12-03 20:08:00
我沒有女方不可信的意思,我是指如果驗傷單只是轉述某一方然後如果拿來證明該方的說詞這樣不會怪怪的嗎
作者: friends29 (涼哥哥)   2017-12-03 20:16:00
這個太誇張了 這樣違反意願還狡辯成這樣 人家身體都受到傷害了
作者: midsize (midsize)   2017-12-03 20:21:00
可能字數太少很難講清楚,我的意思是很多人說都有驗傷單了,但驗傷單好像只寫被害者主訴..(看不清楚後面寫啥),那就聽當事人講就好了何必驗傷單?但我沒有要評斷誰真誰假的意思
作者: pikang   2017-12-03 20:28:00
她提供那張應該只是要表示有去做性侵的驗傷
作者: friends29 (涼哥哥)   2017-12-03 20:31:00
希望告的成 騙感情已經很糟糕了 還傷害對方身體 這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3 21:06:00
傷害描述那邊基本上就跟新聞女方說詞一樣,大概就是說她那天跟被告合意性交,中途對方想改變姿勢,結果讓她疼痛。其餘的像是新聞說的輸卵管積水,下體撕裂傷上面都無註明
作者: AprilxFour (四月不是四)   2017-12-03 23:54:00
新聞說女生渣就一堆人罵,說男生渣就是報導不公,呵呵
作者: wassabi (哇)   2017-12-04 00:34:00
感覺好痛== 都受傷成這樣了難道還會是合意性交嗎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12-04 01:05:00
這邊都假定女性是受害者吧...
作者: Magiclover (寅時文青)   2017-12-04 01:08:00
樓上 這男生都已經先收到未審先判的傷害了 工作職位都被爆出 都還沒判難道不能幫男生說話?
作者: yankees0721 (凱凱)   2017-12-04 01:14:00
挖不到錢就翻臉欸 台女加油好嗎
作者: memebebe (Bee)   2017-12-04 09:08:00
你憑什麼未審先判,不理會女方遇害痛苦?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2-04 10:37:00
別理盲濫情好不好,這還只是各說各話的階段,法院都沒有判決,結果男生被薄碼(認識的人絕對認得出來),給的資訊也足以讓陌生人推斷出身份(臺積電經理、吳姓),跟男生渣不渣有什麼關係?渣了他就該被這樣對待?那種隨機性侵路人或性侵自己女兒還不一定會這樣報導咧
作者: sting47 (AK-47)   2017-12-04 10:45:00
新聞超有問題 男生碼薄成那樣 公司職位各種清楚,女生完全藏鏡人,記者完全扮演法官角色阿
作者: caitlyn (警長)   2017-12-04 12:24:00
這也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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