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我這樣可以提告嗎? 後續

作者: gg7965977 (吸血鬼的茶包)   2017-11-04 21:08:59
※ 引述《gg7965977 (我愛姆咪姆咪也愛窩)》之銘言:
: 我有一個朋友學美術的
: 上個月我拜託他幫我畫我商店的logo和名片
: 他自己跟我說9/25可以先讓我看logo
: 價格講好3000是logo+名片
: 拖到10/1結果東西還是沒出來而且還是不讀不回
: 我想說是不是他不好意思開口先收錢再做事?
: 然後我就先匯了2000給他 並且詢問進度
: 我會匯2000 是因為之前有合作過 基於信任才這麼做的
: 結果還是不讀不回
: 剛剛我就受不了了 就去他的塗鴉牆上留言
: "我都要進去了 我的logo怎麼還沒好QAQ"
: 結果對方就直接封鎖我? 我不懂 你不想畫你可以直接跟我說
: 我去找其他人 至少你錢要還給我吧?
: 現在心情很複雜 這樣子我可以提告嗎?(以上對話內容都有FB對話內容留存)
: https://imgur.com/a/a79fT 中間一些不重要的對話我就省略了
: https://imgur.com/a/R0pX4 這是討論的細節 因為有點多 我就只截一部份
: 我有他的帳戶原因是之前有合作過
: 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幫忙 不管是法律問題還是要幫我畫圖的 我都很感謝!
今天我拿到我的2000塊 幸好最後沒有走法律途徑
針對大家覺得我擅自匯款的部分我想做個解釋
很多人質疑我為什麼沒簽合約卻又擅自匯款給對方 根本是強迫中獎
其實民法裡面契約這塊裡面有提到
契約不完全一定要以書面形式進行(有當然是最好)
所以即使是口頭上達成契約關係 只要有辦法證明 這契約關係仍然成立
當時我用FB進行要約的時候 對方有回答"好窩" 這時候契約就成立了
所以並沒有所謂的強迫中獎
然後我很感謝某些版眾們的幫忙 不管是願意幫我畫LOGO的還是提供法律諮詢
小弟我在這邊跟你們鞠躬道謝
未來如果有什麼事我可以幫上的忙 我一定會盡我所能地幫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11-04 21:11:00
幫我跟悠亞牽線
作者: underheart ( )   2017-11-04 22:45:00
恭喜
作者: lineralgebra (偽線性代數)   2017-11-04 22:55:00
恭喜
作者: annliy2000 (annliy2000)   2017-11-04 23:51:00
恭喜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7-11-05 21:07:00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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