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女孩認為驗DNA等於不尊重女性?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17-10-07 11:42:23
你好,是我,我在八卦版發了很多柯南文,現職學店法律系日研棒球肥宅。
其實我整串貼文看下來,有件事我不太理解:
為什麼會把「驗DNA」這件事等價於「查手機」啊?
查手機應該只等價於…呃,查手機啊,不然呢?
當然我也知道兩者都建立在某種程度上的不信任,雖然有些極端例子是就是喜歡看人家的
手機,但是探討這種極端例子是沒有意義的啦。
其實兩者是不一樣的,DNA比較接近侵犯身體權,查手機當然是侵犯隱私權為核心,當然
可能還有財產權的問題,就像之前那個低能網紅把男友的2K帳號刪掉一樣,如果本肥宅的
FGO帳號被刪掉也會暴怒。
幸好肥宅安泰,沒有女友,只會自己扮。
但是論機八度,我想後者是遠大於前者,而且畢竟前者像是全力巨劍士,基本上尻不到東
西,但是尻到就斃命。
啊查手機就像是刺客三小的啦,打也很難打死,但是就一直尻一直尻一直尻。
當然可以依此合理推論,能接受查手機的就能接受驗DNA,但是每個人接受程度不同,尤
其是對女性來說。
畢竟查手機雙方都會,但是驗DNA基本上就是男的。
就像親屬法上的生父是推定,生母是視為,廢話,因為小孩是從她子宮出來的,除非代理
孕母,不然的話一定DNA百分百。
可是男的就不是啊,就像產假跟生理假是女性專利,驗DNA就算是男性專利啦。
至於探討信任與否那就真的是其次了,會走到驗DNA或是查手機這步還剩多少信任,我是
不信啦,充其量只是找個藉口讓自己覺得沒那麼幹啦。
所以像那種說「如果沒有鬼幹嘛不准人家看」這種幹話,我都很想問「如果妳信任他是要
看三小手機」
而且信任阻止不了你婆的綠帽,也阻止不了你老公的屌,有時候把話說開比較實際(不然
我們法律人的存在價值就…)
Only my opinion, not Railgun.
作者: carnie   2017-10-07 11:47:00
你年紀還小啦 現職大學生頂多22歲吧你而且你又說你沒女友 你真的懂男女相處嗎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0-07 12:53:00
你說的也沒錯 但舉例要遷就實際狀況的話 女查男的例子就這個能講了 不過一直查手機看信件訊息什麼的也是夠煩 小小的精神折磨累積久了可能也不輸驗DNA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10-07 13:15:00
不信任真的精神折磨遇到不值得信任的人 也是精神折磨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7-10-07 14:02:00
沒驗dna法律人就少一筆能賺了還是驗比較好,不然現在景氣不好,能多一個委任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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