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行離職後,想改成被資遣,可行嗎?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23:02
事情有點複雜,要從9月下旬開始說起。文長,希望有看完的大家,以及了解或者是曾經遇到過累似情形的人可以給我ㄧ點意見...
原po待的是業務單位,平時業績達標率不錯,工作也少有出錯。
某天遭主管約談,跟我核對ㄧ些ㄧ年前客戶處理上的事,說我運用公司發起的活動,贈送不被公司認可的贈品給客戶,造成公司損失,要我賠償數萬元,並要求將送出的贈品ㄧㄧ向客戶回收。
原po是個職場菜鳥,當下十分錯愕,坦承了成交當下的情況給主管,並被要求寫下呈報,解釋整個事情的始末. 最後被公司要求以分期方式賠償數萬元.
後來找了大主管解釋,大主管幫我爭取降低賠款,但我說經濟狀況不佳,希望離職以示負責。這時大主管忽然說,那就不要賠了,以後好好工作就好,別在出差錯,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原以爲事情已解決,不料9月底某天休假,公司來了電話,質問為何沒有處理客戶贈品回收ㄧ事。原po又是ㄧ陣錯愕,驚覺被公司擺了ㄧ道...所謂"過去就讓它過去吧" 指的是已被領走的贈品 公司不再追究,但之後客戶可就不能
這ㄧ聽怎麼得了,要是被客戶知道,想必過往的成交,就要被氣憤的退件了。到時被退件還會有獎金返還的問題..... 但不告知客戶,則是變相代表由我個人來承擔後續誤送贈品的金額.... 且被主管命令明天上班務必告知所有?
只能說真的被公司擺了一道,當下非常心慌,自認此事憑自己難以解決,只能辭職以示負責... 且事態緊急,和主管表明真的無法賠償,只能辭職以表負責,在主管同意下,就馬上前往公司遞辭呈了...
辭職後3天,跟朋友提起此事,朋友說公司的做法明顯違規,首先,公司當初並沒有明文規定贈品活動行使的方式,卻在贈品送出ㄧ年後,跟我說過去這些全部違規要賠償..光這點公司就站不住腳. (但足以見得公司擺這ㄧ道,?
辭職後3天,跟朋友提起此事,朋友說公司的做法明顯違規,首先,公司當初並沒有明文規定贈品活動行使的方式,卻在贈品送出ㄧ年後,跟我說過去這些全部違規要賠償..光這點公司就站不住腳. (但足以見得公司擺這ㄧ道,?
然後,離職申請單,公司給的格式,也沒有自願和被自願之分,公司只有給ㄧ種表格,原因的部份,我跟大多數的人ㄧ樣,寫了"生涯規劃",但其實當下完全是情勢所迫,我完全是在落荒而逃的狀態下離職的...
朋友建議我跟勞工局申訴這件事,當初我寫的呈報可以證明公司假藉無中生有的原因,要求我賠償,導致我最後只能離職.
但是因我辭呈已經送進去被批准了,我也不知憑當初寫的呈報,能不能證明自己是被迫離職的... 後來查了ㄧ下,如果是改成被資遣,在找到下ㄧ份工作前,可以每個月領到薪資的60%.... 最久可以領6個月!!!現在也還正在為找
謝謝看完這個故事的大家,希望你們能夠給我ㄧ點意見,然後想跟大家討個拍,
心情真是盪到谷底了.... (哭
(請記者勿抄 感謝)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7-10-03 23:27:00
不太可能 只能努力快點找到工作 再騎爐找馬吧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7-10-03 23:30:00
你看起來是落荒而逃不像被資遣也不像自願離職欸?建議不要把這些事放在心上,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才是最好的方法。 拍拍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7-10-03 23:30:00
工作不難找 有正職薪水錢應該還是比失業補助的錢多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31:00
是阿 我真的是落慌而逃 不是自願的(哭嗚嗚 我正在找工作了說 只是聽到朋友說資遣我認真覺的自己的狀況是被迫離職的..
作者: ching7478 (moo)   2017-10-03 23:33:00
基本上你辭呈已遞,這事情就成定局了,不要想被資遣的補助金了,不用賠償那些贈品費就很好了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34:00
嗯嗯 那倒也是 目前正在努力中 希望不會斷炊太久謝謝你們(哭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7-10-03 23:35:00
到底是什麼贈品?
作者: snowyba (拎老杯)   2017-10-03 23:35:00
聽來不像擺你一道啊,他跟你說過去就過去,就是以後不能再有不是嗎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7-10-03 23:36:00
什麼贈品能一直領啊?
作者: snowyba (拎老杯)   2017-10-03 23:37:00
所以是大老闆跟你說過去就過去,然後你同一招繼續用?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7-10-03 23:37:00
我看不太懂,是公司跟你說不行之後你還又發贈品嗎?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7-10-03 23:37:00
既然覺得公司站不住腳為何不是據理力爭而是逃跑?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37:00
這個贈品不是ㄧ次性送完的 是可以ㄧ期ㄧ期領的..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7-10-03 23:37:00
連你自述的文章,版友都看不出你是被迫離職...... 我覺得你還是放棄吧,加油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7-10-03 23:38:00
直接講清楚什麼贈品吧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38:00
樓上,這句話有語病 但我沒有查覺 而且主管當時口氣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7-10-03 23:38:00
我猜測應該是類似每年都可領 可領幾年之類的。 像婚紗公司有出終身全家福照,每年免費拍照一次之類的吧?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39:00
就是他不追究了 但後來又說要停掉 真的很錯愕..
作者: PetWife (芊芊)   2017-10-03 23:39:00
但之後客戶可就不能 這段是不是還沒寫完 不太理解你可以po一下職場板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7-10-03 23:40:00
一開始是公司沒先講,但公司都說不行,你不把客戶後續的停掉就你的問題,公司這時候反而沒錯了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41:00
不是哦 我後來真的沒有再送人贈品了說
作者: mimim (羊麻麻)   2017-10-03 23:41:00
都簽離職單了,沒籌碼改非自願離職了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42:00
但之前還沒發送完的 因為他說不追究 所以我認為是可以繼續讓客戶領完的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7-10-03 23:42:00
不追究是已經發了的不算了,當然後面要趕快停掉,不然呢
作者: mj2124 (CL)   2017-10-03 23:42:00
【贈送不被公司認可的贈品給客戶,造成公司損失】還是存在的吧,公司有權利提告哦,你自己衡量一下
作者: wasiapipi (日安)   2017-10-03 23:44:00
感覺有部分也是你自作主張的關係耶...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03 23:44:00
欸抖 我覺得你打去勞工局問 比直接來問鄉民還準耶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7-10-03 23:44:00
其實你會離職也是要避免賠償那些贈品的損失。 雙方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44:00
樓上 可是工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45:00
可是公司當初沒有明文規定活動要怎麼使用我也是看其他人都這樣 覺得沒有違規才這麼做的說><M大 我事後想到這方面當時公司真的沒有設下任何規定
作者: snowyba (拎老杯)   2017-10-03 23:48:00
其他人都錯了啊......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48:00
所以被說違規覺的很錯愕 且坦白說大家或多或少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49:00
為了成交 都會多少用ㄧ下公司提供的活動來送點贈品
作者: kileess   2017-10-03 23:49:00
事實上你就是自願離職落荒而逃的哦
作者: snowyba (拎老杯)   2017-10-03 23:49:00
你的概念就是大家都搶快闖紅燈,為啥只有我被抓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7-10-03 23:49:00
大家都送贈品 那他們有出事嗎? 有離職嗎?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3 23:50:00
有哦 關於這個活動 公司真的沒有發公告明文限制活動沒有..就抓我ㄧ個 而且追究到ㄧ年前的件 超扯超無言:(
作者: mj2124 (CL)   2017-10-03 23:53:00
那就是抓你小辮子逼你走了啊,避免資遣,你在檢舉他當下,如果因為小辮子被吉要怎麼辦
作者: snowyba (拎老杯)   2017-10-03 23:54:00
好吧,不了解你們公司,不過你當時就不敢吵你現在回去吵幹嘛,頂多你也變復職不會變非自願離職啊
作者: mj2124 (CL)   2017-10-03 23:55:00
不要留辮子被抓,規定該怎樣就怎樣,不是別人可以我也可以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7-10-03 23:55:00
可是已經表達不行,即使是口頭沒有文字一樣有效力,之後你沒有停掉讓客人繼續就是你的問題,總之你還是去勞工局問清楚吧
作者: snian (沒有誰比誰更善良)   2017-10-04 00:02:00
怎麼會覺得公司說過去讓他過去 是放任你繼續發不合規定的贈品的意思啊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7-10-04 00:04:00
過去就過去是以後不要再這樣,不是代表贈品不用回收好嗎
作者: saed (選區電子繞射)   2017-10-04 00:10:00
自願離職不要隨便簽ptt講過多少次了 活該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10-04 00:30:00
到底什麼工作什麼贈品?講清楚不難吧,都離職了幹嘛保密?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7-10-04 00:38:00
趕快去找工作吧!真的
作者: agnesok (agnesok)   2017-10-04 00:50:00
過去了就過去了吧至少沒再額外賠錢,找新工作比較實在
作者: allofme (不能改變的事 改變了我們)   2017-10-04 00:52:00
快去找下一份工作吧
作者: a949494 (小熊維尼有翹臀)   2017-10-04 01:06:00
簽下去就沒什麼好說了 公司有問題你也有不周全的地方 別想資遣費好好找工作比較實際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01:15:00
嗯嗯 謝謝大家 我會再去問問的 雖然知道機會不大但還是想爭取看看 因為這事真的很忽然 我們公司平常在檢查這些成交件的部門 ㄧ年來都沒有明確規範我們要怎麼行使活動才符合規定 那天忽然殺出ㄧ堆名單跟我說這些都不合格 都要賠償 我整個臉都歪了
作者: kimono1022 (kimono)   2017-10-04 01:30:00
過去讓他過去怎麼會這樣解讀是什麼贈品也不講
作者: u1988926 (shopaholic)   2017-10-04 01:40:00
怎麼還會想回去爭取改成被資遣 你就是有錯在先沒錯呀公司也沒有要資遣你是你自己離職的不是嗎
作者: f1205299 (鴨)   2017-10-04 01:52:00
覺得是你這方大問題耶....
作者: mj2124 (CL)   2017-10-04 01:56:00
還是想試就去試吧,祝你順利
作者: Nataya (ㄙㄙ)   2017-10-04 02:12:00
你自己落荒而逃,還要改資遣,開始懷疑真的是妳的問題導致公司損失了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10-04 02:21:00
贈品是什麼為什麼一直避而不談?還有事實就是公司要求你已送出的就算了,但是要告訴客戶這個贈品就此打住不再提供,妳懂這是公司為了要止血,否則會越虧越多嗎?結果妳自己腦補害怕獎金被追回,自己提出離職以示負責,這樣公司為什麼算資遣?公司也給妳解決方案啦!此外一間公司的每個業務能有的權限也不同吧?別人可以送東西不代表妳可以,看內容感覺妳資歷也不是很深,為什麼不先請示主管?這點我也是滿好奇的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7-10-04 02:30:00
應該無法
作者: william607 (阿青)   2017-10-04 02:35:00
是非正當管道的贈品~所以才達標?
作者: longsre (Longsre)   2017-10-04 02:39:00
公司不予追究不等於鼓勵妳繼續送不符規定的贈品。
作者: mintC (mintC)   2017-10-04 02:47:00
覺得是你的問題
作者: globalworks (globalworks)   2017-10-04 02:57:00
說什麼離職以示負責,其實你只是以離職逃避問題而已結果現在突然發現如果是被資遣還能揩油,才在那反悔
作者: gnihcS (天天想放假)   2017-10-04 03:31:00
講的事一直避重就輕,怎麼看都是你的問題最大,根本是你怕顧客取消你的獎金退回才繼續給贈品,什麼東西可以給什麼不可以你不會請示主管嗎?離職哪最好是負責,根本只是為了不要賠錢快逃,把爛攤子丟給後面人擦屁股哪裡負責?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7-10-04 03:37:00
會說離職以示負責是代表你也覺得自己有錯吧?!那怎麼還會想回去爭取非自願離職?!小心別把事情鬧得更大
作者: chrispherd (WTF)   2017-10-04 04:07:00
呵呵 看完你文章回文覺得你這個人蠻妙的
作者: celebrationx (xxcelebrate)   2017-10-04 04:29:00
你只是被迫賠償 可是是自願離職的沒錯啊
作者: Endlesstear (杜鵑啼血)   2017-10-04 04:34:00
寫作負責 讀作畏罪你一直在抽換概念 要讓讀者覺得辭職=負責的這個概念很不妥
作者: juchiehen (賊賊)   2017-10-04 04:46:00
很想知道你工作多久了這種處理方式讓人也有點無言
作者: FuYen (赴宴)   2017-10-04 05:25:00
請記者誤抄是要記者不小心抄的意思?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7-10-04 06:10:00
不懂你要爭取什麼, 你要爭取吃資遣的話我想公司會回頭告你求償你送出贈品的部分, 你自己衡量一下看要吃官司然後不一定拿得到資遣費, 還是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感覺就是為了衝業績送出超過價值的商品, 結果公司結算發現才求償一般公司業務有普通業務還有超業, 兩種地位差那麼多超業可以幹的事不代表你蔡逼八也可以做, 人家可能幫公司賺進的錢是你的10倍以上, 送昂貴贈品給大戶, 公司當然沒意見, 菜業務送高價贈品給新客戶當然被罵
作者: wuthfish (魚干)   2017-10-04 06:33:00
你只是想要爭取不用賠又有資遣費吧,"因經濟狀況不佳離職以示負責"不是你自己說的嗎?如果你認為你是被迫非自願離職,那你去爭取看看啊,只要你能去承擔並有把握你不用負責你死都不說的神秘贈品的追償的訴訟或非訟程序即可
作者: folk0909 (吹牛小王子)   2017-10-04 06:42:00
覺得妳的問題比較大,然後不知道你在閃什麼,又不說贈品是什麼你搞大只會打官司賠更大,動點腦好嗎?
作者: dodo577 (dodo)   2017-10-04 06:44:00
妳的問題的比較大
作者: folk0909 (吹牛小王子)   2017-10-04 06:44:00
還有妳的工作心態很差,你做事都不會請示主管直接硬幹的,出事剛剛好而已
作者: dodoru (jomi)   2017-10-04 06:54:00
可是你的狀況連第三人看都會覺得有問題耶
作者: aggie05 (aggy)   2017-10-04 07:11:00
請示主管不是最基本原則嗎?怎麼會看別人怎麼做就學別人?贈品這種東西對公司來說是成本 會不會根本妳送出的贈品遠超過妳的利潤?妳也沒講清楚...愛爭取就去吧~不要被吉又來發一篇~~~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10-04 07:25:00
你的問題有點大 說真的自請離職的是你 基本上就算上法院談大概不會認為你是被逼離職的 外加你之前離品出打錯 禮品出包的事情 到時資方改說那我們開除你好了印象中也是不用付資遣費的樣子「落荒而逃」也是你自己主動離職的好嗎自己去看一下勞基法 還有快點去找下一個工作吧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7-10-04 07:53:00
你到底送了什麼讓公司這麼在意?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10-04 08:24:00
兩次都是你自己說要辭職負責,是哪來的非自願離職...而且本來公司是要你賠償的,因離職就不讓你賠了,你再去爭取,可能變成開除+賠償,你覺得划算就去爭取吧~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7-10-04 08:56:00
這應該叫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7-10-04 09:19:00
你去跟公司要的話應該會變成懲戒開除 免給資遣費
作者: rree (ya)   2017-10-04 09:32:00
還要賠上公司損失
作者: takimiki (Pine)   2017-10-04 09:36:00
公司不存在資遣你這件事,為什麼會覺得可以改成被資遣,而且明明是你自己違反規定在先吧?我是覺得公司可以接受你離職不需賠償已經很好了,趕快找新工作比較實在吧受你離職不需賠償已經很好了,趕快找新工作比較實在吧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10-04 09:41:00
後來再看你前面的回文 給你建議從這次學經驗 台灣很多公司內部規範真的很爛 甚至鬆散 這種就是勞資沒爭議就算 一出事員工十之八九都是倒楣的一方 賠償事小 搞成刑事什麼侵佔這種的才更麻煩 下一份工作記得搞清楚公司內規 不要跟風其他人都可以 你就跟著作 社會上走跳多學著一點自保功夫比較實在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0:48:00
謝謝大家的指教,關於業務有等級之分 這個在我們公司
作者: kay242433 (我就想住米缸裡)   2017-10-04 10:49:00
你避重就輕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0:49:00
是沒有的 所以的業務能夠行使的權力都是ㄧ樣且我也親眼看到同事都是這麼做 到後來才跟著所以公司只查我ㄧ人 讓我很不服氣...坦白說我們都知道公司對送贈品的事是知道的 因為我們送件都會有部門來查核 當初ㄧ年前就沒有被告知不符合規定 所以贈品也ㄧ直正常發放 卻在ㄧ年後跟我說要賠 我覺得這是針對我個人的刁難..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0:55:00
你文內意思是公司告知非經許可的贈品不可贈與客戶後,你還持續贈送?如是,那我覺得公司沒告你已經很不錯了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0:57:00
至於贈品 那是金額不高的東西 並不會吃掉成交利潤
作者: tinabjqs (光)   2017-10-04 10:58:00
事實上你就是自願離職啊.....公司也沒有脅迫你,你不就是不想賠那些錢自願走的????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0:59:00
並不是價值的問題,都跟你說不能送,而且原本要你賠償,是很嚴重的警告了,讓你撤銷賠償,結果你還繼續送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1:00:00
我覺得公司當初是默許 現在忽然回頭來查我 還只查我
作者: gto03030tt (魯蛇)   2017-10-04 11:01:00
感覺文章避重就輕,更何況離職不是負責的行為,是逃避。若真有責任感應該是去了解如何不重到覆轍而不是馬上開口提離職,錢能在賺,如何處理危機事件的經驗並不是花錢就能學到的。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1:01:00
ㄧ個 我當然覺得很錯愕.. 但這次的事我也有學習以後在其他地方做事會更謹慎:(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1:01:00
因為你最白目啊,都查你了還繼續...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10-04 11:03:00
不要再想自己被刁難 超衰這種事情 因為更衰的你沒遇到目前這樣已經不錯了 什麼再爭取資遣費就免了 這段期間想清楚學到的教訓 找工作希望找到規範明確的公司吧
作者: gto03030tt (魯蛇)   2017-10-04 11:07:00
然後我怎麼看都覺得贈品不是普通東西,首先你說贈品被回收顧客會氣到退單,表示有一定的價值。然而你卻又說贈品不影響公司的成本。邏輯上根本不通。
作者: mavisliao (火腿媽)   2017-10-04 11:08:00
紅明顯:下個工作在做任何決定之前都麻煩再三跟主管確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1:08:00
你說公司沒有規範,造成你第一次的違規,後來這部分公司已承諾不追究,結果你還繼續違規,這要上面的人不發火都很難。沒有人擺你一道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1:08:00
可是各位 當時公司真的沒明文規定贈品要怎麼送才合法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1:09:00
可是原po,你第一次被查時,就告訴你不行了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1:09:00
送了ㄧ年後才說這些都不行 這樣我真的有算違規嗎?因為坦白說就真的沒規定阿 只ㄧ直要我們去推活動而已這個問題我整個就很ㄐㄧㄡ糾結阿阿阿 雖然你們都覺得我問這個很白目QQ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1:11:00
那一年的事情,公司不是說算了嗎?大主管跟你說好好工作就好,為什麼你要一直跳針第一次被查,重點是你第二次被查
作者: mini780602 (kikichu)   2017-10-04 11:12:00
可是公司對此制度不明 卻在1年後想要我賠償..這真的超無言QQ
作者: bio2133 (琤)   2017-10-04 11:13:00
你自以為繼續送之前有送的客戶沒問題,你有請示過主管嗎?你沒有不是嗎都是你自己覺得應該可以吧
作者: gto03030tt (魯蛇)   2017-10-04 11:17:00
公司固然在規定上有錯,但公司饒過你了。等於之前的事一筆勾銷,這也是大老闆說的過去就過去了。你最大的問題就是明知道公司已經認為贈送方式不對了,你還不去確認正確的作法,然後咬著公司沒明文規定,那公司之前警告你是警告假的嗎?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04 11:18:00
你確定公司若要追究,你沒有刑事上責任?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10-04 11:18:00
說穿還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都沒事就抓我"這點過不去吧就說公司規範差 倒楣就是員工 全身而退就慶幸了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04 11:20:00
怎麼看都有業務侵占的嫌疑,可以全身而退已經對你最好的結局。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10-04 11:20:00
不然你跟在職的同事多聯絡 看會不會之後有其他倒楣者
作者: rree (ya)   2017-10-04 11:21:00
第一次不追究了 但你還是照送啊......到底是什麼贈品而且你兩次都是用自己辭職來解決 公司也沒叫你走 你怎樣要求要開被資遣 遇到問題你不正面面對解決都只想辭職了事另外你有反應你所說的 其他人都可以為何你不行嗎
作者: aggie05 (aggy)   2017-10-04 11:32:00
妳的邏輯好奇怪喔 贈品本來就會有成本 在妳成交又附上贈品的同時 贈品的成本就累積在妳的訂單啊 不然誰吸收成本?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7-10-04 11:38:00
贈品的說法互相矛盾,應該不單純...
作者: siriusx (天狼星)   2017-10-04 11:41:00
金額不高妳還能弄掉數萬元 妳的客戶很多齁
作者: sanione (sanione)   2017-10-04 12:09:00
覺得妳一直在鬼打牆過了一年追討這件事根本模糊焦點,公司後來明明也沒有要追究,是妳自己擅作主張繼續送才造成這個結果的
作者: mikuru (∞→1)   2017-10-04 12:12:00
公司沒明文規定,所以你就可以拿公司的東西去送人,這邏輯……只抓你可能是要殺雞儆猴,沒想到放你一馬你又再犯……
作者: djilfjomw (Popcorn派)   2017-10-04 12:27:00
可以去查非自願離職的定義嗎 不要朋友在那邊亂說就信== 你都自己說願離職以示負責 還非自願喔再說你第一次出錯公司最後也沒要你賠 結果還繼續發贈品不被釘第二次才怪
作者: u1988926 (shopaholic)   2017-10-04 12:52:00
邏輯超怪補噓 就算贈品價值不高也不是你自己決定要送就可以送的好嗎 就算公司規定不明確好了 但今天自請離職的是你欸 公司到底為啥要給你資遣費啊??
作者: maoxi   2017-10-04 13:33:00
警告過一次還繼續送 你是不是都沒請示你主管?如果贈品價值不高會影響到顧客購買意願嗎?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10-04 14:09:00
你的問題 自己離職 公司說落幕 你竟然也沒去止血 還說公司違規 你造成人家的損失 檢討自己吧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17-10-04 14:27:00
公司有很多問題,不過你沒有先問清楚擅自繼續發放也有責任,資遣的部分就不用想專心找工作
作者: acatking98   2017-10-04 14:42:00
先別提“資遣"了,故意耗損公司所有物算符合“開除”條件了耶
作者: Sunerk (幻影企鵝)   2017-10-04 15:07:00
怎麼看下去 留言一直同樣的話重複留啊
作者: skywilll (Fading Out...)   2017-10-04 15:22:00
如果是年度稽核/評鑑,一年後才進行查核/糾正也很正常吧說到底你的工作態度就是很有事,出事被釘只是遲早的問題
作者: bebi (none)   2017-10-04 15:42:00
就是講三分自己有利 隱藏保留七分的文章
作者: slimmybty (新年新希望)   2017-10-04 15:53:00
得了便宜還賣乖、現在又想再討補助金。白目不容易好,只能替你未來老闆拍拍
作者: blackmomomo (烏嘛嘛)   2017-10-04 16:31:00
贈品是什麼,原po一直避談,肯定有問題。前面說贈品賠償賠不起, 而且收回顧客會生氣……後面又說贈品金額不高,不高那你賠償就是了,否則你額外用公司贈品拉客戶拿獎金,等於這些獎金是你好運拿的,公司沒收回就很好了a原po之前文章我覺得看起來工作不錯耶……請問現在離職了方便站內信嗎?(想換工作QQ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10-04 16:50:00
好啦,快去告,白目無極限被公司告就不要怪朋友怪鄉民怪公司,又一直可是可是,可是我覺得...
作者: Endlesstear (杜鵑啼血)   2017-10-04 20:08:00
一一一一 不是- 有問題嗎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10-04 20:34:00
為什麼她的一那麼短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2017-10-05 13:15:00
哪來的天兵
作者: afraghost (井鬼)   2017-10-05 13:15:00
只是想說“原po”不是自稱,是別人稱呼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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