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被性騷擾真的很難平復…

作者: isingit (uw)   2017-09-08 20:13:01
看你描述內容 可能是刑法上的224條強制猥褻罪
對方可能在滿足自己性慾,
另外一條性騷擾防制法25,是指趁被害人來不及抗拒襲胸或摸臀之類的短暫觸摸
依照刑事訴訟法237條,強制猥褻罪是告訴乃論之罪,
追訴權時效為有告訴權人,主觀上知悉6個月
如果有證人看到,請聯絡證人到時可以出庭作證,
對方如果來向你道歉,可以手機錄音當作證據,
當然你們間的談話內容 對於案情描述細節越清楚越好
這種性犯罪的證據取得本來就有困難,
我推文裡有說一些其他部分,
總之先建議你去報警拿三聯單
必要時請請教律師或去找法扶協助
祝你順利
補充說明:請不要擔心有誣告罪的成立
根據最高法院44年台上892判例: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
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事實為真實,縱被訴人不負刑責,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故意,
亦難成立誣告罪。
作者: JIA3336 (影薄)   2017-09-08 20:16:00
推用心回文提供方法,謝謝你
作者: underheart ( )   2017-09-08 20:28:00
推方法
作者: x61s (x61series)   2017-09-08 20:46:00
"告訴人本缺乏誣告故意" 多數被告都可能主張是原告挾怨報復所以有沒有誣告故意 最後還是檢察官與法官心證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7-09-08 20:51:00
誣告和性騷擾都很難成立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7-09-08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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