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發現奕含案南檢操作貓膩跟居心~有圖

作者: KaworuN (KK)   2017-08-29 00:10:38
為什麼要大家幫轉八卦版呢
因為他之前崩潰到在八卦版公開站內信
被水桶加退文了
別人看不過去寄信嗆他
還被他腦補成騷擾林奕含
現在崩潰到這邊來 哈哈
希望奕含在天之靈
可以原諒這些在她死後把隱私全部挖出來公諸於世還連遊行都辦不成的人。
※ 引述《Calista (^_^)》之銘言:
: <發現奕含案南檢操作貓膩跟居心~有圖>
: 提醒大家本文分兩部分
: 第一部分:
: 司法的弱智造成犯罪層出不窮的龐大社會成本。
: 讓大家容易懂法律跟南檢的邏輯缺陷在那裡。
:
: 因為要使被害人不能抵抗需要預先設謀,
: 用"致使不能抵抗"證明犯罪事實最直接可靠。
: 本來查證致使不能抵抗只需一個工,即到位能審判犯意跟犯行,
: 修法改成查證違反意願後,法律開大洞,讓狼師找到洞鑽。
: 當初的修法方向應該是舉證責任部分置換到加害人而不應該修條文內容。
: 而文章中指責的白玫瑰,當初成立是為了四歲女童被猥褻法官判無違反意願的事,
: 我當時即知道白玫瑰這樣的小圈圈搞不出名堂,
: 沒想到婦女團體還被做代罪羔羊,事實上是立委亂修法搞出的責任最大。
:

: 第二部分:
: 大家一定覺得南檢這裁決怪怪的,但又講不出來是那裡怪,我幫大家做完功課了!
: 應該要譴責南檢!!!
: 真要辦案絕對不是像南檢那樣的做表面功夫,
: 會把PTSD等病歷找齊,精神科醫師轉專家證人,
: 網路IP找尋出高三與奕含網路對話問出加害人名字知情網友,
: 設立專線給其他受害人,找女檢一起辦案,南檢一開始就做到什麼?
: 用垃圾理由跟白癡邏輯串故事而已,南檢的邏輯謬誤非常大!
: 根據蕭蒼澤律師的文章 https://goo.gl/Evx6gZ
: "證據強度的順序是物證大於人證,也就是客觀的物證大於證人主觀的證述。"
: 因此證據強度的順序是=>
: 1.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性侵後身心創傷症狀(科學物證鐵證)>
:

:

:

: 南檢不透漏奕含給美美的大學休學原因故事,
: 亂用更不準確的猜測編織出奕含大學休學的另一套故事,
: 原來南檢的邏輯已經弱智不好:
: 1.南檢強調她從小的好友世世說沒有聽到她說被性侵,
: 這種說法與事實常情不符,如果發生在檢察官的女兒身上,
: 極可能要求女兒不可以說出去,是基本社會常識。
: 2.奕含生前對醫師對父母都指被強迫性交,
: 根據起訴書中提到病歷中有寫被強迫,先被強迫跟後有交往是兩回事。
: 但南檢用白癡邏輯混為一談,以為用閨密證明2009交往,
: 可護航狼師在2008奕含17歲部落格自述那年強迫性交反性自主的事實。
: 3.低級用小說跟傳聞證據辦案的正是南檢!
: 南檢選擇性用有利於陳星的小說(初戀,死情書)跟“閨蜜”證詞(世和采)辦案,
: 視而不見部落格等同為日記的證據力應大於小說,
: 完全不採證奕含部落格血淚控訴的證據,
: 不處理刑法上採納性侵後產生的直接鐵證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 南檢做法有違一般性侵案檢察官採信PTSD的實務,嚴重的瀆職?!
: 南檢會悖於檢察官辦案實務,常識邏輯推理錯誤,
: 選擇性忽視這麼多鐵證,造成引用物證的重要性順序顛倒,
: 證據邏輯不合理,當然導出不起訴的結果順便汙衊林兩情相悅,
: 就是性侵犯的共犯!
: 南檢不是笨就是壞!
: 南檢違反社會常情的垃圾白癡邏輯,這是笨!
: 南檢視而不見一般性侵案常拿來做因果證據成判例的PTSD等身心症狀,
: 及部落格有案發時間自述等重要證據,
: 隱藏奕含給美美的對話紀錄,在欺負林奕含,看看三流司法有多垃圾!
: 垃圾南檢,護航狼師,由此觀之!
: 南檢悖於實務不替奕含的身心痛苦做性侵因果證明,
: 還昧於她身心受創的現象凹成兩情相悅,
: 南檢在做狼師的遮羞布! 這是壞! 南檢又笨又壞!
: 這是被圈內人律師揭露的,
: 也就是蕭蒼澤律師看不過去南檢亂辦,
: 讓全民知情南檢的手段。
: 鄉民看完後保護自己的法律能力就會好很多,
: 能看懂檢察官是不是亂辦鄉民的案子,
: 把物證人證的證據強度順序用顛倒,來導致直接影響起不起訴的結果!
: 以後如果鄉民或鄉民的親友遇到給檢方辦的案子,
: 就知道要看證據強度順序對不對和如何自保!
: 以下是原po先前寫的請人代PO的文章:
: 最後一篇<奕含高三曝加害人名字!?給等待天使的妹妹>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283076.A.BAA.html
: 提出PTSD跟性侵的因果科學實證,17萬多人看過。
: ***請轉載至八卦版***請轉載至八卦版***請轉載至八卦版***請轉載至八卦版***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7-08-29 01:57:00
可以請問KaworuN大,她哪天被水桶的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9 00:13:00
我知道啊,要性侵被告提合意證據的傳奇人物,獨步全球的有罪推定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8-29 00:12:00
別把它版的紛爭帶過來 會桶的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9 02:08:00
感覺現在是有些被桶的本尊或分身來...之前女版戰這麼久都沒看過這幾個ID反正他們只會寫這種狗屁東西 提醒74多丟臉而已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7-08-29 03:40:00
感謝KaworuN大指教 再補推 ^^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8-29 07:08:00
幫高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8-29 07:50: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cses88283 (豬豬五花肉)   2017-08-29 09:34:00
看了想哭 小森的故事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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