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林奕含事件和性侵受害者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0:03:08
上文恕刪
: ※ 編輯: kmtrash (106.187.36.51), 08/25/2017 18:43:06
: 噓 Destiny123: 你都多次聲明這些是腦補了 那請問這篇還有什麼討論 08/25 18:43
: → Destiny123: 的價值嗎....讓證據說話吧 否則就是腦補大會 有意義? 08/25 18:43
:
: 意義嗎?絕對不是找出真相。
: 也不是發表新證據。
: 也不是想翻案,推翻判決,定罪陳星。
:
: 意義嗎?
: 一個是譴責把這件事當成林100%在鬧,還誣告誣陷陳的人。
^^^^^^^^^^^^^^^^^^^^^^^^^^^^^^^^^^^^^^^^^^^^^^^^^^^^^^
:
: 二,死了一個人,一個悲劇。從裡面是否能找出一些借鏡,讓以後這種事不用再發生。
:
: 若你在此事中得到的意義就是
: 「又是一個沒事在鬧得臭小三,死了活該」
: 那也是你找到的意義。
既然你都回這麼長了 顯然也開一篇文來回應才夠誠意
這段文最大的謬誤在於,你說的狀況根本不存在
為什麼呢?從目前最基本已知的事實來說好了
林本人可是「完全沒有對這段關係有任何一點的控訴」
直到她去世前,不要說告發性侵了,根據檢警事後的搜查與研究
比對檯面上與檯面下的所有可獲取的資料,可以說幾乎沒有提及對陳的控訴
相反的反而透露出濃濃的愛意,這也都是經過檢調證實的結果。
所以我說妳的論述不對。
有發現嗎?其實林從來都沒有誣告誣陷陳阿! 不要說告訴了,甚至連指控都沒有!
那真要說誣陷誣告陳的是誰呢?恐怕是無腦腦補74團與她的家人才對
你的這段論述從根本上就有問題 就是錯的。
: ※ 編輯: kmtrash (106.187.36.51), 08/25/2017 18:50:10
: 噓 qazieru: 破綻? 笑死了 被批成這樣你還哪來的臉自我感覺良好 08/25 19:29
: 噓 qazieru: 已經有兩個人都戰過你得一堆讚不說 這件事已經走過檢方 08/25 19:30
: → qazieru: 而且排除性侵可能 有強大的中立團體背書 08/25 19:31
: 噓 qazieru: 而你這篇文卻只導致目前最低可能得性侵去推論 08/25 19:33
: → qazieru: 如我那篇 排除女性說謊報復得可能 那是中立個屁? 08/25 19:33
: 噓 qazieru: 就像阿翰丟出法院認證 依舊有人抹他真性侵 有道德正義感 08/25 19:36
: → qazieru: 的人看到也會爆氣一樣啦 08/25 19:37
: 噓 qazieru: 哈 看你在八卦版這篇也是一面倒被批嘛 08/25 19:39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20:07:00
今天的扣打用完了 我就看看他這篇怎麼接戰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5 20:11:00
跟無腦的人講邏輯 辛苦你了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17:00
他曾經也想過提告,但陳星跟他說他告不成。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7-08-25 20:17:00
等三樓再發一篇迎戰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0:18:00
請舉出來源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20:19:00
三樓要不要考慮跟KMT剉屎在一起啊?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19:00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20:20:00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左一超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20:21:00
pokemon跳著跳著來這篇跳針了嗎~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25:00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0:27:00
你第一個圖是小說作文吧? 而且跟討論的也無關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28:00
是他網誌裡的文章他都明確的說出“性犯罪”了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0:32:00
第二章圖更扯 目前調查結果都已經知道兩人接觸是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25 20:32:00
告不成不一定是真有其事但沒證據,也可能是沒這回事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0:33:00
畢業後了 所以更足以證明這段完全是不可信的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7-08-25 20:33:00
網址的哪篇文章? 請拿出來 不然一直說網誌有這篇文 文咧?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5 20:34:00
竟然有人把林奕含寫的東西都當成真的在看 還以都反串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0:35:00
已經被證明偏離事實的內容就別拿出來講了 加油 好嗎?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魚)   2017-08-25 20:35:00
很奇怪 既然覺得憂鬱症是無行為能力 為啥會信她的文章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5 20:35:00
若我寫一篇三樓性侵害我 你要不要也出來解釋一下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20:39:00
因為你們在浪費時間跟他跳針啊從現在開始什麼都不要回他比較實在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41:00
聽說電信公司的通話記錄最多只能查到半年前的誰知道更早有沒有接觸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8-25 20:42:00
看看你的文 篇篇 句句都在矛盾 加油點好ㄇ我是說寶可夢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43:00
就算精神障礙者也不能忽視他透露的相關蛛蛛馬跡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25 20:45:00
精神病患者沒辦法合意跟人性愛卻能有效的指控人犯罪,受教了哈哈整天看下來你的論點就處處矛盾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魚)   2017-08-25 20:46:00
那麼多證據看不到 只把臆測當真相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25 20:46:00
要不要回去複習前幾篇妳說了什麼,免得丟人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20:46:00
現在不止女權,連精神病都能賣自助餐了XDD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48:00
未成年與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簽約都要監護人同意。接受性交與否也算是契約的一種精神病患有性自主權。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25 20:54:00
性交與否是契約..你這學識水準真的是不提了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56:00
http://i.imgur.com/E6p2zqX.jpg有要約,有承諾就是契約。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7-08-25 20:57:00
這麼愛把小說當聖經,托爾金跟你說世界上有精靈矮人還有半獸人要不要也說是真的?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0:58:00
在父權人士觀念把想要就硬上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8-25 20:58:00
其實某人這種就無視就好 他很明顯只是藉由跳針破壞他人討論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5 20:59:00
開始扯父權了 想把某族群拉攏過來 可惜這篇沒人支持你xd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21:00:00
當你跟他進入迴圈他就贏了喔,目的就是讓你覺得無理,覺得煩,不想討論,離開這篇文,這樣討論的人會越來越少,他的目的就達到囉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5 21:01:00
有種你就打陳星強爆林奕含出來 自己都不敢這樣說了在那拐彎抹角 難道想上就可以上嗎 看了就可笑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25 21:06:00
真要講小說,南檢不知道小說看了N遍還做筆記然後還要猜小說人物對應誰,甚至還看過原版初戀真的確定要拿小說說嘴嗎?人家檢方讀得比你還熟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1:08:00
這篇是網誌。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21:09:00
Dark,他會說檢方因背後關係不認真查,證人被收買http://i.imgur.com/hzedqzj.jpghttp://i.imgur.com/FSCGUEt.jpghttp://i.imgur.com/uZPJKS3.jpghttp://i.imgur.com/92Um3Bl.jpg他說他講的是自古以來的現象,自古以來的證人都被收買,自古以來檢方都瀆職,證人之一的家屬在前面因為家人被他誣衊被收買做證,憤而貼文抱不平,他始終沒膽面對,沒有道歉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7-08-25 21:12:00
「女姓就是弱勢要被人保護不能被玷污」的父權人士指控他人父權,笑死我們工讀生了。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08-25 21:12:00
為什麼寶可夢戰了三天三夜 就剛好不會有人出來說戰贏這個有很重要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25 21:13:00
林奕含要是知道她的書迷這樣主張保護思想會作何感想她自己就是那種嚴格管教家庭下的苦主結果她的書迷反而主張要管教更嚴之前還有看到有人說他從此都不讓女兒給男性補教老師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21:15:00
因為風向大師這時候會選擇性測不到風向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25 21:15:00
教。看到這種性別歧視我還看了一下月曆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1:17:00
我那裡有說女性弱勢?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1:18:00
https://goo.gl/KANSnG 順便一起擴展討論深度好了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21:18:00
已經被打臉很多遍了 怎麼不見kmtrash又是寶可夢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21:19:00
因為她根本就被戰爆了阿XD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1:21:00
不是18歲就一定有行為能力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21:21:00
kmtrash在線上繼續躲在他那篇 這篇都不敢來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7-08-25 21:26:00
林又沒受監護宣告,她有行為能力。粗俗一點說,她想和誰開房就開房,即使對方已婚,只要她不在意有小三的頭銜和被控告通姦的風險就好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21:33:00
拜託大家不要再掉進他的迴圈裡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25 21:35:00
憂鬱症又不代表沒有自主能力聯合公園主唱自殺前還不是當熱門樂團主唱幾十年甚至很多精神病人還是高智商族群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21:49:00
不是專業法學人又拿法律秀自己下限,版主桶了這造謠的拜託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7-08-25 21:52:00
...乾 你們怎麼有辦法持續VS寶可夢的無限loop啊...我看的都快撐不住了 只能說欽佩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22:01:00
林沒有提出控訴,也沒指名。這是事實。背後是本來就沒事,正常戀愛。還是有出過什麼事。我不知道。但你能很篤定的認為她沒說,代表沒有事發生。我也不會說你錯。林自殺了,她自殺的原因必有來源,或許這個來源就能避免日後的悲劇。我只是推論這個痛苦來源和她的不倫戀有關。當然也有可能她的自殺完全是因為度爛父母,無關陳星。我從她的文字行為以及經歷,推斷這段感情是傷害源。你當然可以推定這段感情非傷害源。我們就是推論方向不同而已。看起來,你的推斷源頭是「林沒有說,而且她的文字充滿愛」所以不可能有被傷害,我說的情況不可能存在。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2:05:00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22:05:00
而我的推斷源就是,她自殺了,而且她的文字充滿被傷害。你的證據跟我的差不多飄渺。但你很篤定你是對的,我的推論「不可能」存在。我的證據飄渺,我不敢篤定我說的存在,我也不會說你的推論「不可能」存在。差在這裡而已
作者: enemyli (小兵)   2017-08-25 22:08:00
活在自己世界的人真的很恐怖大概沒叛死刑都覺得世界不公吧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2:11:00
http://i.imgur.com/tQAapG2.jpg這是所謂的充滿愛?林奕含他父母說不定只是反對他寫房思騎這類的而已。林奕含都結婚了,他想寫作就寫作啊中文系也讓他考了,所以徵結不是他父母。林奕含有精神病是事實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22:15:00
kmtrash怎麼這裡就不敢篤定是性侵啦?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2:15:00
中後期有加重也是事實。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22:16:00
呵 早這樣說妳那篇也不會被砲這麼慘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7-08-25 22:17:00
小說寫的 跟 帶老男人男友給朋友開心 兩個證據等級差太多了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2:21:00
他不是說假裝交往,因為可以當成是男女朋友間的性愛,而不是姦。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22:22:00
去看病 誠心
作者: guguguuu (咕咕咕)   2017-08-25 22:23:00
K沒有篤定性侵過吧......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2:23:00
想想“幫性侵害者做早餐”那篇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8-25 22:24:00
pokemon100 你是當事人嗎 是在腦補三小 能不能用邏輯說服大家 而不是一直跳針
作者: istanblue (貓貓貓貓頭鷹)   2017-08-25 22:28:00
現在希望陳星來吉一吉寶可夢了XD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22:30:00
我也希望她說人作偽證這件事被吉,跳針到當事人出來然後裝傻之後又出來刷新下限啦還有她竟然說可憐的阿翰收買檢查官 QQ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7-08-25 22:37:00
還在拿文章當信仰難怪教徒迷信聖經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22:43:00
我真的沒有篤定過是性侵,我相對篤定的是「第一次」怎麼發生的很關鍵。但一直有人要說我篤定性侵,篤定陳強暴別人,然後再來砲我,ok唷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8-25 22:45:00
什麼叫篤定第一次怎麼發生的很關鍵?不知道的東西能篤定也蠻強的不知道再說啥廢話 萬一其實第一次好好的 是第二次第三次勒?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22:50:00
呵 又開始越描越黑反正看原文就知她那篇真的很噁心...我也懶的複製她的文在這邊打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8-25 23:07:00
乾 照騎士團的說法,根本只要沒有行房紀錄器他們就可以懷疑是不是強暴,和這種人討論真的有夠累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就用這種近乎無腦的信仰一直鬧我還可以說會不會是一直等不到任天堂開放抓閃電鳥所以森7崩潰先走咧,反正沒證據證明我錯,就有可能騎士團邏輯大概就上面那種程度沒證據從他們的弱點,變成他們緊抓著一直鬧的理由真的何其悲哀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5 23:35:00
約會強暴就不是強暴了?而且對方還是有歷練的大人耶!林奕含是沒社會歷練,沒危機意思單純小女孩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8-26 00:15:00
你第一段指出的謬誤其實跟他立場完全相同欸 他底下也跟好幾個說林誣告的噓文解釋過林根本沒誣告、這件事根本不不成立
作者: E517 (阿凱)   2017-08-26 00:29:00
每次看到寶可夢還是會大笑 要加油喔 希望你給大家一個快樂的假日
作者: kody8624 (kody8624)   2017-08-26 02:54:00
還好寶可夢不是念法律的,這樣解釋真的笑了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7-08-26 11:28:00
性交會成立契約XDDDD太幽默了這個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6 20:41:00
有要約和承諾為什麼不是契約?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7-08-27 02:07:00
跟社會歷練有什麼關係 合意就是合意 懂不懂阿說了一百次就是合意了 你懷疑不合意請妳提出證據合意跟年齡和歷練有什麼關係?還是憂鬱症的無權合意????那妳應該鼓吹立法跟憂鬱症性交者以妨礙性自主論馬的到底是誰在不尊重女生的性自主權?如果認同林亦含有性自主權 那他自主同意哪會有性侵問
作者: kody8624 (kody8624)   2017-08-27 02:09:00
如果是契約,那適用債務不履行嗎?哈哈哈,可以求償的是履行利益還是信賴利益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7-08-27 02:09:00
題呢?
作者: kody8624 (kody8624)   2017-08-27 02:10:00
唸書好嗎?寶可夢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7-08-27 02:12:00
就沒有被害人 只有你想像中的被害人兩方合意然後你假設一方是被害 莫名其妙耶那我跟我女友上床等於我女友被害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