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國道推行區間測速取代定點測速 連署附議中

作者: maplefog (楓霧)   2017-08-09 00:18:1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YT_Vu5 ]
作者: maplefog (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國道推行區間測速取代定點測速 連署附議中
時間: Tue Aug 8 23:59:25 2017
國道經常三天二頭就有新聞報導,常常發生追撞車禍、人員死傷等狀況,
原因大多是超速所造成,如果超速煞車距離就要拉長,
如果前方有塞車等,就可能來不及煞車撞上或者是超速打滑造成後方車輛追撞等。
新聞不勝枚舉:
1. 國道遊覽車翻覆33死翻車時車速超速20公里
2. 疑超速惹的禍!國一楊梅段連環車禍釀2死3傷
3. 國道超速失控甩尾3車連環撞波及警車3傷
為了有效降低車禍率及死亡率,小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提案:
[有效降低車禍率] 建議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隧道逐步推行區間測速取代定點測速
網址:https://goo.gl/T2s1xt
關心此議題的朋友請前往登入附議並希望能一起參與分享,讓台灣更好!
國道車禍都是慘不忍睹,期望此方法能有效降低車速,讓每個人平平安安出門,快樂回家!
全文如下: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及隧道皆有其安全速限,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時,就容易對他人及自己
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因此政府設置測速照相機,取締違規的駕駛人,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
安全。
目前取締超速的方式都是使用定點測速,意即在某處設置測速照相機,當車速經過測速照
相機時並超過速限時,就會收到超速罰單。但現在科技發達,手機app、導航機或行車紀錄器,駕駛人都清楚每個測速照相機位置時
,駕駛人就會開始投機取巧,測速照相機逐漸失去它的功能:取締違規的駕駛人。
為什麼會逐漸失去它的功能,舉例如下:高速公路速限100公里,某駕駛人以時速150公里
開車,開到接近測速照相機時,行車紀錄器響起「前方有測速照相」,駕駛人一定馬上踩
煞車將車速降至100公里左右,經過測速照相機,成功躲過後又加速到150公里,到下一個
測速照相又如法炮製。如此,測速照相機失去它的作用。
這種駕駛方式很危險,車子突然急煞,後方的車輛可能反應不及造成追撞等傷亡意外,這
種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駕駛人卻逃過法網,現行方式沒辦法取締他。
因此,我建議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隧道等重要道路,逐步推行推行區間測速取代定點
測速。何謂區間測速:區間測速是指在同一路段上佈設兩個測速點,通過測量車輛經過前
後兩個測速點的時間來計算車輛在該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並依據該路段上的限速標準判
定車輛是否超速,如此將更科學公正。
比如,某高速路段兩個測速點之間的距離是100公里,該路段限速每小時100公里,車子如
過用1小時以上時間跑完,那麼其平均時速就低於100公里,但如果在1小時之內跑完,那
駕駛人就超速,準備收到罰單。
以上面的例子,某駕駛人一直以時速150公里開車,經過測速照相再突然減速就沒有用了
,到最後計算平均時速可能為140公里以上,就會受到應有的制裁。
利益與影響
1. 保障大部分遵守交通安全規定的用路人生命安全。
2. 違規駕駛人無法投機取巧,將受到應有的制裁。
3. 可節省費用,測速照相機不需要設置一堆,且沒有用處,只要設置於入口處及出口處
即可。
4. 降低車禍死亡率,大部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死亡車禍都為追撞造成,改為區間測速
駕駛人將更遵守交通限速,將大幅減少突然減速及加速情況發生,避免追撞事故發生。
作者: DASHOCK   2016-08-09 00:01:00
會不會更塞阿事故發生提高阿....路上一堆三寶開車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09 00:01:00
這好麻煩 要在高速去識別車牌 而且要測區間 代表就要識別兩次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8-09 00:02:00
整天在連署 有沒有幾個真的立法的還是網站都豪洨的
作者: zesipr (不想聊天)   2016-08-09 00:02:00
三寶為了不超速,只會開更慢....
作者: SSSONIC (...)   2016-08-09 00:04:00
然後為了怕超速 只好大家開90%的速限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16-08-09 00:05:00
當初eTag設立應該就有在準備了、只是不能說破
作者: relaxcloud (蟬)   2016-08-09 00:05:00
同時改成速度區間,時速90~120內才不會被罰套上大部分車輛均速,若大部分皆為60,判定壅塞不罰
作者: nestea911399 (打爆日本 前進舊金山!)   2016-08-09 00:07:00
直接規定車只能開100沒辦法更快有搞頭嗎?XD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08-09 00:28:00
我不覺得這樣好 你沒塞車過膩
作者: ironstomach (鐵胃)   2017-08-09 00:31:00
依台灣判定超速的條件,這九成不會過連給兩張連續照片,一張在雙白線左邊,一張在右邊,都能說因為沒拍到跨線當下所以不成立了,區間測速更不可能做到
作者: flutter8 (空)   2017-08-09 01:57:00
先罰慢速並行好嗎
作者: mastbig (小胖)   2017-08-09 02:10:00
這樣沒有比較好!反而造成更塞了
作者: ueyfn (又)   2017-08-09 06:19:00
如果要這樣,應也要罰慢速車,尤其是佔用內線又跟一旁並排的慢車
作者: poeoe   2017-08-09 06:33:00
這樣絕對沒有比較好 只會更塞更危險而已
作者: eva19452002 (^^)   2017-08-09 10:43:00
為什麼這樣會更塞?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9 12:07:00
這個提案早就在etag實施的時候有考量過了,不過最後好像是因為法規不了了之,而且刁民或抗議政府搶錢
作者: okay1993 (青草茶)   2017-08-09 14:30:00
明明就該提高速限 什麼智障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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