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結帳被說標錯價格,你會勇於拒絕嗎?

作者: superior (superior)   2017-07-05 01:12:28
看到標錯價這個我心有戚戚焉
服飾業常有標錯價難免尤其是快速時尚
我是店員很常遇到會跟客人解釋
如果實際金額比較低就直接用低的算 高的話就會跟客人說明
有些客人會覺得OK可以接受或是那就不用 我覺得都合理
有次一件商品來了就標錯價錢NT349 實際是1499(大概是港幣標成台幣)
結帳是個歐巴桑跟他說明之後他就硬要我們用349賣他
還扯DELL標錯金額這件事在收銀台爭超久
最後基於公司顧客至上(超不認同 養出一堆奧客)的理念還是賣他349
而且他還買兩件還用折扣 折一折大概2折
走之前還說一句 幫我謝謝你們店長~
他的老公跟小孩在旁邊也都沒有阻止他這樣的行為
我真的是大開眼界 白眼都翻到後腦杓
怎麼會有人貪小便宜成這個樣子
不想想人家還要不要做生意 那以後金額標比較高就用高的算好了
有時候會都覺得 哇 原來社會有這樣的人存在
希望大家可以當好客人不要當奧客啊~
作者: Ruth (Ruth)   2017-07-05 01:21:00
貪小便宜?標錯價格本來就是你們的錯!他堅持要照標價是對的除非他號召一堆三姑六婆全要你用標錯的價格買,那才是他錯!
作者: jauyuu (啾)   2017-07-05 01:28:00
其實堅持賣正確的價格也是合法的,只能怪店長意志不堅吧,不過這也是賠老闆的錢跟你沒關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7-07-05 01:31:00
店家標錯價,客人依標價購買,標高買高,標低買低。向客人說明,客人接受,個人覺得那是好意,不是應該,畢竟錯不在客人身上。妳能做的是在處理這個客人的同時請同仁報告主管立即做更正吧
作者: joplope (李酸酸)   2017-07-05 01:52:00
標錯價的話本來就可以主張使用標價金額出售
作者: forever48 (T^T)   2017-07-05 02:38:00
在快時尚品牌打工過,也會有標錯的情況發生,尤其是折扣期間,但因為衣服的條碼刷下去就是那個金額,我們也沒辦法自己改,這種時候就…只能跟客人抱歉也不能怎樣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7-07-05 02:40:00
標錯價格是你們的錯,但還沒完成購買,變更價格也是你們的權益,管奧客做啥...
作者: oYOUCHANo (19840704)   2017-07-05 05:03:00
1.9F是哪來的資訊?標錯價有完成交易嗎?有法規規定可以主張以標價出售?還噓文咧XDDD撿不到便宜有需要惱羞嗎
作者: tinabjqs (光)   2017-07-05 07:31:00
不覺得是客人的錯照你這樣講,開個店每件標99,實際價格都店家自己講,那消費者權益在哪?這跟撿便宜啥關係顧客的體諒不是義務
作者: DrunkInDream (悔任夫婿覓封侯)   2017-07-05 08:10:00
民法第154條算不算法律規定?沒念過書還拿出來炫耀…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薊k這樣規定就是為了避免店家都用這招耍人標錯價就有義務依照這個價格賣,這是民法規定,不然每家店都這樣耍客人就好啦,或是開放殺價,不會殺價就你活該法律不這樣逼店家吃虧,店家會改正標價嗎?不會。就繼續騙沒種拒絕的老實人就能賺飽。法律這樣規定,店家只會吃虧一次,然後摸摸鼻子更正標價。不這樣規定,消費者吃虧一輩子。看事情要從立法者的高度去想…
作者: shaoru (shruku)   2017-07-05 08:47:00
我有一次因為兩件特價。找了超久的衣服 大概一小時 結果店員說標錯價格草草帶過 超想哭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7-05 09:00:00
1樓觀念不對,標錯價但還沒完成交易,而且是現場交易本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7-05 09:18:00
我覺得你講的情況本件公司問題比較大以民法的觀點來看,標價=要約,客戶拿下來去結帳=承諾提出要約的人,要受要約的拘束,簡單來說你標多少就得賣多少,頂多看能否主張意思表示錯誤撤銷,但那限於表意人無過失的情況。店家自己標價錯誤很明顯就有過失戴爾案當時有兩個地院判決,一個判戴爾贏,一個判戴爾輸判戴爾輸的那個判決我沒看,但我猜理由跟上面講的差不多判戴爾贏的那個法官在判決裡表示他也是鄉民,當初看到PTT上一堆人明知道戴爾標錯價還故意狂買根本XX,所以判戴爾贏。姑且不論他這個判決合不合理,但今天若消費者並不知店家其實是標錯價,那麼今天他看到這價錢選擇購買,店家就應該用標價賣
作者: lisaonlisa2 (lisaonlisa)   2017-07-05 09:37:00
除了這位太太態度不佳,但他也沒錯當然店家可以堅持拒絕
作者: z1212345 (昇)   2017-07-05 10:16:00
s大觀念正確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07-05 11:58:00
你們店長的問題 養奧客 為什麼吵鬧就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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