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男子撿屍 辯:她沒抗拒還有呻吟
新聞內容:
2017/06/22 13:33
桃園28歲徐姓男子(28歲)在網路遊戲結識29歲女子「小惠」(化名)後成為朋友,去年
7月26日凌晨小惠與友人在KTV飲酒唱歌後返家休息到下午4點,因肚子餓,又還在宿醉中
,乃以以LINE通知徐男帶麵線前來共同食用。
小惠填飽肚子後,又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鄭男見有機可乘,竟褪去她的衣服性侵,女子模
糊中察覺有異而驚醒大叫,推開鄭男躲進廁所,並將門上鎖,先以LINE要求
徐男「馬上離開我的家」,再通知友人趕來陪同就醫報警。徐男供稱,當天他們吃完麵線
,應小惠要求在床上幫她按摩後,也躺在她旁邊抱著她睡,大約半小時後,他親吻、撫摸
她,她都沒有睜開眼,也有呻吟及分泌物生理反應;且他認為她的手機是他買的、房租水
電也是他繳的,不認為她會拒絕他,所以就同她做愛,後來她突然大喊,他也就停止了。
小惠則稱,她知道徐在追求她,可是徐知道她不可能喜歡他,且當時還在宿醉中,睡得太
熟了,並沒有同意和他做愛等,桃園地檢署認為徐男涉犯《乘機性交罪》,今將他提起公
訴。(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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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o9h9MZ
心得:
和解金付一付吧
求個緩刑記取教訓
不過終身留下個刑事前科
工具人也該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