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港女模案 死者父母:梁女是命案推手

作者: skyai (馬桶洋行)   2017-06-21 00:28:24
南港女模命案,檢方今天將涉案的程姓男子依殺人等罪起訴,一度為嫌疑人的程男的梁姓
女友則獲不起訴。女模父母晚間說,程男死有餘辜,梁女雖不起訴但也是命案推手。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偵結南港女模命案,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5罪起訴程姓
男子,並認無教化可能,須與社會永久隔離,求處最重之刑(極刑)。程姓男子的女友梁
姓女子一度為嫌疑人,後來獲釋,獲不起訴處分。
女模父母親晚間在宜蘭羅東出面,針對檢方偵結,表示意見。
女模父親說,首先感謝檢警、媒體與各界過去的關心。程男過去是性侵累犯,手段凶殘,
程男遭檢方求處極刑實在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希望未來法官能直接判處死刑,不要再
出來危害社會。
至於梁女不起訴部分,女模父親表示,雖然司法講求證據,但並不代表她無罪,梁女就是
這起命案的幕後推手,脫離不了關係。
女模父親認為,現在社會氛圍都強調加害者的人權,但他女兒在遇害時有考慮到她的人權
嗎?這樣日後對其他善良的人有生活與安全上的保障嗎?希望各界好好考慮這一點。
他表示,女兒被害前,梁女還曾與女兒有聯繫過,但梁女事後說詞反覆,且隱瞞相關事實
,讓他女兒在不知情情況下,才趕赴這場死亡之約,所以才認為梁女也是整起命案的推手
。命案發生後,梁女從未與死者家屬聯絡或道歉過;現在梁女若要道歉也太晚了,他將與
律師再商討是否對梁女採取法律行動。
女模母親落淚說,女兒很乖巧,竟遭遇不幸,讓她相當悲傷難過,心如刀割,就算程男被
判100個死刑也不夠。
https://goo.gl/GEXaeN
剛剛在電視看到這新聞 於是上網查看了一下
這件命案雖然偵結
但死者父母的懷疑不是沒有道理的
梁女以有工作機會為由 介紹陳姓女模給其男友認識見面
雖然梁女稱其不知情 但為何梁女當天不陪伴其男友一起去會面陳姓女模?
以梁女對其男友的認識 很懷疑會不知道這位性侵犯 性慾應該很強 控制不住自己嗎?
任梁女安排兩人單獨會面
這很有可能讓女生曝於極大危險之中
梁女雖沒指使其男友傷害陳姓女模
但心裡不會想說 被害人可能有很大的機率會被強暴被傷害嗎?
想必被害人家屬不相信梁女 大概也是這個原因吧!
另外被害人失蹤時 其家屬不斷連絡梁女 但梁女給家屬很多空號號碼 最後不知怎樣
才承認自己介紹得不是什麼廠商 而是她自己的男友
蠻有疑問的
不知各位看法如何?
作者: tauoon   2017-06-21 00:31:00
梁判無罪完全沒道理,又不是被誤會什麼的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7-06-21 00:37:00
「罪」是刑法上很正式的用詞,不要亂講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7-06-21 00:37:00
可是你的懷疑點2 跟法官判媽媽嘴老闆要賠錢 不是一樣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7-06-21 00:38:00
照你邏輯 梁應該把男友關在家裡囉? 不然他出去都會強姦別人
作者: bbrt (aaabbb)   2017-06-21 00:55:00
比較懷疑程男的動機是什麼。這麼會騙人。騙了妻子又騙梁女。所以何必一定要殺死者。
作者: duckduck99 (鴨鴨99)   2017-06-21 00:56:00
單獨會面就會強姦人?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7-06-21 01:04:00
看法同三樓
作者: ava28052283 (珊珊)   2017-06-21 01:05:00
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想推2 3 樓然後這個案子臉書也讓我看到很多現象http://i.imgur.com/EyoJHQr.jpg
作者: yanshti522   2017-06-21 01:07:00
推二三樓
作者: optw (風吹日曬小雜工)   2017-06-21 01:17:00
您的意思是另一伴性慾強就可能是性侵犯嗎 ?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6-21 01:25:00
不懂你想討論啥 感覺你已經有定見了何況就算法律無法定罪 梁女大概也是一生都要背這標籤了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7-06-21 01:28:00
如果說梁女是推手,死者的下場多少是自找的也沒什麼錯
作者: optw (風吹日曬小雜工)   2017-06-21 01:31:00
所以您意思是梁女早知道交往對象有性侵前科?
作者: s01714   2017-06-21 01:34:00
失智列車車票又要開始販售了嗎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6-21 01:35:00
又開始獵巫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6-21 01:44:00
記得之前新聞寫梁女知道男生有性侵害前科不知道是製造出來的新聞還是真的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03/1067905/
作者: sammoon (sam)   2017-06-21 01:48:00
其實父母懷疑也是建立在梁女知道自己男友人格有問題的前提下 重點我們都不是梁女 又怎麼知道她在想什麼再說我覺得家屬因為傷痛而有如此反應實屬正常 但在臉書看到其他人開始炮轟梁女 我真的覺得台灣人就是這麼容易被牽著走
作者: wow0800 (oops)   2017-06-21 02:16:00
坦白說,如果換作是我自己的男友跟一個這麼漂亮的女生單獨見面我會擔心會吃醋 一定會想陪同我自己的想法啦,但是每個人個性不同這很難說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7-06-21 02:26:00
看法同三樓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6-21 02:29:00
很多會拿道德去壓迫別人的人,通常道德水準都沒有高於平均值
作者: MeierRich (one)   2017-06-21 02:31:00
法律是講求證據不是道德,懷疑並不能定罪,柯南推理到最後也是講求證據啊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6-21 02:42:00
無聊。法律不是用來處理感覺問題的
作者: poltmer990 (翰君)   2017-06-21 03:00:00
私法制裁才是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7-06-21 03:22:00
不要鍵盤柯南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7-06-21 03:59:00
假如道德有法律訂定之,就違法受罰;但我們的法沒有,容易淪為個人意識判斷差異;但婚姻有受法律保障就是一種道德的約束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7-06-21 06:17:00
是我直接吉 這個誹謗肯定有賺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7-06-21 06:34:00
一群怕事不敢評論的傢伙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6-21 06:51:00
我感覺你有罪,你就是有罪了,女版水準
作者: lovemarch (po)   2017-06-21 07:19:00
有被害者姐姐臉書連結嗎?想看論點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6-21 07:21:00
無聊
作者: whoismama (誰是老媽)   2017-06-21 07:41:00
不就說以為男朋友是老闆是廠商,應該也會以為有其他的工作人員吧!?不跟去有什麼好奇怪的?難道你會跟去另外一半他工作的地方嗎?
作者: Djent127 (阿里山森林公園)   2017-06-21 08:16:00
就是你們這種人
作者: LEBR0NJAMES6   2017-06-21 08:25:00
這種看報紙得來的推論 難怪會有性騷擾自助餐當法官跟檢察官都是智障低能兒
作者: yshii (:D)   2017-06-21 08:31:00
不認同
作者: amy45613 (空語夜思)   2017-06-21 08:33:00
ptt鄉民大概都新聞說什麼就什麼 我從開始到現在都覺得梁女心機非常重...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6-21 08:57:00
哈哈哈 本來就是啊 現在連懷疑都會被罵啊
作者: paypig (tears in heaven)   2017-06-21 09:26:00
因為他心機重所以不該無罪是嗎..
作者: 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2017-06-21 09:27:00
我是覺得啦 梁女有這麼沒腦嗎 現在變這樣她小模生涯也毀了 如果沒死變強暴 難道不會毀了她工作
作者: thumbe70367 (..)   2017-06-21 09:28:00
很明顯的定見,一點客觀性也沒有,妳說的覺得哪個不是受害方的論點?
作者: ss115elite (whoareyou)   2017-06-21 10:06:00
去看她姐的臉書,怎不看梁女的??她有澄清她姐的質疑,梁女本來就是低能小模啊,不合理都是因為她智商低吧,看她交的前男友是誰,就不會質疑她有心機了失蹤是因為程男假冒陳姓死者被男友打,跟梁女說要躲起來,請她幫忙掩蓋行蹤,梁女才會支吾其詞我是信了,梁女一看就低能兒
作者: theBATMAN56 (蝙蝠俠伍陸)   2017-06-21 10:26:00
法律又不是拿來處理道德問題的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7-06-21 11:24:00
法律是法律 道德是道德 你混在一起是想幹嘛
作者: park1   2017-06-21 12:06:00
她都敢跟渣男交往了 怎會把他當多危險 要朋友注意
作者: labulato   2017-06-21 12:46:00
你的腦呢?
作者: Mieke (慟...)   2017-06-21 12:47:00
比法官還恐龍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球上的外星人)   2017-06-21 13:23:00
這些懷疑也只能看看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實。在死者被發現之前,家屬透過臉書發布訊息找人,看起來家屬知道死者和梁姓小模曾經鬧得不愉快,奇怪的是,如果真的如此,死者又怎麼會赴約?有些人不知道另一半的邪惡面,是他因為藏得太好了嗎?就像有些太太不知道先生是鬼父,不知道能不能這樣類比。
作者: laique (laique.rene)   2017-06-21 15:07:00
其心可誅和其罪該死是很大的差異。但在被害者家屬的心理都是痛都是恨。
作者: Starfire (競爭吧)   2017-06-21 16:02:00
真相只有兇手最清楚,只能靜觀其變了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7-06-21 16:06:00
笑別人聽信新聞報導,你現在在這當鍵盤法官是有好到哪去死者父母是標準受害者家屬反應,對不對只能待時間證實他們傷心不代表你有資格當鍵盤法官耶,廠廠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7-06-22 00:16:00
只能說你的邏輯很特別... 沒事多看點書應該對你人生有幫助被人家反駁就嫌別人看不懂 卻不知道看不懂的人是自己男友外出不會遇到落單的女孩子嗎?夜歸的女孩子? 你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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