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麽多討論,很想講一個「比例」的問題。
在談之前,先去看看中東國家,包緊緊也出入限制了,性侵案還是世界多。
這事說到底就是全民觀念問題,觀念好的地方大家穿著、出入、行為自由也不用擔心,觀
念不好的地方,防範做再多,案件數量也降不下來。
而影響全民觀念素質的事情是什麼?就是平常ptt、生活中,我們用什麼態度在面對這種
事啊!
你覺得性別先進國家和落後國家對於一個性侵案的發生,反應會不會一樣?會有什麼差別
?你想要活在哪一種國度?北歐還中東,你可以自己選。
不是北歐就沒有性侵和性騷擾,但他們的人民是怎麼看待這種事的,他們的「指責加害者
」比重絕對遠遠高過「請受害著要保護自己」,而中東國家則相反,甚至女人被性侵還有
罪。
如果你真的真的還是非常想提醒弱勢性別要保護自己,那麼至少做到一點,可以幫你看起
來不那麼容易像指責,就是「比例」請均衡。
你有像提醒受害者的篇幅,去提醒潛在加害者不要侵犯別人嗎?
你有像檢討受害者行為、講話、去哪裡一樣,去指責加害者了嗎?還是當作瘋狗直接pass
?
你在規劃著可以怎麼勸告身邊女性注意安全的同時,有花一樣的心思去想犯罪者的懲罰、
判定可以怎麼加重或改良嗎?
酒駕的時候、隨機殺人的時候,很少有在檢討被害人怎麼會走在路上、怎麼在睡覺,大家
對犯人都是義憤填膺的,怎麼到了性侵案就好像標準改了,受害者似乎也可以檢討檢討了
呢?
你可能會想,酒駕、隨機殺人的犯人很誇張,人家只是「走在路上」欸,人不會連上街的
權利都要被限制,只因為怕被撞被砍吧?
同理,女人穿著打扮、施展魅力、出入娛樂場所,也是身而為人類的自由權利,不應該因
為無法預期的惡意而被剝奪。
而那個「惡意」,絕對是可以靠全民的力量降低的,你如果是一個無論如何都要犯案的性
犯罪者,會比較敢在北歐還是阿拉伯犯罪?在哪裡犯罪之後你一輩子抬不起頭來,在哪裡
犯罪後你若無其事理所當然?答案很簡單,就看台灣想往哪裡去了。
再強調一次,如果真的很善意想「提醒」,那麼「比例」請務必注意,譴責加害者、制裁
加害者、分析加害者的篇幅,絕對不能少於「叫被害者保護自己」。
以「保護」之名行「控制」、「剝奪」之實,在教育、家庭、政治議題大家都熟到不能再
熟了,但性別議題卻更容易落入這樣的迷思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