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藝術大學饒姓專任教師2011年認識大三生劉姓女子,兩人發生師生戀,劉女畢業後留
在學校當助理,兩人持續地下情。劉女在2014年10月及2015年3月兩度懷孕且兩度墮胎。
劉女第二次想以孩子逼饒男與妻子離婚,饒男受不了向妻子坦白,雙方鬧上法庭,台南地
院法官日前依相姦罪判劉女7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劉姓女子是南藝大助理,她在2011年、就讀大三時認識已婚的專任
教師饒姓男子(他被控妨害家庭,其配偶撤回告訴),兩人發生戀情。劉女、饒男在2014
年10月及2015年3月在南藝大教職員宿舍發生性行為,這兩次性行為,劉女均懷孕。
饒男供稱,劉女第一次懷孕時,對方傳驗孕棒的照片給他時,他嚇了一跳,立刻要求對方
去拿掉,因為他本來就不承認這個關係,而且不應該有這個事,他便支付一萬元要劉女去
墮胎。劉女墮胎後,兩人地下情持續,不料兩人在2015年3月發生性行為後,劉女第二次
墮胎,這次劉女要求饒男能夠離開他的徐姓妻子,跟她在一起。
饒男發現劉女第二次懷孕,想以孩子逼婚的態度明顯,2015年4月決定提出分手,並向妻
子坦白這起婚外情。
饒男說,「我實在受不了劉女就是恐嚇、威脅這樣子的一個情況,她一直用這種就是怪力
亂神,然後用就是說我的小孩子會有報應,我的家人會有報應,甚至要我太太消失,這樣
子的一個方式來威脅我,所以我實在是受不了,才會跟我太太說。」
劉女為挽回這段地下情,她依約到醫院流產,2015年4月底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電郵給饒
男,「我是多麼希望能再與你手牽手、抱著走在街上。邊等車邊被你抱著,那時身體不好
,你很呵護我,我真的好幸福。我是多麼希望,孩子走了後,守在身邊的是你,而不是姊
姊。…對不起,我真的錯了,真的好想好想你,好希望能夠再抱你、再親你。我真的什麼
都不要,只希望能再抱抱你,跟你在一起沒名沒份也無妨了。我真的一直在等你。」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饒男與劉女通姦事證明確,由於饒男的徐姓妻子撤回告訴,不受理饒
男犯行,至於劉女則依兩件相姦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地方中心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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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覺得很誇張
女的墮胎 到最後還被判刑
男的很明顯想解決生理需求想爽而已 女的不知道在想啥?
男的真得很渣
要解決生理需求不會找自己老婆嗎?
或是花錢去酒店叫小姐阿
搞到女的懷孕墮胎
新生命還沒出生就被毀了 造孽缺德
女生們遇到這種狀況會怎麼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