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去看了一間約10坪,一房一廳(無隔間),一衛一陽臺。房租7100元,但是不含管理
費850元,也不含第四台跟網路,如果我們要自己加裝,total一個月約在9000元。
看完之後房東很喜歡也很希望我們可以向她租房子,說因為我們看起來很乖,工作也是穩
定的行業。我們看了房子覺得還算ok,考慮幾天後決定答應。
這時候房東說,因為他現在的房客租約到期是6/15,她希望我們可以無縫接軌,因為她最
近又買了一套房,有金錢壓力她希望不要損失,但我也聲明我目前的房租租約是到月底,
可能無法提早向她租,畢竟我不要半個月同時租兩間房。
最後她讓我們折衷從6/23開始算,付她2000元,雖然有點半強迫,但不想囉唆太多就答應
她當作我們的一點損失就算了。
於是,就在我們跟房東簽約的前五天,她傳line問我們有沒有意願簽兩年?(正常人哪會答
應)然後又說,因為同棟樓她還有兩間房在出租,今天來了一位房客,她就順便(?)再帶他
去看打算租給我們的這間房間,說這位房客很喜歡,他願意租簽兩年。
這時候真的火大了,從一開始強迫提早入住,到現在都要簽約了拿這個來壓我們,希望我
們要簽兩年,況且我已經跟目前住的這邊講好租到月底,她也不是不知道我們都協商好了
,分明是故意這樣做的吧。
最可惡的是,她說因為我們還沒付訂金,所以才帶其他房客去看這間,重點她從來沒提到
什麼訂金,更何況合約書連個影子都沒有,為何要付訂金?!
我們決定不向她租了,雖然很生氣,但還是客氣的回覆她說,如果新房客有意願,我們沒
意見。煩人的是,她又回傳她也是要考慮到這個房客的個性及穩定性......。此時line已
懶得再打開,我也不懂她到底想表達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