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罪但書廢除還是完全除罪比較好?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5:38:00
講一下我對通姦除罪化的看法好了,因為我不是念這個的,所以難免會有不專業,請不吝
指教,謝謝。
基本上我是支持性自主權的,所以我認為用刑法去懲罰配偶跟配偶外的人發生關係是在
妨礙性自主權,婚姻又不是賣身。
你要規定夫妻只能跟配偶做愛也行,世界上的確有些國家是這樣,不過那些國家你不會喜
歡就是了。
再來就是大家提到的配偶撤告的問題,除了大家常說的,元配原諒老公卻對小三提告以外
,根據我之前看到的資料,台灣男女外遇比例其實差不多,但是提告率很明顯男大於女,
因為我們社會的父權主義,使得通姦罪變相地成為壓迫某個性別的法律,這樣真的好嗎?
而且,法律憑甚麼介入一個人的感情關係,說甚麼傷害配偶感情,那夫妻天天吵架的要不
要管一下啊?
有看過我之前寫的東西的就知道,我在法律這方面是很反感政府的過度介入的,因為我很
怕那種老大哥式的社會,我說過:寧可縱放犯人,也不願使政府過度擴權。更何況,通姦
罪根本不算罪,罪是要有法益侵害的,對台灣法律稍有了解的就知道,台灣現在是硬拗,
把通姦放在社會法益這塊。
通姦要除罪化,當然也得有配套措施,像韓國之前也有通姦罪,民事賠償也因此比較低,
但通姦除罪化之後,就開始要提高民事賠償了,現在怎樣我不清楚就是了。
所以八卦版在那說有錢淫人妻女都沒差,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像老虎伍茲之前外遇,直接
一半以上的財產沒了,這樣就很好,你要玩就讓你賠,看你多能玩。
說來好笑,台灣每次在比薪水的時候,都拿先進國家當標準,結果這種通姦罪卻去跟垃圾
比,在地圖上努力地找還有這種罪的爛國家,然後來說:嘿,你看哪個國家也有啊。
別跟我說美國,美國那些有通姦罪的州,我沒記錯的話,好像沒有人因此被判刑,通姦罪
只是拿來當道德象徵,真正將通姦入罪並且執行的都是垃圾國家,再說一次,垃圾國家。
連中國都廢通姦罪了(雖然有破壞軍婚跟重婚罪),拜託,別在這方面落後人家好嗎。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20 07:37:00
廢除通姦罪加重民事賠償。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5-19 15:45:00
支持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5:45:00
其實我最擔心的就是配套每次都沒做就急著廢除所以我傾向保留法律但廢除但書等配套設計好再廢除也不遲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19 15:48:00
既然男被告多於女,男森應該組葛通姦救濟組織然後對外開放發聲這樣 @@抗議司法迫害並勇敢說出自己悲慘der故事*「開放」是多打的還是本來就有這個團體只是不知名?那女森應該組葛通姦救濟組織 抗議司法不公QQ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6:04:00
提告是男的比較多這樣喔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7-05-19 16:12:00
但目前台灣吵通姦除罪 有提出任何配套嗎?好像沒看到@@?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7-05-19 16:13:00
真的不懂為什麼要原諒老公劈腿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5-19 16:14:00
因為以前很多女性是家庭主婦沒有經濟能力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5-19 16:22:00
這次倡導修法的就是女權團體啊。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5-19 16:39:00
你講出我不敢講的XD我也認為妨礙性自主權但也考慮現實,以前女性比較傳統,經濟比較弱勢所以需要一定的補助措施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5-19 16:47:00
可是倒過來說 渣男也很多22K , 而且除了偷吃還兼騙財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5-19 16:47:00
所以對元配賠償只是讓他有回歸社會的支助而已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5-19 16:48:00
或是本來就家庭主婦沒在工作, 民事賠財產一半也沒多少. 那不是反而變成免死金牌一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19 16:49:00
嗯,其實通姦是在妨害婚姻家庭罪章,而非妨害性自主罪章這跟性自主其實沒有什麼關係,如果你要講的其實是合法與他人性交的權利,那建議你換個名詞,不然容易引起誤會
作者: canon15167 (讓純愛再次偉大)   2017-05-19 16:51:00
問題是現在民法太廢 連養別人小孩多年可能才賠幾十萬甚至養到10歲以上才發現還可能一毛都討不回來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5-19 16:52:00
通姦罪雖然在妨害性自主權的篇章,但其實保障的是配偶的身分權,雙方100%合意的行為並無侵害誰的性自主權,這也是這罪名不妥的地方。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19 16:53:00
台灣目前最大的問題真的是外遇被抓民事也賠不了幾塊錢如果能判外遇者淨戶出身,我相信反除罪化的人會很樂意改變立場。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7-05-19 17:02:00
可是要淨戶出身也太誇張了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19 17:03:00
我這是誇飾法啊 囧
作者: dagon (pp)   2017-05-19 17:15:00
你不覺得你提高民事賠償跟你之前的性自主論述有衝突嗎?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9 17:33:00
推。一樣理由,性自主。民事是因為離婚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7-05-19 17:37:00
用刑法懲處是在妨礙性自主權,用民法懲處不是?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5-19 17:42:00
民法那不叫懲處吧,並不是公權力介入,比較像是婚約的違約金
作者: makeme (阿)   2017-05-19 17:51:00
真的很多老婆原諒劈腿老公然後把氣出在小三 然後反過來老公比較會跟外遇老婆切八斷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7-05-19 17:56:00
不能說是懲處…那可以說是罰錢嗎? 那這樣有沒有妨礙性自主?
作者: oliver32127 (oliver32127)   2017-05-19 18:06:00
推推 觀念很清楚的文章 雖然跟我想的有些不一樣不過我懶的打一篇 就推你的吧
作者: giepa (giepa)   2017-05-19 18:08:00
為啥外遇者就要淨身出戶阿?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05-19 18:13:00
這種性自主真噁心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7-05-19 18:16:00
歸納你支持除罪化的理由有三:1. 通姦罪是壓迫女性 2.除了垃圾國家只剩台灣有通姦罪 3.性自主權 。但第1.2點都很荒謬。第一,如果用性別提告比率來判斷為性別壓迫,那性侵案件也是男性被告比女生多,是否也該除罪化? 第二,如果什麼都要以別國為標準,那台灣立法院可以廢了,以後法律就蒐集世界各國的法條,扣除你所謂的垃圾國家後,取出最多數來當台灣法律就好了。對了,要先投票決定哪些國家是垃圾國家。你的第三點,性自主權,還比較值得探討怎樣叫做比較好? 誰說了算?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8:19:00
法律界一堆權威都主張廢除通姦罪,包括最高法院如果他們沒資格說了算,難道聽ptt一堆喊打喊殺的鄉民說了算?重點是,通姦罪往往只告小三,你覺得這真的能遏止配偶管不住小頭的情形嗎?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7-05-19 18:21:00
那法律給法律權威訂就好了啊,幹嘛要選立法委員,那些都是喊打喊殺的鄉民選的耶X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8:22:00
立法委員也不會都照鄉民的意思去立法啊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7-05-19 18:26:00
不一定啊,有些立法委員也是會顧慮一下民意的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8:27:00
但不會都照鄉民的意思注意「都」問誰說了算,結果只講得出一堆沒法治概念的老百姓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05-19 18:34:00
通姦罪保障婚姻與否不重要 重點是懲罰通姦的狗男女鬼島連醫療除罪化都做不到了 還學人左膠玩通姦除罪zzz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8:38:00
要懲罰,學阿富汗直接石頭砸死不是更快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05-19 18:40:00
你連刑度的觀念都沒有?zz 那是不是所有罪要嘛用石頭砸死 要嘛都不用罰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8:41:00
看不出諷刺就講一聲還是老話一句,為什麼這種私人感情需要國家來懲罰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5-19 18:45:00
A做不到所以B不能做,神概念而且通常是婚姻關係外的小三被懲罰,婚姻關係內的人反而沒事,要罰就全部罰,不用搞但書。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19 18:58:00
可撤告是要$$$$的手段吧 沒配套的話???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19:02:00
外遇就贍養費之類的付一付,又不是殺人放火看到前面有人說甚麼淨身出戶嚇死我了
作者: godend (還是 有希望的)   2017-05-19 19:19:00
那人不是也在諷刺嗎 哈哈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7-05-19 19:47:00
奇怪了,被外遇我要告元配還是小三是我的自由,還規定我要嘛一起告,要嘛都不能告,這麼不尊重人權,還談女權咧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9:54:00
哈哈哈 誰知道是不是仙人跳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5-19 19:59:00
看不下去推回來 刑罰憑什麼為了個人心情同罪不同罰??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7-05-19 20:37:00
阿就告訴乃論的概念你懂不懂,被害者有權決定告誰,輪不到你這個外人在喊燒吧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7-05-19 22:11:00
嗯的確很不專業,性自主(在我看來是性解放)是你的自由,扯到提告率男大於女就是父權,就實在非常瞎!女生也有權利不撤告啊!自己要撤告卻扯到父權身上?有夠牽拖看了推文 果然是女權那派似是而非的說法 連丟石頭都拿出來扯 有夠滑坡XD你不認為保有通姦能夠保障婚姻與防治外遇,但反對的人也不見得這樣想啊,反對者大部分是認為具有懲罰作用只有你自己拿稻草人紮的很開心外人?某人在推文戰得那麼開心 自己不也是局外人嗎?哈哈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19 22:35:00
我不認為並不只是不認為而已,我有說出我不同意的理由台灣民情不同意很正常,畢竟只要有個犯罪就要喊打喊殺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5-19 23:22:00
就是因為告訴乃論才更顯得荒謬 通姦難道一個人幹得出來? 需要有兩個人才成立的犯罪結果只有一個人定罪?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23:31:00
原po被打成女權 哈哈哈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5-20 00:10:00
Iron大你對告訴乃論的定義怪怪的內,告訴乃論可沒決定想告誰就告誰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