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有點不想再看到林奕含的事了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7-05-19 10:15:36
→ eleta: 我覺得的退步就是你們所謂的這些"改變"都沒經過深刻的思考05/19 00:20
→ eleta: ,只因為"有需要",就輕易改變了 05/19 00:20
這是個很有趣的想法,所以特別再提出來聊一下
我忘了在那個板看過有板主好像跟板友對板務有分歧吧
當時那個板主直接嗆明了反正我就是要桶某人
就算這個理由不過也總是可以找到東西桶他
這次的事件某種程度上也跟上面那個板主的作為差不多
有些人看了小說很生氣覺得一定要讓某人不好過,所以想方設法去找他的毛病
結果真的找出來了,補習班老師都用藝名,這怎麼對?
所以該打,必須實名制!
這大概就是e大那段話的主因吧
因為能辦成這件事並不是因為人民的素質上去了
只是很單純的,我看這個人不爽所以要搞他
當然要說退步是有點浮誇啦,頂多就人民素質維持往日水平
台灣一直以來多半只有這種「民氣可用」時候才會有比較實質的進步
甚至就制度面上來說這次的事件還是有讓台灣變好一點點
所以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台灣還是那個台灣
台灣政府跟台灣人民依舊正常發揮,沒事沒事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6-05-19 00:20:00
我覺得的退步就是你們所謂的這些"改變"都沒經過深刻的思考,只因為"有需要",就輕易改變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9 10:20:00
你應該舉「標案」的事更有代表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0:20:00
應該說為了讓陳國星吃牢飯,什麼奇形怪狀的提案都跑出來了:例如,把合意性交年齡上修18歲、把補教老師比照正式教師納入管制,這種天方夜譚的想法都浮現,聽起來只是為了幫陳國星量身訂作罪行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9 10:22:00
看你不爽就要找任何理由給你死的心態表露無疑,還能打著社會正義的大旗,真是一舉數得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24:00
某種惡勢力蠢蠢欲動,準備發動聯合攻勢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19 10:24:00
額XD 那些提案最好溯及既往啦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27:00
一定溯及既往的啊,人民又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患者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19 10:28:00
XD那就真的很恐怖惹QQ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32:00
向惡勢力低頭不溯及既往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超級恐怖例如柯P的尊蔣言論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最佳體現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7-05-19 10:38:00
推你,不喜歡這種感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19 10:39:00
二樓的說法導因為果 現在討論的修法方向正確來說是為了預防類似案例再度發生的可能性 而不是把某人定罪吧話說回來 某人定不了罪 也不代表其他法規或政策修改是沒必要的 只從個案看問題是很奇怪的事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5-19 10:44:00
很正常啦 為了達成目的想辦法用各種理由就是要達成 平常生活不就如此 只是激烈程度沒那麼大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46:00
看來陳國星真的花了很多錢在PTT網路假輿論上面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5-19 10:50:00
論述有偏袒誰嗎 不就討論想法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9 11:06:00
其實就是民意 不用講那麼多
作者: thebulbul (千里掐指)   2017-05-19 11:06:00
可悲的民粹,不過我也是覺得法律應該進步,但不應該這樣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06:00
我倒果為因?我提到的那些提案哪個不荒謬的?平常說這個年代的人越來越早成熟,一方面希望下修投票年齡我倒果為因?我提到的那些提案哪個不荒謬的?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7-05-19 11:07:00
我好奇了一下為什麼刑法238權勢性交不能告,後來發現有法官認為補習班老師不算老師的判例.....key錯,是228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08:00
讓年輕人可以決定未來,另一方面又把年輕人當成白痴上修合意年齡;再來把補教老師當成正式教師完全無視補教老師的權益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7-05-19 11:10:00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0:00
,打著正義的大旗不代表可以沒有來由的限縮一個職業的權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19 11:11:00
你覺得荒謬 不代表其他人也這樣認為啊@@而且目前討論過的修法方向 也不只你說的那兩種 何況出發點先預設期望修法的人只是想讓某人定罪 豈不是倒果為因?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7-05-19 11:12:00
我是覺得大部分18歲以下年輕人無法決定未來的啦,我們的教育已經把大部分的年輕人都教育得過分晚熟了...大概平均落在22歲吧,有些人到30歲還是小孩子。(成熟的界線我認為是有沒有辦法為自己的決定跟行為負責)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2:00
這件事還蠻多可以討論的 除了在吵的是否合意性交 和年齡上修 像謊報學歷一事推動了補教實名制 和通姦除罪化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5-19 11:14:00
一堆要老死的都不見得成熟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4:00
我就是針對這兩個提案這樣覺得,跟我扯別的幹嘛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19 11:14:00
事實上比你更不在意陳某的人多著了 預想修法只是為了修理他 實在很沒道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4:00
這個改變是好還是不好 現在或許還不能太早下定論 但如果現在是最壞的情況 為什麼不選擇改變看看呢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9 11:15:00
作愛會決定未來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5:00
爆出一個陳國星就突然要立法禁止師生戀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5:00
呃 你可以針對你的 我也有權發言吧...你可以針對師生戀 可能那對你來說是重要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6:00
我是認為 謊報學歷推動實名制 和通姦除罪也一樣重要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6:00
我是認為突然喊上修跟禁止師生戀,非常有針對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9 11:16:00
其實謊報學歷應該是現行法規就有得罰,只是一般人難以發現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7:00
其他實名制什麼的除罪化,平常就有人在提議的我覺得還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9 11:17:00
實名制引起的反彈如果是侵犯隱私的話,我覺得可以由主管機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9 11:18:00
關隨時稽查(就像食品稽查有無作不實標記一樣的概念)而不是要求補教老師必須用真名才能執業,畢竟在我心中補教老師真的就只是藝人,只不過表演節目是教學內容罷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19 11:20:00
可是你為什麼不換個角度想 是因為這次的案子凸顯出現行法規的漏洞 才會有那兩個你覺得荒謬的新提案出現呢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1:00
那兩個根本不是什麼法規漏洞啊
作者: QueenofSM (來幹我阿)   2017-05-19 11:21:00
分析給推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9 11:22:00
真的有人會覺得按現在檯面上提出的修法走 可以擋得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2:00
兩個提案比較像出事情的意氣用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22:00
那或許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願聞其詳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9 11:24:00
有哪種法律可以限制人的情感的(即使當下是被誘騙)?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5-19 11:25:00
共產黨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5:00
補教老師要比照正式教師,那才藝老師、健身教練呢?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5-19 11:26:00
還有宗教治國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6:00
到現在還沒有人回答過這個問題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26:00
所以這些都不是好的方法 那你們認為更好的方式是?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7:00
目前我最贊成的就實名制跟名單列管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28:00
除了推動的實名制 通姦除罪刑法 年齡上修還不確定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8:00
一堆烏魯木齊的提案我都覺得不贊成通姦罪我傾向廢除但書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5-19 11:29:00
為什麼要讓刑法介入感情呢?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9 11:30:00
我在想喔 通姦罪以後不能只對配偶撤告 但要是提告的一方壓根不想離婚 那小三要賠錢 但劈腿配偶賠的錢還是在她們家啊這樣有差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5-19 11:33:00
想了很多法案,但沒有證據也是什麼都沒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36:00
說真的法律介入家務事也沒有什麼關鍵性的錯誤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19 11:49:00
QQ
作者: songlala (爽呵呵)   2017-05-19 12:01:00
就開啟了政策窗 順應時勢罷了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9 12:06:00
哈哈 依舊理盲濫情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5-19 12:28:00
社會正義戰士絕對不會錯的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5-19 12:40:00
最開始理盲濫情是正常的 你總不能要求上PTT的全是菁英但在理盲濫情的情況就停止討論 就會變得只有官員能想解決方法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5-19 12:48:00
有理,然侯就很放心的覺得林的死值得了
作者: def995 (記憶)   2017-05-19 13:00:00
大推實名制,某某人不想看可以不要看,說別人退步,實際上真正的退步的是自己吧
作者: sc113943 (鯊魚吃糖)   2017-05-19 13:04:00
平時沒人關心不代表合理啊,順勢改掉陋習沒什麼不好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05-19 13:04:00
覺得只是剛好悲劇讓隱藏的問題都爆發出來 老是要見到棺材才掉淚
作者: sharline1013 (Sharline)   2017-05-19 13:05:00
就是有點名不正的感覺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7-05-19 13:10:00
其實可以發現除了民氣可用外 最大的問題應該是那些不認可的人找不出更好的方法去解決 只好用看衰台灣的方式去講 就是你只會看到反XXX 而非另外一種更好的處理方式或是號召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3:11:00
把反對講成看衰?反對爛提議也是種意見好嗎?最大的問題是那種沒有思考後果,意氣用事的修法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7-05-19 15:18:00
修法進步通常是一件案件成為引爆線開始的吧?? 難道國外都是人民昇華以後和平突然的說要修法???
作者: auxiliary11   2017-05-19 17:17:00
服貿就中國黨引外患入台,引喻失當
作者: godend (還是 有希望的)   2017-05-19 19:30:00
事實上當時反服貿有多少人真的是看過法條 廣查對各方面的影響 就算服貿真的是萬惡中國鎖住臺灣的枷鎖 大部分的人頂多只是看看網路上的懶人包 然後就開始跟著喊服貿滾出臺灣了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7-05-19 19:41:00
光Z>B就飽了好不好 你去問馬囧啊
作者: max199083 (阿盟)   2017-05-19 21:56:00
的確是倒果為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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