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連署 反對律師國考改制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05-14 19:03:31
小的萬年考生一枚,發篇廢文讓大家看看這次律師改制有多歡樂
簡單來說,目前律師考試滿分是1000分,通常50X分左右能剛好上榜
那麼改制改什麼?改「及格制」
除了要跟別人比名次外,你的總分 - (國文 + 選試科目) 必須 >= 400
否則就算你是全國榜首,一樣刷掉
國文 + 選考科目各佔200分
也就是說剩下的800分(民/商/刑/公)要各拿一半分數,才能上榜
看起來不難?那是因為各位對法律系的考試可能沒什麼概念
1.50分算高分
法律系申論題的給分,通常先從一半往下砍
所以一份100分的考卷,50分以上就算高分了
當然如果在大學,這樣改下去會讓一堆人畢不了業,所以老師通常會佛心給分
只是如果沒有佛心給分的話,老師求婚失敗之類的(?
就... ...全班當個1/4起跳這樣
我大一上阿笨民總,期中考全班平均4X
搞到最後全班怒+20分,還是當了十幾個
當然國考出題老師們就沒那麼佛心,所以就... ...
2.寫不完
最近的題目,出題老師們好像不太會控制篇幅
例如某年發生過一小題、二個人、八個罪名、20分的慘劇
通常一個罪名真的要討論完整(TB/R/S)的話,花個200字都算少了
二個人還要討論參與關係,最後結尾再競合,這樣寫完拿20分
那個滿分是200分... ...這樣的科目至少有三科... ...恩... ...
3.獨門暗器亂亂噴
不要跟我說平行雙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你跟我說誰刑訴在考爭點整理(?
或是民訴,以往X派,現在O派,去年民訴那題不是O派出的你信?
公法更歡樂,現在都直接複製貼上決議上來當考題的
雖然決議有公布啦,但是直接複製貼上也太誇張,有看有分沒看沒分,根本賭博
商法就不用說了,各種文章題
簡單說,現在國考比較像是在賭你有沒有看到某個見解/某本書/某篇文章
沒有的話理論上可以靠法理推論出來,實際上就ㄏㄏ
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實務見解有時候根本沒什麼法理,背就對了
4.考試時間太沒人性
通常一科要寫2500字(600*4,取整數)
(我這算低估了,可能有人一題就1000字以上)
總共有六科(扣掉國文),分兩天考
所以你一天差不多要寫8000字以上,手寫
早上八點多進考場,第一天五點多出來,第二天更慘,七點多
跟本科舉,然後考場還會停水(?
我還是搞不懂為什麼不開放電腦打字,聽說敝校博士班考試已經開放了
寫到最後一隻手貼四片痠痛藥膏,不誇張
所以拿一半分數就能上榜不難?看去年錄取分數最準啦
有些組甚至不用拿一半就可以上榜了,而且還是有國文/選試科目拉分的情況下
(通常國文拿個6X分不難,選試科目看情況,不過大致上都能拿個一半以上)
反正現在訴之聲明就是要減少錄取人數,說什麼都假的,要關門才是真的
大家加油,今年一起上岸QQ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7-05-14 19:11:00
看起來改定了
作者: hugh509 ((0_ 0))   2017-05-14 19:14:00
這樣改了好啊,反正律師太多了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7-05-14 19:17:00
律師太多+1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7-05-14 19:18:00
供給過多跟不合理的改制完全是兩回事
作者: willix83 (willix)   2017-05-14 19:19:00
國家只接受菁英 絕不接受__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7-05-14 19:20:00
推供給過多跟不合理改制完全是兩件事
作者: loveciel (ciel)   2017-05-14 19:22:00
律師太多有礙到你嗎?什麼奇怪的理由也講的出來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7-05-14 19:24:00
沒礙到啊 我看法律系讀書讀得開心我也開心以現在的錄取率衝個幾年就有你說的數字了啦對耶 那要到這個數字不就全部法律畢業生都直接保送律師才有辦法了 剛好一年4000個
作者: JOANE (JOANE)   2017-05-14 19:57:00
改制真的會害慘很多人...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4 20:15:00
Qq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4 20:26:00
新制到現在改幾次了,傻眼,還好已上岸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7-05-14 20:44:00
與其研究這個,不如多唸點書吧
作者: dennis355032 (啟丸)   2017-05-14 20:57:00
法律不保護權利的漠視者,現在是法規的陳述意見期間,最快今年就實施,我是認為考選部看準了考生不敢釋憲啦,縱使釋憲也耗費時日,與其談信賴保護,不如擋下草案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7-05-14 21:53:00
太恐怖了居然連緩衝都沒有
作者: kkkk666 (三重彭于晏)   2017-05-14 22:58:00
好險沒讀法律系...
作者: BoatLord (船老大)   2017-05-14 22:58:00
去年民訴不是O派 是貓空
作者: PTTLawyer (PTT律師)   2017-05-14 23:15:00
強制代理施行下去就對了
作者: judiciary (judiciary)   2017-05-14 23:41:00
台灣律師業務被嚴重瓜分,案源跟不上錄取進度...
作者: shibaaaa (shibaaaa)   2017-05-14 23:56:00
阿笨民總+1QQ 不要說改制,一直以來律師國考都很荒謬,與其說是檢測實力,不如說是檢測運氣跟手臂肌耐力。變態考試機制只是在扼殺法律系學生鑽研不同專長以及國考科目以外的法領域的空間,國考門檻越高(正確的說是越神經病),學生就越是國考導向,對於法學教育來說不是好事。
作者: oneloveone (ououyeeisme)   2017-05-15 00:14:00
現在律師頂層就沒辦法打出破口做其它類型的案件,當然只能向下砍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5-15 07:10:00
總之就是改制前一定要上岸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內人握握手吧)   2017-05-15 08:34:00
巴毛考上沒啊?
作者: JamesChen (James)   2017-05-15 14:46:00
律師是太少不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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