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真的太過分了嗎?

作者: ccrui (:))   2017-05-14 16:15:57
原文43
看到這個想到我朋友的一個故事(我真的不是我朋友)
剛好朋友前房客和後來租的房客我都認識,前房客稱為A,後房客稱B
B當初因為覺得A雖然和他沒有到非常熟,但他也認識(同系同學),
因此願意繼續承租A的房子,房東原本是完全沒附家具的,
A用跟前前房客買的金額,完全不折舊的賣給B,
B因為宿舍租期快到了,且也不好意思和同學撕破臉就全數承擔。
結果真的住進去之後發現那些電器 一 用 就 爛 。
電鍋 一按下就跳起根本無法加熱(除非找個東西一直按在上面)
桌子 擺在牆腳好好的,一離開牆角就無法站立,也無法擺太重的東西,原文書都不能擺
床架 躺著發現有點味道,掀開發現底下都發霉了
其他家具林林總總的幾乎都有問題,B好聲好氣的問A怎麼會這樣,A的回答是:
「前房客賣我就是這樣啊,那些家具這個狀態賣這個金額是"正常的"」
超莫名其妙啊,他買的價格幾乎可以買全新了,而且說真的租屋是房客和房東的事,
為什麼變成前房客和現在的房客的事?
假設今天原原po真的買下了全部的家具,使用幾天真的壞了維修的費用要找學妹出?
學妹會幫忙出嗎?又不是店家哪有給保固這種事情的
我反而覺得原原po很幸運沒租到那間房子耶,如果真的要買二手,
網路上買多容易,要檢查要證明就算事後要退貨,
都不會有和已經認識的人夾帶人情壓力來得麻煩。
姑且不論殺價這件事合不合理,沒跟學妹買東西我倒覺得要很恭喜原原po。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14 17:13:00
要買前房客的東西才能租房子本來就超怪
作者: duckie5566 (56小鴨)   2017-05-14 17:26:00
那就不要租 而不是殺價完不如意然後來公審今天很簡單啊 要租這間房子 條件就是那些傢俱 不能接受的話讓給可以接受的人而不是要用人情來壓 讓學妹妥協Zzzzzzz
作者: mj2124 (CL)   2017-05-14 17:33:00
樓上說的甚麼話啊,強迫購買
作者: yaokut ( )   2017-05-14 17:59:00
真的可以直接找房東,啥人情都不用欠,不是更好嗎?
作者: mj2124 (CL)   2017-05-14 18:04:00
原原po昨天在文內的回覆是說,學妹不給房東電話,要買下所有家具和洗衣機,才肯聯絡房東來簽約,洗衣機是唯一一個有殺價的,其他家具已經答應以學妹開出的價格購買,但就是洗衣機鬧的不愉快
作者: membobooi3 (海賊拉麵)   2017-05-14 19:41:00
說真的,有本事就去聯絡房東,不是來這邊討拍
作者: sunsinbios (sun)   2017-05-14 23:26:00
一堆邏輯有問題的 學妹的行為明顯就不是房東授權的 第一次看到租房子還要買前房客三手家具的
作者: danfeel (史迪奇)   2017-05-15 04:33:00
樓上又知道不是房東授權讓學妹幫忙找房客的? 如果是房東請學妹幫忙找房客 那學妹自己開出願意幫忙保留的條件也算是房東授權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互相 學姐因為學妹幫忙保留 有熱門地段的房子也省去找屋時間人力 那學妹希望學姐幫忙自己處理舊家具 平攤損失就是過份?? 學妹貪 學姐更貪 想要方便又想用人情壓力貪小便宜 不成功就上網討拍嘴對方太過份不顧情面 誰吃相難看很明顯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15 07:25:00
樓上根本腦補 你要這樣講 也有可能學妹主動跟房東說他幫忙找 目的是為了強迫推銷傢俱平攤損失是什麼鬼 學妹損失什麼東西了 不過就是用舊了的傢俱懶得處理硬要賣人 這樣叫損失? 什麼邏輯在那邊狂噓
作者: j6ru8m4 (優唷)   2017-05-15 10:59:00
點交可以基本的檢查,一兩樣剛好沒發現就算了,全部都沒發現有點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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