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真的太過分了嗎?

作者: 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   2017-05-14 11:31:23
我覺得啦
今天你都說那個房子很熱門
學妹也願意幫你保留了
已經算是給你們一次方便了
你殺價 學妹說2700 已經算給你們第二次方便了
因為這間房子熱門 所以可能有一些小小不合理的地方
就看你願不願意接受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租房子還要付洗衣機的錢
但學妹來租房子也是承襲這樣的規則不是嗎
雖然可能要多付一點點代價 但換來的是這間熱門的房子
如果進天你要租的是冷門的房子 相信你要怎麼殺都沒關係
今天你為了那區區幾百塊 損失了一間熱門的房子
只能說是你自己造成的
學妹幫你保留房子已經是有道義了
今天你不知感恩就算了 還不斷的試探底線
換作是我也會選擇租給其他人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7-05-14 11:51:00
有些人就是吃人夠夠啊,你沒看到還有人回文荒謬的殺價理論,好像不給他殺就很過份一樣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4 11:52:00
超過份德
作者: yupei (Happy Bday to Me)   2017-05-14 11:58:00
我看問題完全就是學姐連砍三刀 踩到學妹的雷點而已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5-14 12:00:00
應該是問完2400又馬上接2100吧
作者: yupei (Happy Bday to Me)   2017-05-14 12:01:00
最後還補一刀說外面1500-2000就有了 XD
作者: liveasy (堅持)   2017-05-14 12:02:00
只能說這次雙方都可以多練習一下商談技巧XDD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7-05-14 12:36:00
XD那就去住雅房啊真的是令人無言付不起就別跟人家囉唆了唄人家可不是欠她的只能說雖然學妹算三千而且還是用了那麼久的 後來也有跟她說不然2700 本來賣的人就也有不想賣的權利吧 既然她不要那就算啦 結果還說人耀武揚威覺得真是說不過去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05-14 13:23:00
你去買東西殺價三次看看 店家也會趕你走 科科
作者: neak (neak)   2017-05-14 13:40:00
其實她說是學妹,我嚴重懷疑不是三個都是她學妹,萬一這個殺價的時候,被不熟的學妹說「不如我們不要留給她們了,我有個朋友最近也在找房子,不如留給我朋友好了」然後就被搶走了。妳為什麼覺得妳跟所有的學妹交情都有好到房子一定要留給妳,熱門的房子一定很多人問,如果被認為龜毛,一定很快就有人會提議說其實我有朋友也一直很想租啊
作者: Aqery (腦殘巨嬰沒藥醫)   2017-05-14 13:52:00
好房子難尋,為了幾百塊然後租不到才在那邊Q,是有比較好嗎
作者: Tbeck (美聯MLS)   2017-05-14 14:35:00
這篇中肯!!
作者: mj2124 (CL)   2017-05-14 15:24:00
房子熱門就要忍受不合理,淑晶名言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5-14 16:14:00
是名言喔?
作者: ftry (體溫這樣剛好)   2017-05-14 18:11:00
那麼不爽就去租有全新洗衣機的 也不需要弄到像崩潰一樣
作者: sunsinbios (sun)   2017-05-14 23:23:00
學妹的做法明明就是錯的 洗衣機怎麼會是規矩 是學妹自己向前房客購買的 沒有理由叫下一任房客硬吃去 而且學妹不是房東 根本無權做這個額外附加的買賣行為房子熱門 這到底是啥歪理
作者: danfeel (史迪奇)   2017-05-15 04:57:00
噓樓上 人家給你方便幫你保留好地點 希望你幫忙處理傢具給他方便 但是馬上被回頭跟你算的清清楚楚想賣人情又想貪小便宜 噁心吃相
作者: kevin6677 (小K)   2017-05-15 14:37:00
有對錯之分嗎,學妹想找能幫忙處理的房客錯了嗎房子熱門,我相信詢問的人不差他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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