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要求太超過?

作者: cpper (韓立)   2017-05-13 22:06:45
教妳一招,下週一就先和男友去辦結婚登記。
然後,不管什麼時候買房子,那就都變成妳的婚後共有財產了。
如果妳男友有想到這一點,而不願意和妳先辦登記,而是一定要等到房子買完後,
才願意和妳辦登記的話,妳也就知道他防妳防的多兇,這種人還有必要浪費妳的
青春和他結婚嗎?
※ 引述《seashell886 (seashell)》之銘言:
: 準老公家庭是比較傳統,
: 他的爸媽希望他婚後能有自己的房子,
: 因此最近幫他物色好了一棟中古屋,
: 頭期款約150及裝潢費70由公婆先出,
: 我們在慢慢還給他們,
: 房貸則是由我們自已繳納。
: 最近每次只要講到房子的事總會吵得不得開交。
: 所以想請問各位意見,
: 房子會先過戶給我準老公,
: 這我沒話說因頭期款是未來婆婆出,
: 房貸部分則是規劃他出一萬我出六千,
: 但因為房子是婚前非夫妻共有,
: 我覺得沒有保障因此要求以後房貸由我的戶頭轉進去,
: 證明我也有負擔房貸,
: 未來比較不會有爭議,
: 因為房貸是貸農會,
: 我沒有農會的戶頭,
: 若每個月要轉帳都要手續費,
: 長期下來這也是一筆錢,
: 再來跟準老公討論希望我們婚後房子可以改共有,
: 這樣就算用他的戶頭轉賬我也沒意見,
: 但是講到這他就開始不同意,
: 覺的我這樣是不信任他,
: 而且頭期跟裝潢是婆婆付的,
: 好吧!我在退一步!
: 我跟他說我希望哪天我們還清婆婆的頭期跟裝潢,
: 那房子可以改共同持有,
: 沒想到男友一樣堅持說,
: 我相信他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 為這種事情最近實在吵了太多次。
: 我真的不是不相信他,
: 我也很喜歡我未來婆婆一家人,
: 只是想讓自己有些保障.....
: 難道我真的要求太過份?
: 還是我可以如何做才不會傷了彼此和氣,
: 又可以對我多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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