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10 10:32:02
※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銘言:
: 看了推文我覺得很納悶
: 我們若不談這件事(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 不談這件事不談這件事不談這件事
: 難道十幾歲少女跟五十歲老師談戀愛
: (我們先假定滿16歲 )
: 並且是兩情相悅情況下
: 難道一定就是老師佔便宜?
: 為什麼大家都這麼想?
: 難道不能是少女真正愛老師?
: 難道少女不能喜歡老師肉體?
: 難道大家都認為做愛都是男人在爽?
: 少女做愛都含淚被幹然後很痛苦?
: 然後少女不會高潮?
: 男人一定是精蟲衝腦?少女不能享受性愛?
: 我覺得這才是真正的男女不平等耶
: 性行為只要兩人點頭答應
: 是兩人都在爽的
: 並沒有誰虧誰佔便宜的
: 台灣應該要認清這一點
: 否則男女根本是假平等
: 是我觀念偏差嗎?
倫理觀是有分版本的
保守派會說國興不對 女性是受害者
自由派的會像你講的
這次最好笑的還不是 保守派護著國興 其實也才一兩個紀錄很差的而已
其他都很低調 甚至有轉頭指責國興的
而是一大票ID 民代平常 支持__ 喊著女權 人權 自由 法治
開始玩起中古世紀獵巫遊戲 然後推廣有夠保守的道德觀
在隔壁有一兩個 發現風向不對已經躲起來了
不過昨天又來一個更具反指標意義的
還是那句 歡迎檢調查出所有真相
讓海水退一下 看看會怎樣
作者: su4vu6   2017-05-10 10:35:00
不要裸泳好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0:36:00
他們發現情感倫理得不到支持,轉向要去查與事件本質無關的「標案」了,廠廠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0:38:00
不會,轉向標案是因爲人死了,根本沒得查,除非家長有什麼證據,家長不出面,當然只能向其他方向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0:39:00
這邊好多同情他的人哦 呵呵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0:40:00
再來就是保守跟自由,這不衝突,自由不代表送女兒去給老師選妃當後宮還要祝福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0:41:00
會去查是因爲政府積極的態度真的讓人起疑效率超高的耶 嚇死人了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0:43:00
就算是更先進自由的國家,這種事也是會被譴責,並非是自由就可以解釋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7-05-10 10:45:00
發表聲明前騎士團:這傢伙不講話一定有鬼,一定是強姦啦發表聲明後騎士團:這傢伙弊案一堆、外遇,不管啦快打他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0:47:00
這沒啥好意外的啊,小模事件不也是這樣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0 10:49:00
哈哈推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0:00
當年我反對廢除通姦罪,法律人指著我說想法古板說性自主不應該由法律束縛現在我又被另一群人說道德有問題到底通姦這個議題有沒有共識啊?
作者: earphoneboy (REN)   2017-05-10 10:51:00
首先如果如你說是愉悅的沒被強迫的爽的就不會寫書影射,問題今天是一個「已婚的年長男性」對一個心智還不成熟的16歲女性,先不說已經違法或許還有哄騙成分,當然性當然是兩性平等,但你今天只糾結於這點卻完全不探討背景因素,身為一個男性我真的也覺的你的想法你的兩性正義過於扭曲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2:00
16歲這個說法是根據什麼?為何你這麼肯定是16?13、16、18這三個說法通通都有喔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0:52:00
因為13歲的說法已經被戳破,只好改口另外一個出現的數字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3:00
陳國星版本是18、林父母版本是16大家該相信誰的版本?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0:53:00
所以你相信誰說的?她如果是16歲會影響你的論點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7:00
我都不相信阿,但是我只先假設沒人犯錯不會,我一直都主張16歲有判斷能力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5-10 10:58:00
我是替陳星感到腥味了 嘻嘻
作者: evonlee777   2017-05-10 10:58:00
說法本身破綻一堆,你還相信是所謂的兩情相悅也是滿扯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8:00
根據兩者的版本各自提出我的看法而已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0:58:00
16、18有什麼差嗎? 法律面都沒犯法了,想打師生戀道德面的16、18都照樣打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9:00
所謂破綻,也只是你們選擇相信什麼而已前幾天針對小說的破綻提出質疑的也是被噓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00:00
大家都會說死無對證,但有人老是忘了這對另一邊來說也一樣..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0:00
說法雜七雜八的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7-05-10 11:02:00
還有人在拿小說找證據的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02:00
m大又讓我想起古美門的民意篇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2:00
前幾天陳國星不出來,我就說他出來也沒人會信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3:00
現在出來講話完全印證我的說法最後再幫別人扣上工讀生的帽子,怎樣都贏的討論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1:04:00
其實最後會怎麼收場,大家心裡都有數,只是說法不同而已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4:00
現在他的聲明稿證明小說派的主張未必正確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04:00
躲這幾天風頭,鬼島人現在八成失去跟風興趣了,只能說策略大成功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1:06:00
我覺得不一定沒被強迫就不會寫書影射喔。假設事後想起來不愉快也會寫文章影射啊。所以這種時候到底該信誰呢?死無對證,兩邊都一樣,真相只在當事人的心裡,只有當事人雙方知道,其他人的所有理論都是瞎猜。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10 11:07:00
[無關此案] 許多性侵案件就是這樣 一件事實 各自表述
作者: qaz79 (cuiou)   2017-05-10 11:07:00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07:00
但是這聲明稿太高明了,如果只是婚外情根本不用躲,我還是偏向16歲就開始啦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7:00
婚外情還是要躲啊,你沒看滿滿的道德論嗎?
作者: earphoneboy (REN)   2017-05-10 11:07:00
首先他已經已婚就代表有人犯錯是事實,今天她13 16 18 除了在法律上的判決不同,針對你的兩性修平等探討有何影響?13 16 18歲初生之犢確實具備思考能力但還不足以成熟到不被誘導,今天是女方對這件事真的如本篇探討的愉悅?完全自願?那她寫書影射輕生不就吃飽撐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8:00
憂鬱症患者在失戀之後做這些事情不無可能她輕生不代表她一定是被強迫的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1:09:00
咬外遇也很奇怪,平常一堆人主張小三也有錯,到了這個案件就一堆人說只有男的有錯。雖然我是外遇方錯、小三無罪的派系啦(一直都是,我自己男友劈腿的時候也仍然是),但還是覺得這個狀況很有趣啊。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09:00
那她父母說小說人物是她的縮影是?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10:00
父母說的話我不信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10:00
為什麼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11:00
這對父母的舉止讓人信任感很低阿..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11:00
本人出來說不是她,父母說是她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1:11:00
人都會說對自己有利的話。事實只有一個,但每個人說出來的話都會不一樣就是這樣。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11:00
相戀時開心,發現只是被騙砲由愛轉恨然後寫書這樣另外小說都寫父母責怪房了,現在又覺得父母說的話是真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12:00
會被誘導 管妳幾歲都一樣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10 11:12:00
作為一個旁觀第三者 推論當然是第一步 但沒有證據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13:00
沒看現在一堆熟女被騙到人財兩失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13:00
問題是很多把自己的推論當作事實看待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13:00
本人說不是我會相信 但她死後父母又跳出來說是她不覺得詭異?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10 11:13:00
持的推論 永遠只是推論 不會因為誰的相信就躍升為事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14:00
如果要講推論,我也可以說,父母想把當小三的女兒講得好聽一點啊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14:00
父母這麼說 是為甚麼?自己想想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14:00
啊人就只相信自己想信的啊,燒完女巫不如想想以後怎麼教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1:14:00
相信林父母說的也怪怪的,林不論在訪談或是blog裡都透露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15:00
這個社會對於被誘姦的女生會比當小三的女生給予更多同情反正大家都來推論不是嗎?我隨便掰一個說法,你要相信我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1:15:00
父母無法理解她的問題給予幫助;結果不少人卻信父母說的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15:00
反正你們就相信你們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16:00
你肯定不相信嘛,很想噓我對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16:00
因為如果相信林的說法而不相信林父林母的說法 那這幾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16:00
集氣放大絕囉ww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10 11:16:00
是啊 可是事實的真相並不如真理那般 會越辯越明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17:00
天對陳的男女關係指控上 氣勢就弱啦~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17:00
許多人在看待上都有失偏頗 應該更客觀一些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17:00
我只是質疑那些說自己知道實情的人我這幾天一直都站在小說偵探團的對立面但不代表我認為陳國星就是對的我只是質疑怎能把小說還有你們的臆測當作證據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18:00
我也沒完全相信 但覺得父母很怪 用常理無法理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18:00
而且拿小說當推論基礎的 也只看他們想看的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19:00
但我也不會太相信某人的聲明稿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19:00
對於小說中提到父母對房遇到這些事的處理態度隻字不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20:00
反正沒證據都別說得太死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20:00
提 但是反過來會在現實裡支持林父林母的說法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21:00
再怎麼質疑小說偵探也沒證據回應,但是小說偵探們發的文章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1:00
如果根據小說偵探團最愛的小說證據論
作者: fast1121   2017-05-10 11:21:00
e大,修到60歲太賭氣了哦…(60+16)/2 比較平均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21:00
是的 但因為人死了 所以大家會比較相信受害者父母的說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21:00
小說有罵父母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2:00
小說裡不是有提到房的父母嗎小說偵探團怎麼不質疑這段呢?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1:23:00
不同意小說推理團的說法不等於相信陳星的說法,只是看不下去能這麼篤定說出陳星有罪的人。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23:00
只因風向不許檢討被害人吧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1:23:00
我還沒看過耶,但是我覺得沒啥值得看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24:00
被父母搞到分手一定超不爽的 像林靖恩就不諒解她爸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1:25:00
假如沒有問題的話,那基本上應該就要廢除成年人與未成年人性交的罰則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25:00
其實再退一步看看 有沒有被害者這件事還有待商榷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5:00
有個被家庭禁止的愛情故事,還被演成戲劇了呢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7-05-10 11:26:00
沒發錢 還講啥小543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1:26:00
我們手上都沒有任何證據,只能提出一堆假設,就像前幾樓說的真相不是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大家都說自己的話,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就任意攻擊真的很瞎。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26:00
肯定有被害者啊,陳的太太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26:00
兩方都不老實 說法都有保留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27:00
她不是考完滿級分才去補習班認識陳 照聲明應該不是師生的關係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7:00
那段聲明也只是陳的單方說法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1:28:00
這案當事人都死了一個,怎麼講都無解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28:00
聲明是先前有師生關係認識,非師生後才交往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8:00
哪時候認識的,我相信她身邊的人一定知道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28:00
啊不過她滿級分還去補習幹嘛?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1:29:00
但是我是不覺得找未成年人婚外情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9:00
有可能大一先修班吧,我不清楚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29:00
之前風向傳的未成年性交還有性虐待是啥情形 一堆人信誓旦旦悲憤說100%她被人X姦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29:00
依聲明是加強輔導課(?..不過依滿級分要合照來說應該之前有師生關係才會合照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30:00
找任何人婚外情都是錯的啊,管對方是不是成年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30:00
她那時是知道自己上北醫了嗎?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1:30:00
原來把她從死亡邊緣救回三次的父母 在她自殺成功後變成兇手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1:31:00
滿級分去補習幹嘛<-以那個年齡來說,補習班也可能是個和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1:31:00
而找16歲小女生搞婚外情的老男人 才是愛她的人 真是神邏輯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31:00
看了ㄧ個新聞說林的家屬好像不協助警方調查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31:00
沒有說變成兇手,我只是拿這點質疑小說偵探團而已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32:00
好煩噢XDD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1:32:00
家屬不出來講,每個人都只能猜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32:00
如果要相信小說,房思琪可是有被父母罵的喔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32:00
讓人沒信任感就是這個放些邊邊角角的炮,然後死不投出決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33:00
所以是那張合照定情嗎 不然她考上北醫還去補國文也怪怪的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33:00
這也是有可能的 威脅也是個可能因素 不能完全否定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1:34:00
政府威脅論應該不存在,林父在地政商關心好又是名醫,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34:00
應該不是政府 可能是照片或黑道?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34:00
如果是真的這種不倫交往本來就是兩方有問題 一個想吃幼齒 另一個是資優感情笨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34:00
那她也很重感情耶 在一起兩個月這麼多年還走不出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35:00
憂鬱症會因此走不出來,不無可能啊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35:00
日記應該充滿對父母的不爽吧這樣拆散他們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1:35:00
補國文... 隔壁有說法是國文是送的,補英數送的課程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36:00
如果初戀是這種結局走不出來是正常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37:00
上大學還跑去補習班 也有可能是補習班想買榜單啊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37:00
婚外情找幾歲都是有問題而且犯罪的,但另一個人也是同樣犯罪行為,年輕學生就可以跟已婚男子交往的話各位婚姻都沒保障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1:37:00
家屬比較有疑點吧,人死就放話,又不釐清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39:00
主張小三沒錯的,如果看過強悍的小三就知道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39:00
陳一個忙結果是害到自己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1:39:00
到底怎樣的人會相信陳星的辯辭 原來拆散他們偉大的愛情是他的妻子她的父母 而不是一開始他就只是想找年輕女孩搞婚外情才把補習班變成他的獵場、夜店 找尋一個個下手目標事情曝光之後對兩個女人說我愛妳 要她們兩個自己分勝負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0:00
我也很想知道怎樣的人會說小說就是證據?兩邊都是很可笑的相信單方說法呢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41:00
現在其實是蠻二分的啦 你不相信XXX的說詞就是相信OOO的說詞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1:41:00
這已經是新聞內容了 當事人已經承認 這是一段婚外情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41:00
我更想知道為甚麼不信小說就表示信陳?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41:00
我覺得會把其中一方完全相信的人比較呵呵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1:42:00
有人開始語無倫次了...該看醫生了吧...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42:00
單純一個婚外情就可以講出後面那些也很..ww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2:00
所以我覺得陳國星有錯啊,林奕含有沒有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42:00
婚外情? 誰說的? 陳嗎? 那為什麼會有人信陳的辯辭?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42:00
好混亂喔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1:42:00
為什麼她父母說她自殺是因為8、9年前的誘姦 不被承認是事實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3:00
只要陳國星有跟林奕含交往都是婚外情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1:43:00
好好笑 前面說"到底怎樣的人會相信陳星的辯辭" 後面說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43:00
本案翻轉道德觀太大讓我無法適應,大家原本連跟有男友交往都不行,變成跟已婚發生關係都沒有過錯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44:00
說了就是事實喔?都不用輔以各種證據的..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44:00
之前導向強姦 誘姦又有好多受害人 風向那麼久也沒人出來指證只有小說辦案 把女孩子好單純不知人間險惡不知不倫為何物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4:00
我覺得有一派是「我只相信陳國星認錯的部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45:00
真的是竹林中 現在就剩靈媒出場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5:00
只要陳國星有認錯的部分都會相信,否認的部分都不相信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45:00
風向導向只有男的錯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5-10 11:45:00
現在就各種證據不足,然後各自表述的情況而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45:00
以後小三出來說我不知道人心險惡,請大家記得要出來幫她說話
作者: loneyrabbit (...)   2017-05-10 11:46:00
人都死了哪來的真相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46:00
好想補個古美門的影片喔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47:00
但陳的人格 好像不妙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47:00
尤其是各位老公吃的是嫩妹時,記得幫嫩妹說話別去告年輕無知的少女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7:00
陳外遇很不好啊,他自己也承認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48:00
我是指除了婚外情之外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8:00
他也完全喪失任教的機會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48:00
因為鬼島的人死為大定律,會把往生者腦補成無辜受害者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48:00
年輕是事實 有沒有無知不得而知了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48:00
我一直期待有別人受害者出來指責陳興玩弄她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49:00
陰謀論者認為其他受害者被陳國星威脅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50:00
又不是笨蛋或智障 久了怎麼不可能知道他在玩弄她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51:00
例如 在學經上的模糊 這算是謊報學歷嗎?學歷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52:00
真的可以補古美門在講死刑的那段影片了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52:00
我來找影片好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52:00
補習班查謊報學歷一定很精彩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53:00
謊報學歷跟案情無關,我比陳星謊報的學歷好可是從來沒有女學生跟我告白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1:53:00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1:53:00
有正常學經歷會想久待補習班職業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54:00
謊報學經歷 怎麼輕鬆拿到政府標案 不都有人在查了嗎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11:54:00
只期望他別逃到大陸教書繼續害人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54:00
不過罵檢察官不主動查案的也很好笑,雖然法律規定可主動,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54:00
送給中國感覺不錯啊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1:55:00
若屬實謊報學歷也就是說 這個人的誠信可能是有瑕疵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55:00
但實務上還是要主動申告,這影片開頭真是符合順應民意調查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55:00
有人相信他的誠信嗎XD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1:56:00
更何況所謂證據只有一本小說,司法機關還要順應法盲意見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1:56:00
重點就從來都不是合不合意啊 這種東拉西扯的假中立 真的令人反胃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7-05-10 11:57:00
這個論點有趣 喊著女權 卻抱著"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1:57:00
昨天還有推文說「你確定牠們真的有性交?」這種外太空言論 要喇叭哦 什麼都可以講啦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1:58:00
我是覺得 連這起事件也要拿來當平權教材的人 本身就...我不知道要怎麼形容啦 外太空大腦我不能理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1:59:00
現在就是你不相信女方說詞=相信男方說詞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59:00
外太空言論?任何言論都可以成立啊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2:00:00
林爸媽:幹砲然後憂鬱症 陳興:憂鬱症然後幹砲 時間軸一個 事件兩個 本來就只有兩種可能 必然有一方說謊 有什麼問題嗎? 請原諒我用幹砲這個詞 說強姦會被嘴 說合意性交我會噁心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1:00
你怎麼知道只有兩種可能==你是問過本人喔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2:02:00
有些人很愛扯小說辦案 從頭到尾我沒講小說哦 都兩方的「公開聲明」早就說了 打烏賊戰的 什麼鬼話都能扯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2:00
這兩種可能也只是你的推測而已其實陳國星的聲明稿並沒有承認有性關係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2:02:00
我只好奇合意性交跟強姦外還有什麼第三種狀況,事後反悔?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2:03:00
還有其他可能,但講出來會被記ID噓到死,不敢講...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10 12:03:00
柏拉圖式戀情 精神出軌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03:00
聲明稿的確沒有講 但我不信只有柏拉圖式戀愛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2:03:00
不過老實說 如果今天沒人拿小說當線索 陳星大概也不會像現在這麼熱門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03:00
還在沒人犯錯... 台灣現在通姦明明有罪欸 @@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2:03:00
一條線(時間順序) a b兩個點(性交,憂鬱症)在線上除了重疊 你畫三種可能給我看 中文看不懂還這麼大聲 無言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3:00
我也不信啊,但是我不能說一定不是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2:04:00
廢話 不是合意性交 就是強姦 不是強姦 就是合意性交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4:00
你假設他們有性交這個前提就有問題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2:04:00
也不會被起底 平行時空外的他應該正開心的辦女兒婚禮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10 12:04:00
用陳他老婆角度來看 柏拉圖戀情 才是最慘阿XD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05:00
那沒性交好了 男的外遇沒犯錯?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5:00
話又說回來,我也不信,但是我不敢一口咬定單單在法律上,沒性交還真的是沒罪還有我從來沒有主張外遇是對的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06:00
單單就法律來說,有性交也不一定有罪啊 要被抓到然後證據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06:00
所以才有人支持小說當證據啊....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07:00
你就說沒人犯錯了 又說沒主張外遇是對的? 不怪嗎?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2:07:00
單就我講的這兩個事件的事實(性侵和憂鬱症的時間序)還有其他可能? 邏輯不好喔? 為了嘴而嘴 為了中立而中立順便討論兩性平權 反正被打臉就先抬小說出來 獨特的智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7:00
用輿論解決可怕的點在於輿論不一定是對的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10 12:07:00
要不是他跳出來再炒熱話題 昨天都快沒有人關心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07:00
不過這也是蠻危險的 這次如果是抓對人 那大概就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2:08:00
但對我來說小說始終是小說 證據才是真的 但靠小說起底陳星真的蠻猛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8:00
你根本無法證明有沒有性交,不然你證明給我看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08:00
如果下次再有類似情形 但是用輿論處理完之後才發現處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2:08:00
「他們兩個沒性交」這種根本為了嘴而嘴的外太空言論 居然有人能接受喔 抱歉抱歉 是我太弱智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09:00
沒人接受啊,只是你也無法證明這說法是錯的奇怪了,一直覺得大家接受是怎樣?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10 12:09:00
這邏輯跟之前的FUC大很像,還是別浪費時間好惹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2:09:00
有啊 上次小模事件就是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2:09:00
精神錯亂喔 一會說幹砲 一會又說性交 現在變性侵 這三洨XD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10:00
很奇怪啊,要我們先接受你所設下的前提只要不接受這個前提的就是外太空言論?問題是設下的前提就有問題了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2:11:00
一串看下來感覺wkh就是要抓人的用詞XD還說假中立?我才不懂非黑即白的想法是哪來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11:00
在PTT待夠久就知道這種事一大堆啊 但是還是會有人腦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12:00
衝 根本是集體失智行為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13:00
「婚外情是錯的」→有人的確犯錯 end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10 12:13:00
上帝說要有光 就有了光 鄉民說有罪 你就有罪這次還真的抓到囉~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0 12:14:00
女性主義者出來喊聲沒有以往熱烈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14:00
因為非黑即白敵人很明確,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2:15:00
拿小說當證據說別人為嘴而嘴真的大開眼界XDDDD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16:00
因為這議題涉及很尷尬的性自主問題過往女性主義有主張性自主不應受到婚姻束縛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10 12:17:00
二分法就算了,也沒試圖找證據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18:00
某個流派喔,我不是說全部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12:18:00
如果只是外遇問題,用外遇去幹爆一個補教老師不是很好笑嗎,又不是政治人物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2:19:00
扯外遇就是沒本事面對他的誘姦論根本沒憑沒據阿XD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21:00
你沒看誘姦派消失,外遇派傾巢而出嗎?因為外遇比誘姦更明確,打起來帶勁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2:21:00
到底要討論誘姦還是討論外遇阿能不能統一口徑阿到底要談誘姦還是討論別人的大腦產地阿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5-10 12:25:00
風頭快過了 嘻嘻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2:25:00
首先如果如你說是愉悅的沒被強迫的爽的就不會寫書影射"這前提就已經匪夷所思了 為什麼有爽就不能寫書?她有說寫書是要影射誰嗎?有嗎?什麼時候一定要親身經歷才能寫書了我怎麼不知道?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2:30:00
就算是誘姦或騙砲,第三者不能因此免責討論那個是沒有太大義意的
作者: markliao (Mark)   2017-05-10 12:34:00
https://goo.gl/kOPUy 哈佛醫學院的心理醫生說,很多她治療的心理疾病的病人,都是因為身旁有一個反社會人格我聽過很多師生戀、青少年戀愛的故事,沒有一個這麼慘慘到得到精神疾病之後又反覆書寫回憶,最後搞到自殺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05-10 12:38:00
女版跟八卦版差不了多少嘛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10 12:39:00
有專業的來嘍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12:39:00
現在反社會人格 自戀型人格.....這種人格障礙的人其實比想像中的還多 而且他們微妙的非常迷人社交能力強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10 12:40:00
所以我說歡迎查 八卦版去年跟我一起被騎士團噓的現在都是拉椅子看戲中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12:40:00
但沒有同理心.....所以跟他們在一起的人真的蠻慘的
作者: baxiche (血蝶)   2017-05-10 12:43:00
這裡真的是女版嗎? 怎麼這麼理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2:44:00
因為這邊都男生鴨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10 12:45:00
帶風向的都躲在這裡了啊 假學歷各種厲害標案一個聲明就信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5-10 12:46:00
難怪...想說女板這陣子整體智商提升不少,原來是這樣啊~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10 12:46:00
性侵犯罪黑數為何如此多,提告為何如此沉重,呵呵反正打他的標案打到底就好,性侵關不了他,標案可以抽他銀根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2:48:00
一個聲明就信XD又來了,不挺死者就是相信聲明。在帶風向的是誰很清楚啊。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5-10 12:48:00
那跟他勾搭小三是不同的事吧,難道所有學歷造假或很會標案的人就都會性侵或養小三?善用一下父母生給你的腦袋好嗎,看到你這樣帶風向他們會桑薰der QQ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50:00
因為誘姦在法律無罪,外遇有罪啊! 這樣才能證明有人錯了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2:54:00
那venus 你知道外遇(有性交情況)在法律上外遇方跟第三者都有罪嗎?
作者: newsoulth (躓滯 girl)   2017-05-10 12:58:00
最好18歲談戀愛 陳星會不第一時間站出來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10 12:59:00
當好幾天的工讀生 我終於可以出來透氣了
作者: op2lm3 (誰盜我偷改暱稱…)   2017-05-10 13:01:00
你夏林清?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3:04:00
誰有罪要看提告的人要告誰啊! 當然判決無罪也不代表沒做就是了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3:04:00
夏林清那個是被人當場抓到的,有證據之後也有判決,現在這個根本沒有真相出現啊。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3:05:00
誘姦不誘姦很難拿出證據來證明,但外遇陳先生自己承認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3:08:00
那你們能接受外遇雙方都有錯呢?還是一樣希望堅持都是陳國星的錯?這樣會迫使你們相信不一樣的東西喲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3:09:00
陳星錯在還活著,僅此而已。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5-10 13:09:00
所以自盡是因為結婚以後發現以前妨礙家庭很過分嗎?懷疑一下而已喇,並沒有說真的就有這麼一回事唷~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3:19:00
想請問moshenisshit大,你說了這麼多,到底林辰是不是合意性交?陳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23:00
假如外遇為真 那陳就是通姦 林就是相姦 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3:23:00
我們連他們有沒有性交都不知道,又怎麼知道有的話是合意還是強迫還是怎樣QQ只是覺得沒證據就死咬著有性交+被強迫的人很奇怪啊。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7-05-10 13:28:00
那也沒證據說兩人是合意性交沒強迫阿 反正死無對證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3:28:00
你去問林辰啊,林辰不是一個Youtuber嗎?我一開始就說我什麼都不相信誰說自己知道真相我就嘴誰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29:00
假如沒有性交 單純的柏拉圖戀愛 搞到憂鬱症自殺 上頭條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3:29:00
說合意我也嘴、說強姦我也嘴,嘴嘴嘴都嘴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3:31:00
的確就是什麼都沒證據,所以我什麼都不相信啊。一切都只是假設。今天如果風向是合意,我一樣覺得沒證據不該咬定。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3:33:00
一堆都怎樣了,怎麼可能沒有怎樣的言論你任何的假設我都可以找到反駁的方式因為你根本沒有證據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3:39:00
所以樓上kk0716、moshenisshit、connie0129是屬於狼師派、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39:00
非黑即白派 大概就是你了
作者: robertld2 (Ghoul)   2017-05-10 13:40:00
所以就是鼓勵大家找16歲的 鼓勵學郭冠英的說法法官如果這樣判16歲突然就會超搶手?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3:40:00
你們兩邊都看不順眼,所以兩邊都罵是這樣嗎?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41:00
這不是順不順眼的問題 這是有沒有就事論事客觀的問題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42:00
真奇怪了 本來的事實就只有自殺一個而已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3:43:00
就是你們看兩邊都不根據事實來客觀看待這件事情,所以看不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43:00
從憂鬱症到誘姦全都是後人加上去的不是嗎?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44:00
你說的事實 是什麼事實 事實根本沒人知道不管發生什麼事情 我們都不在場 只能說這樣處理事情不妥不能一口咬定什麼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47:00
怎樣處理事情不妥?追究下去又要被說檢討"被害者"了喔~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3:49:00
現在大家都確認的事實有三個林自殺、林有憂鬱症、林辰曾經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49:00
所有人在拖拖拉拉呀 這樣處理事情若是妥當就水落石出了包括檢警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3:50:00
來往密切,但三個事情到底是有因果關係還是各自獨立,產生了起碼三大派的說法,然後這三派彼此互不相讓變成大亂鬥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52:00
檢警為什麼要憑一本小說作事情?自殺如果沒有疑點你覺得檢警該作什麼?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3:52:00
當初父母沒告陳就蠻妙
作者: g29186280 (神之軌跡)   2017-05-10 13:53:00
某人開始幫大家貼標籤嚕,貼完標籤下一步就是網路批鬥嚕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3:53:00
而且憂鬱症該不會是跟陳興交往才有的吧 因為被人玩弄感情而崩潰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55:00
事實其實只有kidd0大講的那三點而已 其他都是人云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55:00
你這問題很妙 上面古美門的影片你看一下最後三分鐘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56:00
講得那麼開心都不用管會傷害到誰還覺得很正義真的很棒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56:00
檢警應該做什麼 是由他們的專業決定 但絕對不是拖拖拉拉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3:59:00
對啊,幫我們分派分好了,要加入黑名單嗎?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3:59:00
你還沒搞懂欸 你說標案或其他案子檢警要作事就算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4:00:00
這個板不是很流行看誰言論不喜歡就黑單的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4:00:00
誘姦這件事到底要作什麼阿?有人提告嗎?有證據嗎?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4:00:00
不用那麼誇張還要黑單吧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4:02:00
那就不要做啊 那他出來聲明幹嘛 他講什麼都沒人在意的如果他們覺得沒疑點就不要做 不需為了民意而做什麼啊他讓我的感覺就是想做 然後再拖 好像很不甘願一樣的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4:04:00
他聲明又不是檢警聲明 對阿 本來就不用為"某些"民意去做事阿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4:08:00
我懂你們想揪出壞人的心情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08:00
我的分派只是我的個人觀察而已,沒有其他用意,也不會加啥黑名單,只是方便我理解各派論點而已,如果m大認為我的觀察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4:09:00
但是切記今天隨便抓人的刀,可以砍向在場的任何人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09:00
錯誤,就請你指正一下。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4:09:00
其實今天大家都蠻平靜的 我覺得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7-05-10 14:09:00
我假設父母是為了錢 才讓這件事又浮上檯面的好了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4:11:00
M大結語真精準XD 豪無實證亂噴真的砍誰都可以毫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4:14:00
同意M大的說法。大家真的在隨意指責之前要先想清楚後果。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4:15:00
說你誘姦就誘姦!!不出來聲明一定是身上有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4:15:00
還有啦,為何都不擔心以後兒子交女友被莫名控告啊?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17:00
PTT這種望文生義、看到黑影就開槍的習慣從以前就有了,好處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4:17:00
還好雙方都高中生,告了也沒什麼用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18:00
就是能形成輿論讓執政者做出一些改革,如洪仲秋案,
作者: ccov (蓬鬆)   2017-05-10 14:18:00
某些ID真有熱誠,時時到處守推文,勸導一分證據一分話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4:18:00
完了完了完了,(傳說中的)工讀生沒領到薪水,全都倒戈了有證據都不一定說的了話了,沒證據的人是在大聲什麼啦?!http://i.imgur.com/FLOWqJj.jpg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19:00
壞處就是各種奇怪的陰謀論到處炒作,很多無辜者無端被牽連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4:19:00
某些ID堅持拿小說辦案,彼此彼此啦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22:00
但弔詭的是,沒這些穿鑿附會的陰謀論,議題肯定熱不起來強調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許多鄉民們會覺得太無聊吧!
作者: VenusYAYA (壓壓)   2017-05-10 14:24:00
如果真犯罪這篇也沒穿褲子惹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7-05-10 14:29:00
Kidd0沒錯我想大概有些人也不是真的挺哪一邊,只是附和和看戲。因為穿鑿附會這個話題才會好玩,失不失真有沒有證據對看戲的而言根本一點也不重要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7-05-10 14:34:00
J大的平偉有聲音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10 14:34:00
然後不管結果如何?都有一邊會嘴對方沒穿褲子、被打臉然後繼續找下一個話題炒作,看有沒有機會嘴回來以此為樂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0 14:45:00
我只知道自由派女權整天面對無腦左膠女權就夠累了,豬隊友真的不嫌多ㄎ 反正左膠女權繼續發功,讓大家繼續酸自助餐。他們大概才滿意吧~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5-10 15:21:00
.
作者: duckduck99 (鴨鴨99)   2017-05-10 15:28:00
看一堆人撿褲子囉
作者: longlifenoc (長壽麵)   2017-05-10 16:53:00
看戲起鬨真的最棒了,不是黑就是白的傻瓜運動我才不會參加咧。咦,你說黑白運動是單方面在玩的?
作者: crazyhoho (畢業以後要賺錢錢了)   2017-05-10 16:53:00
去測謊阿 看他有沒有性侵 笑他不敢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5-10 16:58:00
測謊也不能證明什麼啊= =
作者: CiangCiang06 (搶強)   2017-05-10 17:05:00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0 17:09:00
噓說測謊那位。不然叫父母去測謊啊ㄎ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05-10 17:24:00
測謊勒 你看自由還有人說去恩主公面前發誓的XDDD要不要全台宮廟都發一次阿?對了我信麵教請在義大利麵前也發一下糾咪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7:53:00
測謊!?!? XD 陳師要測謊才能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 那林家父母也要測 才能證明自己沒說謊 然後林奕含死了不用測他的小說直接變成真的 是這樣嗎? XDDD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7-05-10 20:46:00
推原PO
作者: MrQ2010 (forbidden_)   2017-05-10 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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