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5-04 02:15:01
: 作者: helloken2006 (廢怯少年)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 時間: Wed May 3 05:42:34 2017
: 先說我是法律系畢業,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 沒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要吸引有興趣的讀者繼續看下去。
: "A父證實,他原本找了律師要提告,但因女兒與陳O發生關係時,已經年滿16歲,
: 且是自願,除了對方很可能脫罪外,反而會讓女兒因與老師不倫戀,
: 反被師母控告妨礙家庭。 "
: 重點在最後一句。
: 所以配偶,也就是文中的師母,去告通姦罪的時候,
: 此一告訴的效力會同時把老師跟女生拉下水。
: 可怕的是在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 容許只對配偶撤告。
恩找到一則案例了。[新聞]惡男迷姦女同事 妻還告通姦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在女同事小娟(化名)酒裡下藥迷姦對
方,挨告性侵後,竟向老婆謊稱雙方是合意性交,小娟反遭蔡妻提告通姦罪,但因蔡男測
謊未過,加上小娟尿液驗出毒品FM2反應,新北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蔡男,小
娟獲不起訴。
去年6月,蔡男以討論公事為由,要小娟下班後留在公司,先請小娟外出幫他買酒,待公
司僅剩他與小娟後,便偷偷把FM2摻入小娟的啤酒內,小娟喝下後發現馬克杯杯緣有不明
粉末,感到不安,因此傳簡訊給男友,因網路收訊不佳,等小娟男友看到訊息時,一連串
簡訊接連出現,男友心急如焚立刻趕到公司找小娟。
孰料,小娟男友一進小娟公司,就看到她神智不清、衣衫不整地躺在休息室沙發上,蔡男
則赤裸著上半身,小娟男友直覺不對勁逼問蔡男,蔡男支吾其詞未正面回應,男友馬上把
小娟帶去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83922
恩其實在女作家林奕含事件鬧大之前,
有不少人在本版推文討論,
就直呼女作家為"小三","破壞人家家庭","主動獻身",
我當時就覺得很奇怪,我每天追八卦版相關新聞,
完全沒有看到任何消息指出她是自願跟老師上床,甚至想扶正之類的,
為什麼就一堆人直接給她貼上這樣的標籤?
就我所看到的,父母+本人說小說是真實,再從小說的文字看下去,
都是被強暴阿...
然後有些人還會跳針說啥小說不可信,
恩那請問連小說都沒有,根本沒啥來源的"小三","破壞人家家庭","主動獻身",
為什麼可以這樣隨便貼在一個女孩子身上?
上面這則新聞檢察官是不起訴,但是我想如果同樣事件在本版討論,
她應該也會遭受和林奕含一樣的待遇。
我有個好朋友也是被強暴,她跟我說她被強暴後對方一直騷擾她想跟她交往,
我直到追到這事件才知道,
原來一個有婦之夫,
只要先強暴,後來再追求女生,甚至趁女生身心受創腦波弱的時候洗腦,
就可以把那個女生從受害者被打成加害者了耶~~~
"小三","破壞人家家庭","主動獻身"的標籤拼命貼,
強暴犯整個可以退居幕後躲起來,好像一切的事都與他無關,
再搭配原po提到的通姦罪,
老公先強暴懵懂無知的女生,老婆再用通姦威脅受害者在後,
老公就可以永遠過爽爽,繼續尋找下一個受害者了耶~~~
恩其實我自己也經歷過類似的事,不是性侵而是性騷擾,
當初我被性騷擾+跟蹤後,那渣男吵著要跟他女友(我朋友)分手,
他女友(我朋友)為了復合,就站在他男友那裏,
配合著那渣男說,都是我要當小三,要誘拐渣男,要破壞他們感情~
我當時剛好在治療疾病,因為這件事也被不少人貼上標籤,差點想不開,
幸好遇到很多貴人,也有宗教信仰,現在算是完全釋懷了,可以在板上講出來,
不過就我所知,那渣男之後還是持續過爽爽騷擾女生,
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沒啥受害女生出來指控啦,
反正只要跳出來指控,就會被貼上小三,騷,誘拐男生,要破壞他們感情的標籤啦,
而且一定會一堆人把受害女生當母豬一樣打~
連我當時不化妝不打扮,永遠穿小外套+長褲,
這樣也可以被打成要誘拐男人的小三,而且連有位教授都信,
對我各種言語羞辱,
還不讓我請假,因為他以為我裝病博得男生同情,還逼我去做報告,
所以我當時差點因病死在醫院~~~
幸好還是有其他不少好教授和貴人幫我,男友也一直站在我身邊支持我,
我記得當時因為被貼上標籤,所以那渣男才敢跟蹤我,
他大概想說反正把我打成妖豔賤貨,就算強暴我也不會有人相信我的清白吧~
害我那時超害怕不敢單獨回家,晚上也不敢出去,還因此得了恐慌症,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那些性犯罪者想拼命抹黑女生吧,
真的是相當好的脫罪方式~
林奕含是個非常聰明的才女,她的遭遇比我更慘,
很遺憾她不像我這麼幸運可以走出來,
我是在八卦版打滾多年,知道就是有這些垃圾言論,
再加上每年幾十本的勵志書+運動+勵志戲劇鍛鍊心智,
還有幸運地遇到不少支持我的人看到我的優點,
一點一滴地找回我的自信,重建自我認同,才會痊癒~
勵志劇推薦,日劇半澤直樹 韓劇妻子的誘惑 美劇法庭女王
想藉由這篇跟大家說,盲目不會辨別是非的人很多,
不只是性犯罪案件,
這社會上也很多人會給你貼上各式各樣的標籤,
否定你,打擊你,抹黑你,弄臭你,
可能想藉此得到什麼利益,(例如我一位友人在公部門被主管謾罵導致他不敢報加班費)
可能只是單純覺得很好玩,(X豬X豬夜裡哭哭~)
然後輕易說出很荒謬很髒的話來隨便定義一個人,
(例如:滿十六歲與有婦之夫做愛等於合意性交啦~
肥宅只要靠近女生就是會自動流油發臭啦~)
這社會上太多人想給你貼上負面標籤了,
要建立自我認同,建立自信,最好有個宗教信仰,
也要有個能支持自己的正面親友,
沒朋友也沒關係,當作是老天爺再訓練你獨立堅強,
然後也要奉勸各位,
閱讀林奕含事件時,
最好隨時評估自己被影響的程度,
別讓自己陷入負面情緒太深,
像那個啥米螃蟹梗阿的小說情節,我到現在都沒看,就是怕自己被影響~
身為一個類似經驗的過來人,也想提醒各位,
不要隨便因為性犯罪者的幾句話,
就給女生貼上什麼破壞人家庭當小三的標籤,
就算沒有明確證據證明她被強暴,但也沒任何證據指出她是小三阿~
什麼跟有婦之夫發生關係就是小三的謬論,
這是我看過最扯的替強暴犯脫罪的言論了....
如此言論很可能造成很多受害者,在身心已經受創的情況下,更容易想不開,
或是因此不敢說出來(恩我當時也是這樣),
反倒是加害者能夠爽爽的拼命抹黑受害者,藉此脫罪,
然後再去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輔大性侵案也是加害者拼命炫耀女方跟他一夜情,把受害者逼到割腕~
當初我覺得就算很多鄉民只是假設,什麼價錢沒談好的,
但其實這種說詞反而更讓加害者無所忌憚,繼續拼命抹受害者,
希望這次事件能讓社會大眾正視性犯罪這議題,
台灣每年一萬多起性侵案件,但黑數遠比想像的多很多,
就是因為受害者不敢面對社會大眾的異樣眼光,和莫名的指責,
受害者就算有疏失,
也請各位考量在受害者身心俱疲的情況下,判斷能力會顯著下降。
看到有人告通姦,也別輕易下定論謾罵新聞裡的人,
就像本篇新聞如果檢察官處分還沒出來
很可能記者沒查證個清楚,隨便寫個女生勾引有婦之夫還誣賴下藥,
你隨便幾句人身攻擊的話,就會逼死一個無辜的人。
最後,希望每個受害者都能走出傷痛,過好生活。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5-04 02:18:00
拍拍
作者: bamboo5j6 (筍子)   2017-05-04 02:31:00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7-05-04 02:44:00
作者: vonRoderick (芸仔)   2017-05-04 03:04:00
有夠慘,拍
作者: starsnight (星宴)   2017-05-04 05:19:00
作者: kiwifresh (奇異果‧新鮮)   2017-05-04 05:37:00
作者: JamesChen (James)   2017-05-04 06:25:00
作者: yuken (我們的幸福時光)   2017-05-04 07:47:00
推!
作者: fishbliss (Smile silently)   2017-05-04 09:03:00
推,你很勇敢(拍拍)
作者: fywei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17-05-04 09:21:00
同意 看她所寫的的敘述 是強暴沒錯
作者: lodestar   2017-05-04 09:39:00
拍拍
作者: vmjoxjp   2017-05-04 10:06:00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7-05-04 10:22:00
拍拍妳……傷人的話語那麼有力,安慰人的卻如此蒼白。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7-05-04 10:31:00
推這篇!以前在這版PO文真的覺得酸民比想像中多很多...
作者: tinaminikimo (Nana)   2017-05-04 12:41:00
推 給你拍拍
作者: prssinglecut (prssinglecut)   2017-05-04 12:46:00
拍拍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7-05-04 14:29:00
被強暴???
作者: ppc ( )   2017-05-04 16:11:00
推你的勇敢
作者: susuless (澄)   2017-05-04 18:26:00
拍拍
作者: mayuka   2017-05-04 20:51: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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