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ace88 (Arace)》之銘言:
: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看板: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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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跟一些只會躲在推文的跳針
一個很直白的文也能搞到像聖經一樣各自解讀還真是奇了
: 推 moonwoman: 感情詐欺刑責 這樣偏離林小姐事件的主軸 師生關係權力 05/01 11:30
: → moonwoman: 的不對等 才是使此事討論熱烈的關鍵 何必模糊焦點呢 05/01 11:30
: 推 moonwoman: 所以現在的輿論是流行分開討論歐0.0?我沒跟上sorry 05/01 11:33
: → moonwoman: 所以這才是很難論罪的另一個主因不是嗎 才問如果受害 05/01 11:34
: → moonwoman: 學生夠多 能否論罪 不是嗎:) 05/01 11:34
: 推 moonwoman: 哇賽 這又偏離論述了欸 為什麼罵一個狼師 你要扯別的 05/01 11:36
: → moonwoman: 方向來護航呀 不太了解 05/01 11:36
: 推 moonwoman: 我只是想問懂法律的人 如果狼師欺騙的學生夠多 能否受 05/01 11:38
: → moonwoman: 到法律制裁 至於偏離主軸的問題 就不回覆了 先謝謝下 05/01 11:38
: → moonwoman: 面懂法律的板友歐 05/01 11:38
: 推 moonwoman: 至於剛剛提到 補教老師有沒有權力的問題 我的觀察是 05/01 11:59
: → moonwoman: 學生甚至有些有比較聽從補習班老師的情況 說補教老師 05/01 11:59
: → moonwoman: 沒有權力 可能也是當初立法沒有考慮到的地方 既然有缺 05/01 11:59
: → moonwoman: 口 是否也有補足的可能 一併請教 05/01 11:59
: → moonwoman: 也是請教比較懂法律的朋友 這一塊真的沒有接觸 謝謝 05/01 12:00
推 ohbravo: 推這篇 不是拿刀拿槍或利益威脅對方發生性行為才叫強迫 05/01 15:50
→ ohbravo: 對方不想或者"沒有很想" 卻因為你比較感性的語言/理由改 05/01 15:52
→ ohbravo: 變想法 其實也是在強迫對方啊... 05/01 15:53
推 ccuyin: 有沒有強迫他意願很重要啊,這年紀對性沒接觸過確實不明白 05/01 17:36
→ ccuyin: ,老師大可以用騙的、用身分優勢,告訴學生這樣才是乖學生 05/01 17:36
→ ccuyin: 、不會怎樣、讓我進去我才不會生氣跟你父母告狀之類的,來 05/01 17:36
→ ccuyin: 違反學生本身意願已達成性行為,不然何必那麼痛苦 05/01 17:36
明明文中這些都不算強迫跟違反本身意願吧?
要不要重頭看原作者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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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較爭議的在於層次2,「扭轉」別人的決定過程,真的可以處罰嗎?
在1層次,我們只管他有沒有合意,而不去討論背後的原因。
但是難道沒有可能是,這個「合意」其實是有罪的嗎?
各位設想一下:
情境1
你今天本來沒有很想做愛,但女友說:「你不做就是不愛我」
這時候你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做,這樣算不算「被扭轉」?
情境2
你原本沒很想做愛,但是對方看起來很有錢又有品味,你以為跟他做愛,就有機會當少奶
。做完之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是窮光蛋。這樣有沒有「被扭轉」?
情境3
你跟女孩去泡溫泉,正打算在熱水中來一砲。突然女孩子問說:「你會愛我一輩子嗎?
果不會的話,我就不做愛。」
於是你就說:「我會愛你一輩子。」
後來交往兩天就發現對方私底下完全令你無法忍受,於是你提起分手。
你當初的承諾,是不是扭轉他從不想做愛到想做愛的原因?
透過三個情境,我們會發現:
「其實我們無時無刻不在試圖改變他人的想法」
進一步而言,「單純扭轉」別人的想法,其實不一定是壞事。
必須更精緻的加上其他要件。
立法者認為,當你「使用權力地位落差扭轉別人想法的時候」,才會構成犯罪。
理由很簡單,因為當兩人之間的權力不對等時候,這種扭轉幾乎100%都會成功。對方會
全沒有反抗的餘地,這種狀況看起來跟直接違反意願有87%像。
這也就是俗稱的「利用權勢性交」。
反過來說,順著立法者的想法,我們也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利用權勢去扭轉別人的想法,必須要強力到讓對方不得不說YES的程度。」
如果沒有到達這種程度,那就跟我們平常做的那些事情一樣,都不應該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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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明明是在講花言巧語也非強迫
而是利用權勢讓人不得不逼迫的狀況才是
: 推 moonwoman: 你去看爆文討論好嗎 05/01 18:51
: → moonwoman: #1P1iRm-3 (WomenTalk) 這篇這麼多人討論 你怎麼只回 05/01 18:52
: → moonwoman: 應在這裡呀 05/01 18:52
: 推 moonwoman: 補教老師是否有權力 正是法律目前所不及之處 你能認定 05/01 18:53
: → moonwoman: 完全沒有權力 那也蠻厲害的歐 05/01 18:53
: 推 moonwoman: 爆文也有很多板友 認為應規範到補教界 你認為有礙嗎? 05/01 18:55
: → moonwoman: 難成立 不代表認同否定補教老師有權力這件事 需要解釋 05/01 18:57
: → moonwoman: 給你聽為什麼嗎 05/01 18:57
至於moonwoman你一直跳針的補教老師是否有權力
我直接用原作者的話來打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