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誘姦跟合意性交要怎麼分?

作者: vainglory (vainglory)   2017-04-29 11:29:22
= = = 代po = = =
國小時 爸爸曾經三番兩次爬上我的床 搓揉我剛發育的胸 舔我的耳朵
還有一次....
我和媽媽說 媽媽說:那是我在作夢 絕對沒有這件事
一直到現在 我還是會夢到....
國中時大家都很沉迷網路遊戲,勁舞團..墨香..潘朵拉...WOW..
身為一個從來沒被人愛過的女生
在網路上體驗到每天有人和你獻殷勤 每天準時出現在電腦前面陪伴你的那種感覺
21歲的他成為13歲的我的男朋友
13歲的我還不懂愛情 只知道這樣的"感覺很好" 只知道對方說"我是他的女朋友"
身為一個從小長得很醜的肥宅魯妹 有人愛是何等珍貴的事?
一直到兩個月後我們見面了
他說: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很愛你,你也愛我對吧?如果愛的話 就把第一次給我
那夜,他說 我騙他,我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支支嗚嗚的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那夜之後 他就從此消失在我的人生裡
我翹課,我輟學,我沒回家
我和最好的朋友說 我跟"男友"發生了關係
朋友對我說:我是個糟糕的女生,13歲就沒了初夜
我和我的班導說 我翹課 因為我在男友家睡了一晚
老師什麼也沒問 只要我隔天回去上課
我和我的家人說 我交到了第一個男友
家人說:妳那麼下賤 13歲交什麼男友?
我和我的輔導老師說:我交了一個男朋友 但才兩個月他就跑了
老師說:這很正常 國中生的感情就是這樣
但我沒說,那不是我的初夜,而他也消失了.
13歲時 我以為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不夠漂亮 身材不夠好 談吐不夠有內涵 所以我的男友消失了
14歲時 我得了很嚴重的憂鬱症 每天自殺 把家人嚇得要死
15歲時 我理解了"雖然我當下同意性交,是他欺騙我與他性交"
16歲時 我才理解當初其實我能夠提告 但我告知家人後
他們說:你想讓全世界都知道你被幹過嗎?
這事影響了我往後將近七年的生活
我永遠都記得 我的家人對我說:妳那麼下賤 的表情
我到這年紀 還是記得很清楚發生事情後的每一個夜晚我是怎麼度過的
一直到成年之後
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同學)告訴我
他交了一個男朋友 有一次他們約會時 男生把 掏出來希望他吃
他說他不服 男生就強握他的手幫他打
這件事老師知道 老師用很公正的方式解決了這個問題
但這件事家長也知道
同學的家長說:妳就是那麼賤,每天看那些同人漫畫,才會遭遇這樣的事情
當時我很生氣,但我完全出不了一絲力氣
因為我的經驗告訴我
家人永遠不是我的最後依靠
= = = = = = = = = = = =
房思琪這本書我在關鍵評論網看到文摘時就買了
我想沒有比親身遭遇 更能夠理解"他逼我 我卻還要道歉"這句話
看了PTT上面的推文 大家的回文
有很溫暖的 也有很讓人痛心的
這件事過了兩天 我才終於決定要上來說些什麼
對我而言 這些都過去了 至少我過去了
對於那些過不去的人而言 某些推文句句如刺的一輩子插在別人的心頭上
可能在PTT的世界裡 我就是個母豬
自己心甘情願跟別人打炮,卻回過頭來想提告
可能在PTT的世界裡 我就是下賤
13歲就交男友 那麼快就給別人
但我想說
在真實的世界中
不是妳"心甘情願給" 對方就沒有錯
(16歲以下 就是犯罪)
在真實的世界中
不是妳"合意"就可以隨便讓人違背良心的"性交"
在這裡 你隨手KEY上的幾個想法 幾段文字 不論是反串 還是認真
對每一個走不過的人來說 都是一種痛
這兩天在這裡吵得最沸騰的 莫非就是"誘姦"這兩個字
我不知道是反串 還是世界上真的有人認為 誘姦就是合意性交
我只想說 以欺騙被害人心理換取的生理愉悅 從來就不是合意性交
我身邊有很多男男女女
被自己的兄弟姊妹或者"爸爸" 以"好奇"的理由 去"誘拐"對方性交
事後和父母翻牌 卻被告知:請你當作沒這件事 千萬不要跟別人說
我不怪父母,
我們的社會,從來沒有人教育過我們的父母,當孩子被性騷擾,被誘姦,被性侵害時
該用什麼態度面對,該找什麼途徑解決,該如何放下身段和面子
我也不怪那些無知的人
即使是遇過性侵害的我,也不知道當身邊最好的朋友遇到相同問題時
我該用什麼方式面對,陪伴他
但我想,房思琪的故事 是一個很好的教育
林奕含的故事 是一個很好的檢視機會
希望從這個故事開始,我們為人父母時 我們為人朋友時 我們為人師表時
都該去了解當我們身為這些腳色時 該如何面對 應對 處理 性騷擾 性侵害的問題
也希望 當我們身為"網友"時
能夠瞭解到 不該用那麼辛辣的字眼 去攻擊一個被害人 "鮑鮑換包包" "價錢談不攏"
對這樣發言的人
我想說 人講出什麼樣的話 就代表你在什麼樣的等級
你沒必要這樣貶低自己 也沒有必要去攻擊一個
只能使用文字和網路展現脆弱的人
因為即使是這個等級的你 也比他們幸福快樂太多了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9 11:34:00
辛苦了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9 11:34:00
身為網路上的陌生人無法多說甚麼,恭喜你跨過去了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9 11:36:00
謝謝你願意說出來
作者: k77383 (元氣)   2017-04-29 11:37:00
你爸媽很有問題......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37:00
我本來以為至少這種討論 酸民應該會克制一點 結果也是有嘴臭人不知道為什麼 長輩很喜歡罵 被睡免錢 出去被人家幹 之類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1:38:00
所以我常覺得生為台灣人的小孩也很可憐 很多爸媽根本他本身講話就非常沒水準(樣本是我身邊的親戚長輩)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39:00
你對法律「合意」的定義好像不滿是吧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29 11:39:00
QQ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1:41:00
又有人出來說風涼話了 別太在意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1:00
話說,13歲性交你可以告啊,法律有保障的這不叫風涼話,我可以理解法律有不完善的部分,但就僅限於此,很多不道德的事都是合法的
作者: k77383 (元氣)   2017-04-29 11:42:00
不知道是不是同溫層的關係 我真的到上ptt 才知道會有爸媽不相信小孩 還會罵小孩這種話 覺得很難以置信 這種人根本不配當父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3:00
而且林姓作家的父母也沒有追究的意思,很難查證真的是只有天知地知你講到「犯罪」就是法律的問題
作者: babycat170 (周慧豹)   2017-04-29 11:46:00
辛苦了 真心為你感到心疼嗚嗚 希望說出來後有好一點QQ
作者: missguitarwi (愛上肚子瘋)   2017-04-29 11:46:00
從我們自己開始改變這社會!有朝一日我們都可能為人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7:00
你自己不告的,那有辦法怪法律嗎?而且哪個國家的法律都沒問題的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1:48:00
法定年齡應該提高到30歲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8:00
法律不管怎樣都會有灰色地帶,不然律師靠啥吃飯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9:00
法定年齡提高到哪怕80歲都會有誘姦狀況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1:49:00
本篇就已經說出受害之後的無力感 還檢討原po怎麼不提告咧
作者: piggytai (阿皮)   2017-04-29 11:50:00
妳很棒(抱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7-04-29 11:50:00
拍拍你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4-29 11:50:00
看到代po就當小說看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1:00
他講犯罪,當然就是法律問題,所以我才講提告啊這有甚麼好高調的,法律不都一直是這樣嗎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1:51:00
要是13歲就這麼厲害,那幹嘛需要法律保護 @@a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2:00
你不提告,法律哪有辦法提供你幫助我的想法前面的po文就有,我認同這是道德問題,不過法律很難介入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53:00
父母師長都知道但沒人幫啊 那個年紀知道怎麼告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4:00
那父母師長的教育很失敗啊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55:00
所以這不就是風涼話嗎…
作者: zeffy (煉獄的馬卡龍)   2017-04-29 11:55:00
只能說他們對某種族群的恨意已經蒙蔽了他們的良知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1:56:00
啊 所以她當時的狀態就是沒人伸出援手,現在講告不告,可以???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57:00
現在馬後炮可以顯得自己好像很厲害啊…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4-29 11:57:00
很多人都推不敢相信,然後還是相信了,這.....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1:58:00
女人的心有時就是容易相信男人的嘴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1:59:00
所以13歲的男生會處處懷疑人嗎?X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9:00
他有跟輔導老師講說自己13歲性交嗎?就文章來說,看不出來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1:59:00
說真的 小女生會覺得愛情很美好 漫畫也要負點責任啦XD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2:00:00
曾經想扭轉曾被誘姦的小姨子心,但枉然
作者: gold11001   2017-04-29 12:00:00
所以第一次是被父親…?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12:01:00
要怪就全怪啊 電視電影小說 大眾娛樂通通都是禍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01:00
如果今天是未滿十六,那就有法律問題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2:02:00
愛到卡慘死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2:03:00
所以現在討論當初是否一個沒任何人伸出援手的小女孩有沒有告的理由到底是啥?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2:04:00
比例來講,13歲男孩被騙較女孩少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7-04-29 12:06:00
那個...和誘略誘不是以是否性交做判斷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17-04-29 12:07:00
你的案子跟誘姦又沒關係 跳出來幹嘛?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07:00
奇怪了,不幫你們一起拍拍就是神奇推文是嗎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4-29 12:08:00
反正現在就一堆人跟風,沾到邊就趕快跟上阿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2:09:00
所以可以說明一下到底為何是探討一個13歲的女孩不告對方啊?@@
作者: lurensmile (路人)   2017-04-29 12:09:00
辛苦妳了,但文章內法律的部分你可能有誤解,建議拿掉
作者: deutyi (IL)   2017-04-29 12:10:00
推,謝謝分享勇敢的妳們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1:00
妳的案子跟誘姦有關嗎? 要不要去看姦的法學意義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1:00
覺得我的推文不好,可以把它刪了沒關係
作者: audrey3138   2017-04-29 12:12:00
辛苦你了,祝福你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3:00
妳說的案例根本就不是"法律"問題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17-04-29 12:13:00
你這樣講反而符合一些人說的 誘姦=合意性交
作者: a9601268787 (SoHentai)   2017-04-29 12:15:00
所以你對國外14歲可以性自主覺得很糟糕對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6:00
未滿16就是犯法 根本沒什麼誘姦不誘姦的問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7:00
原po是這樣講的:以欺騙被害人心理換取的生理愉悅從來就不是合意性交我想說這應該有包括成年人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7:00
妳家人有問題 社會有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8:00
但是這個案例是未滿十六歲的,本身就有法律保障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8:00
整篇文除了經驗外 邏輯很有問題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7-04-29 12:18:00
什麼叫欺騙心理?所以你很清楚,很明白他一開始的心理狀態嗎?因此,你敢萬分篤定他就是以詐術來欺騙你的心理狀態?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那就是詐欺啊,為什麼跟誘姦扯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9:00
就算是你情我願也是違法
作者: jachin (火腿哥)   2017-04-29 12:19:00
無論如何,多糟,只要活著,就會有希望;一時衝動而解脫,留下的是關心你人的傷心,以及酸民和無力回天的絕望。加油,還有很多美好的事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20:00
而且我看了一下和誘,是針對未成年跟有家室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0:00
d大正解 法律直接設定未滿16根本沒有能力來決定合意與否,所以性行直接違法
作者: canon15167 (讓純愛再次偉大)   2017-04-29 12:21:00
這樣看來....男性只有等女性主動逆推才是沒問題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21:00
我對質疑十三歲不告那裏道歉,但這屬於家庭社會問題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1:00
所以妳的例子 什麼男男女女 全都被法律保障,你們不去用不是法律問題,是社會家庭等等的問題扯到誘姦的法律問題,又開始跳針。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4-29 12:22:00
天啊 我能理解你的痛苦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2:22:00
社會一直都有問題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3:00
我也能同理這種痛苦 但不同意這款沒邏輯的文章
作者: ilovebingoo (我愛賓果喔)   2017-04-29 12:26:00
推,心疼你,你很勇敢!希望我們的社會能重視「性教育」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8:00
照原po邏輯 我175謊報178 妳a cup 謊報 b cup 是要來互告嗎?這也是誘拐啊
作者: ESCAPEFROM (I am nothing)   2017-04-29 12:40:00
你未滿16歲和他人發生性行為對方就是犯罪行為,跟引你未滿16歲和他人發生性行為對方就是犯罪行為,跟引誘不引誘沒關係。不過很佩服你,能把自己不好的經驗說出來,相信可以幫助更多受害的少女
作者: imsunny   2017-04-29 12:43:00
妳不怪父母怪誰= =??????????
作者: kuoeight (櫻木花道)   2017-04-29 12:46:00
個人造業個人擔
作者: kokohito (kokohito)   2017-04-29 12:51:00
推,不需要跟一些酸民認真
作者: sucherng (お久しぶり)   2017-04-29 12:52:00
希望妳可以走出來,也願那些禽獸得到報應!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7-04-29 13:01:00
你將出的你看法很好,但建議你不要再引用或解釋法條,因為你解釋的內容都是都是錯的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7-04-29 13:05:00
很多酸民的層次很低
作者: LeBronJame23 (LeBron James 23號)   2017-04-29 13:10:00
講錯被別人指正就說他們是酸民?
作者: Chiaopapa (喬下巴)   2017-04-29 13:10:00
作者: wrytus (謎之隱士)   2017-04-29 13:11:00
文字遊戲
作者: lautomne (秋日茉莉)   2017-04-29 13:26:00
作者: labihua (碧青行者)   2017-04-29 13:26:00
很多生活上失敗的人 連感情都沒有一直酸就不要理他們談論感情的事情啦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4-29 13:28:00
很多生活失敗連感情都沒有的人一直酸+1可能認為有人看上自己就該感激涕零 所以無法理解有人內心其實不願意吧
作者: linlinna (linnchirc)   2017-04-29 13:31:00
自己能走出來是最好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7-04-29 13:31:00
很多人在嘴的是明明是合意性交明明是超過16歲明明是合法卻被說是誘姦,如果心理在事前覺得不想要,那就是犯罪沒有問題,而犯罪本應受到制裁很合理呀
作者: weiyoho (orange days)   2017-04-29 13:34:00
推 謝謝你願意讓更多人知道這類事情 很勇敢!
作者: ooooooxxxxxx (再吵跟你媽講OuO)   2017-04-29 13:35:00
反正在螢幕前面嘴砲一個13歲不懂事的小妹妹永遠比較輕鬆啦,最好每個人發生意外的時候都可以超冷靜理性處理所有事哈哈哈。以後被性騷擾or強暴的女(男)生們還是乖乖閉嘴自己得憂鬱症自殺好了,省得看酸民檢討你們心情更差zzz
作者: hanmas   2017-04-29 13:36:00
最該被告的不就是你爸 第一段那個不論怎麼看都完全犯法因為你不敢告你爸才扯這麼多有的沒得
作者: VischDonahue (荒野の迅雷)   2017-04-29 13:36:00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4-29 13:38:00
為什麼不怪父母喇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7-04-29 13:46:00
所以ox言下之意是所以政府老師社工警察教導大家遇到事情該如何冷靜判斷處理的話都是屁嘍?要冷靜處理當然困難,但不是因為困難而不去嘗試,要怎麼樣最容易抓到這些犯人?指認最快啊…
作者: xyz246abc456 (我是xyz)   2017-04-29 13:47:00
不敢也是有很多因素:你的心理感受、旁人看待、社會不同的觀感,眾多壓力,對當事人而言是會受影響的如果都敢告還會有這麼多類似案件在持續發生嗎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7-04-29 13:54:00
作者: olafbb (olaf)   2017-04-29 14:06:00
拍拍,你辛苦了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7-04-29 14:13:00
女版最會的就是拍拍加油辛苦了,事後的蒐證處理通報都不能講,講了就是檢討被害者
作者: kiff (你不在的所在)   2017-04-29 14:22:00
作者: yang1265 (夜)   2017-04-29 14:29:00
抱一個 或許有幾會可以跟大家說 當時或是現在的妳 希望身邊的人給予怎樣的幫助
作者: Ruowind (小若風)   2017-04-29 15:00:00
拍拍 辛苦了
作者: dobe (dobe)   2017-04-29 15:02:00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7-04-29 15:08:00
有些人這時候講風涼話還以為自己很理智不過是在功利的社會氛圍下喪失了良知與同理能力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5:26:00
有告知周遭的人卻只換來否定和傷害 這叫被害人如何提告?
作者: chubbyP (十九)   2017-04-29 15:26:00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5:27:00
又要如何面對提告之後 將隨之而來的輿論與壓力?
作者: No39Utopia (No.39希望皇霍普)   2017-04-29 15:33:00
誇張耶 當下同意事後反悔提告...
作者: poet1112 (濕人不是詩人)   2017-04-29 15:56:00
看不懂第一次到底跟誰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4-29 16:06:00
真的每個隨意打出來的字都在攪我的傷口,好痛苦
作者: no1361 (SDI)   2017-04-29 16:28:00
很多人爸媽都是這樣,垃圾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16:38:00
對方對未滿16歲者性交,無論合意與否都是犯罪,如果在事前妳就知道這是犯法的,妳還會給對方嗎? 如果同意了,對方跑了,也只是用法律手段報復對方拋棄妳,與不知道當初是犯罪完全是兩種概念。更別說原作者當時已滿16歲,小說內卻以13歲置換概念
作者: memebebe (Bee)   2017-04-29 16:43:00
辛苦了(拍)
作者: sloth17 ( sloth)   2017-04-29 17:22:00
作者: wcc0220 (^_^)   2017-04-29 19:24:00
作者: onegaisimasu (Onegaisimasu)   2017-04-29 20:04:00
bump
作者: oops04 (人生跟遊戲都有bug)   2017-04-29 20:21:00
他說: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很愛你,你也愛我對吧?如果愛的話就把第一次給我→這不就是欺騙嗎?這樣不就算是用欺騙手段使對方與自己性交利用對方社會經驗不足為什麼不算誘姦@@?(撇除與未成年性交這點)
作者: pupill (瞳漪.皙黫)   2017-04-29 20:34:00
可怕的是就算是成年人也無法確定對方是否以欺騙心理換取生理愉悅,對方可能會說是交往後發現不適合而分手,並不是欺騙,也可能發生不甘心分手而認為對方就是欺騙,要如何判斷
作者: Mywifi (訊號不良...)   2017-04-29 20:44:00
爸爸媽媽都是失敗的父母,那個男的也很渣!
作者: m90203 (阿M)   2017-04-29 20:57:00
有些推文真的很過分,講的出這種話的人冷血到嚇人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03:00
(舉手)要是男方的觀念裡真的是那樣也算欺騙嗎?所以我還是覺得,講那麼多,直接規定男女20歲以下不得發生性行為就好惹喝酒抽菸都要18歲惹,16歲就能做愛根本不合理
作者: kaleo (豆漿人)   2017-04-29 21:45:00
推 不管是13or16歲都是天真的年紀 情竇初開想要的是純純的愛 而不是性然而在面對較大年紀的一方 一定會不自覺聽從 不會懷疑對方反而覺得自己不該反抗 但不代表他們心裡想要和對方做愛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7-04-29 22:09:00
拍拍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7-04-29 22:54:00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17-04-30 00:01:00
看報導 林奕含好像有上bbs訴說 但被網友嘲諷 bbs該不會就是ptt...?
作者: swoh   2017-04-30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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