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捐血被拒絕了。(FROM 甲甲板)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4-07 19:16:19
(本文經過原po同意而轉錄)
這讓我想到前些日子我去捐血也是被拒絕了,
我填表格的時候全部都沒問題,
但是因為我上個星期才洗過牙,
根據捐血把關的規則,
洗牙這種見血的醫療行為,
必須過兩個禮拜後才能捐血。
然後我就失望地走了。
不過現在回頭想想,我很感動。
把關捐血的阿姨有確實地在認真作自己的工作,
我兩個禮拜後捐血時,感覺自己的血液是確實能幫到人的,
而不會在不自覺下好心做壞事,不小心害到別人,
認真在自己工作岡位上好好把關好好遵守規定的阿姨,
感謝你,讓我捐血捐得安心,用到我血的人也能安心。
我是O型血的,
小時候我小屁孩一個,常常認為不公平,
AB型的人誰的血都能用,我就除了O型血誰的血都不能用,
但是現在,我由衷地感激爸媽讓我擁有O型血,
能幫到許多有需要的人,真的是太好了。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vsdpFd ]
作者: kiesoIFRS (簽名檔是民進黨政績)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w: [請益] 捐血被拒絕了。(FROM 甲甲板)
時間: Fri Apr 7 18:29:06 2017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Ovqw9Lq ]
作者: horseface (馬臉) 看板: gay
標題: Re: [請益] 捐血被拒絕了。
時間: Fri Apr 7 16:32:05 2017
※ 引述《fboy (fboy)》之銘言:
: 今天閒暇之於,在路上走著走著看到了捐血車,想說幾百年沒捐血了,來去捐一下好了。
: 進去捐血車之後,就照之前的填寫問卷,其中有一個區塊特別註明女性不用填寫,因為上
: 面問的是關於男男性愛,我照實寫了,之後,護士也是照常的做了諮詢,當她看到男男性
: 愛那一區,她就問了我多久前做的,本魯單身很久了,至少也兩三年以上!他收到訊息後
: ,走出去問了老鳥,然後就回來跟我說:「因為男男性愛是高危險群,所以可能沒辦法讓
: 你捐血喔!我們不是說你一定有,只是這潛伏期太長,我們不一定檢測的到,我們必須為
: 病人把關,而且還牽扯到法律上的責任,很感謝你的愛心,但可能還是沒法捐血了。」
: 我帶著失落離開了捐血車。
: 有沒有人也因為這樣被回絕的?
看到這位夥伴如此憂愁
又看到底下推文充滿對社會的憤恨
推 x**7: 我又沒病為什麼不能04/07 13:48
→ o****99: 國家不稀罕就算啦 病人要死就去死一死吧04/07 00:07
→ o****99: O型路過04/07 00:07
推 e*****04: 年輕沒做過的時候想要捐,但當場看到限制不舒服婉拒了04/07 00:47
→ a*****43: 男女就不危險嗎= = 傻眼04/07 01:10
推 r***9: 嗚嗚 我女同我想要健身甲寶寶的血啊 整天吃魚喝茶的異男我04/07 07:07
→ r***9: 才不信任咧!04/07 07:07
我,馬面,身為一個相關議題關心者,耳聞此消息
只好來安慰安慰各位
首先是這樣的,愛滋病並沒有針對性向
不管你是異性戀,同性戀,跟帶原and病毒量高的人發生危險性行為
你就很有可能生病
而我們又知道,愛滋病在台灣主要傳染途徑是 危險性行為
所以我們得到什麼結論呢?
常跟帶原and病毒量高的人發生性行為者,就是高風險族群
然後我想各位板友都知道
目前台灣大多數愛滋病患是男同性戀
一般會跟男同性戀發生性行為者也是男同性戀
但這不代表男同性戀就是愛滋高危險族群
所以我們在研究研究其它資料
首先,在現階段國家免費提供雞尾酒療法藥物政策下
就算男同性戀是愛滋大宗
只要好好吃藥,控制好病毒量,也不至於有傳染力
但我們稍微看一下這幾年愛滋通報數
年份 男男不安全性行為愛滋數 異性不安全性行為愛滋通報數
2013 1690 279
2014 1703 251
2015 1945 261
2016 2028 213
然後我以前做過一張男男在愛滋占比例趨勢圖
http://imgur.com/a/GjlNX
曾經在某幾年,異性戀愛滋比例為大宗,但馬上受到控制
男男愛滋一直都是穩定上升
就算給了雞尾酒療法,降低已知感染者病毒量
疫情還是持續升溫
這告訴我們什麼?
就是很多男同性戀還是不知道自己有愛滋(也就是黑數)
或者是有愛滋也不介意,還是繼續散布病毒
所以我現在歸納以上幾點
1. 男同性戀為愛滋大宗
2. 愛滋主要傳染途徑為性行為,跟男同性戀發生性行為者一般都是男同性戀
3. 有不少男同性戀不知道or知道但仍不做防範措施or知道但不吃藥
我們得出: 男同性戀是愛滋高危險族群,有發生過男男性行為者風險更高!
因為沒有人自願得愛滋,但通報人數每年增加
那政府基於防止疫情擴散,勸阻有男男性行為者捐血錯了嗎?
不服氣就把愛滋通報數降低比例至50%給大家看嘛!!!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4-07 18:32:00
降到50%還太客氣了 因為只佔5%人口 就算降到10%都還是高危險群啊捐血跟同婚無關 不過開放捐血的連署就在大家挺同的時候通過了 只能說剛好是巧合吧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7-04-07 19:17:00
轉來幹嘛啊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7-04-07 19:20:00
不要讓甲甲不開心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4-07 19:22:00
如推文講的,提供正確數據跟健康知識,很有教育意義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7-04-07 19:44:00
PUSH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07 19:47:00
改分類啦
作者: Ian1113 (小乙哥)   2017-04-07 19:59:00
原來王王冷在甲團體中黑掉是這原因啊?
作者: au355 (香)   2017-04-07 20:00:00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7-04-07 20:07:00
感謝分享 我記得這話題去年女板也熱議過。其實就算血液基金會指出已4年無人輸到愛滋血 或是現行NAT核酸篩檢已將空窗期縮短至11天,我仍然覺得應該只開放女性捐血,其餘異男同男一律禁捐,這樣才可將血液安全率提高至90%以上,將風險降至最低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7-04-07 20:12:00
反觀,高下立見。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4-07 20:17:00
要改什麼分類啊??
作者: genovis (Genovis)   2017-04-07 20:18:00
台灣甲真的該跟其他國家的甲學習,素質有待加強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07 20:26:00
[討論] 快
作者: a910012002 (阿緯)   2017-04-07 20:33:00
台灣的甲...呵呵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4-07 20:35:00
這樣可以嗎??還是要把原po用的標題 "(FROM 甲甲板)" 也去掉??
作者: cocokeke1556 (枯嚕咪~)   2017-04-07 20:39:00
這不是歧視,這是務實,就事論事而已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4-07 20:44:00
就算做的比99%的人防護還多 還是不會被當個體看待永久禁捐就是永久禁捐 就算連續五年沒發生性關係 抽血檢驗陰性 一樣不能捐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07 20:46:00
那個應該不用去掉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4-07 20:47:00
喔喔喔,感謝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4-07 20:47:00
另外呢 你不以個體來看待 拋一句不服就降到50%以下我是不知道哪個同性戀這麼神啦除了自己做好 跟一起宣導安全性行為 我還真不知道能做啥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07 20:54:00
我也被拒QQ 剛從某國回來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07 20:59:00
王冷在女權和甲權裡都黑了吧 幫QQ
作者: megreen (米格林輪胎★=(っ′ω`c))   2017-04-07 21:04:00
定期檢查還有戴套 很重要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4-07 21:08:00
其實我比較想要知道原po對安全性行為後還是不能捐血的看法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07 21:21:00
還好不能捐,德政
作者: TanakaMayumi (雪魄)   2017-04-07 22:25:00
不能捐血是會有什麼權利受損嗎 無法理解純粹就是安全性問題 想做愛心還可以捐錢 沒錢可以捐發票 沒發票可以做義工
作者: coastline30 (coastline30)   2017-04-07 22:46:00
推 為了避免血液感染 根據統計來作為拒絕的政策有何不可?
作者: oliverroli (懶人)   2017-04-07 23:24:00
認真問個 為什麼不直接把問題改成是否有從事危險性行為又不是只有男性才會有危險性行為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4-07 23:27:00
蒸蚌
作者: LuMya   2017-04-08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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