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作者: gugugood (姑姑棒)   2017-03-21 15:53:06
※ 引述《op840906 (我愛XXXX)》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天在上體育課時(大學)
: 我打完球 在觀眾席休息
: 突然一刻球飛過來
: 打到我的臉
: 結果眼鏡的鏡框就斷了
: 然後打球的一群過來看我如何(只是上同堂課,不熟)
: 他們就說會幫我出錢
: 後來我去眼鏡行問
: 這個鏡框要1880
: 我就一個人跟他們收300 共六個人
: 我自己吸收80
: 之後跟一個我認識的同學說(不太熟)
: 以下截圖
: http://i.imgur.com/KUEgW8w.jpg
: http://i.imgur.com/wUEaHBU.jpg
: http://i.imgur.com/IQnxA64.jpg
: 該怎麼跟他們溝通呢
安安各位大家好
魯肥宅男的女版首po
看到這篇上熱門來回應一下
看到原文下的回應一堆人義憤填膺的說:賠償是義務的吧!
如果我說女版女生多(雖然一直疑似男生多XD)
體育相關的知識比較貧乏
感覺會被罵死
不過就來分享一下感想
算是...也是一種警惕(?
先來看這篇新聞
<界外球砸傷民眾 中職免賠>
https://goo.gl/94qaTM
運動場所很多事情都是人為無法控制的
棒球場上打者擊出的球擊中投手的話
似乎都不會究責的
投手的隊友也絕對不會衝到場上揍打者
那籃球場上的大家搶籃板球
這也是不怎麼能控制的
如今妳也明確說出是上體育課了
想必籃球課的範圍也不是在那28mx15m的籃球場範圍而已
整個休息區、體育館應該都算是體育課的範圍吧
今天也不是什麼"才300元而已欸!"的問題
就是覺得說如果因此鬧上法庭
也不見得是原po會勝訴就是
如果是路過
那應該就另當別論
沒什麼結論的感覺
總之以後在這些體育場所
大家自己就是小心為上吧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3-21 16:00:00
Q_Q 綁原PO哭哭*綁x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3-21 16:04:00
*幫o
作者: mj2124 (CL)   2017-03-21 16:04:00
該案例是婦人自行選擇無防護網座位,過去學校案例是都有賠啦http://i.imgur.com/2FPbMyI.jpghttp://i.imgur.com/2RhSw0P.jpg護航。滾你的例子是發生在校園的嗎?然後先前職棒全場未加裝防護網,受傷有獲賠的案例你怎麼不貼?
作者: alphabear (我要吃自助餐)   2017-03-21 17:13:00
不能這樣推理,休息區不等於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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