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新聞標題:
: 176刀狠殺女學生!死囚獄中作文曝光…若活下來想當志工
: 新聞內容: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如今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王鴻偉有悔意,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消息傳到黃明鎮耳裡
: ,他對此樂見其成。他說,王鴻偉已盡可能設法彌補,賠償被害家屬超過新台幣800萬元
: ,且死者姐姐的態度也從原先的「無法原諒」,轉變為「不再犯就好」,顯示王並非是「
: 非死不可」,期盼法院能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黃明鎮講的話可以不用信.
就連這幾天各新聞說王是他媽勸他去投案自首那也是特定團體跟記者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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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以為17年前還活著看過此案件發展的人都死光或忘光過程了
王鴻偉他媽根本沒有那麼善心,王鴻偉他爸跟他媽比起來,還比較有良心
當天王鴻偉殺人棄屍後,把賓士車丟路邊
找他哥哥開車載他去淡江大學,回家後再假裝車子被偷,家人帶他報案車子遭竊,
但是警察已經根據他開車撞人時被目擊者記下的車號鎖定他
他裝無辜說自己在淡江大學運動時車被偷走,所有的事都跟他無關
他媽在旁幫腔
:我兒子連一隻螞蟻都不忍心踩死,怎麼可能殺人
之後在他的指縫發現死者的皮屑組織,他才坦承犯案
在看守所期間他叫父母趕快把他救出去
他的父母找上淡水一些人士與死者家屬開協調會,當時有談好和解金額
一審被判無期 (他行兇及滅證及否認的過程,在一審判決裡都有寫)
包含他的律師說張小姐如果沒有拒絕當事人的追求,也不會被砍.被法官斥責
以及王鴻偉說是張小姐拿刀想砍他,他才奪刀回砍是自衛
二審被改判死刑
因為他在跟他媽的面會時,叫他媽不要付錢,以免賠了錢又沒兒子
以及在跟他哥面會時,叫他哥去替調查淡水那條路沒有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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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包含黃明鎮.溫媽媽這幾隻教誨師去輔導王鴻偉開始
就有人持續不斷地騷擾死者家屬,強迫死者家屬要原諒王鴻偉放他一條生路
之前溫媽媽就已經有在媒體上捏造死者家屬反應及在法庭外辱罵死者家屬紀錄
這次換黃明鎮捏造死者姐姐的反應
PS:當時目擊他開車撞人,把人塞進後車廂載走記下車號報案的是我朋友的家人
而被砍的張小姐是我妹夫弟弟國中同學
即使過幾十年,我還是記得這件事的全部細節.他絕對不是自首的
即使他真的像他媽講連螞蟻都不忍心踩死
但是他還是預謀帶西瓜刀去殺人,再假裝車子被偷否認犯案被揪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