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女友收房租很過份嗎?

作者: geige   2017-03-12 12:49:05
※ 引述《cd20124 (The Lost Lamb)》之銘言:
: 跟女友目前都還是大學生
: 之前曾同居一年
: 前半年算是我請她來我家住
我請問你為什麼要請他來你家住???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這理由很重要我必須知道
我可以也去你家住嗎?
: 後半年搬家,這一次我認為我們變成同居
: 然後後來女友休學了一年,下學期才會回學校
: 但是明年我已經畢業了,但是準備重考研究所QQ
: 我傾向留在學校而不是回老家準備考試
: 一方面是希望可以陪女朋友,一方面是可以繼續利用學校資源
: 所以近一個月開始跟女朋友討論下學期住的問題
:
作者: love810225 (王福B嘴)   2017-03-12 13:01:00
觀念不合,分手,在一起也很難搞談不好,不懂互相體諒,直接說分手的,我看以後也顆顆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03-12 13:04:00
徵室友xd
作者: libraghost (無腦熱血控)   2017-03-12 13:30:00
我也想搬到原原po家
作者: au355 (香)   2017-03-12 15:18:00
推 講到重點
作者: lusu5566 (lusu)   2017-03-12 16:18:00
因為打砲方便啊,你願意跟原原po打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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