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關於同志議題,近來有感而發

作者: hellopupu (NUDO)   2017-03-02 02:24:41
社會真的充斥很多不平等:
需要時間、文化、價值、友善環境不是一日可成。
我們的環境不是不好,而是時代的變遷需要時間、背景、還有價值文化互相配合...加上
時機成熟才有機會製造一扇窗。大家也能懂政治籌碼交易妥協空間,選區利益考量因素、
跟私人利益的談判,是許多一般人民不得而知的。
政治手腕從教育上,人一出生當下就開始洗腦你,你的家庭父母同儕,都會塑造不同觀念
和想法一路影響你的人生。這社會,還是有太多人 ,都是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 ,沒有太
多思考能力。
風向怎麼倒怎麼垮,我想參考一下「華航空姐的罷工事件」可以看出端宜。不同議題可以
在短短一天,被人操弄下的手法瞬間變調,風向從支持的到一路倒。
說了這麼多,
還是希望人,都能有自己立場自己主見,而不是被社會與論背景風向帶著走,聽懂的人很
多,但做得到的卻不多。
所以有人能接受「多元」有人不能接受,我們要的是溝通、協調、共識、協商「多元文化
社會」就是如此...如同廢死議題、風化議題、這樣正反雙反堅持己見到底,不肯讓步,
幾十年來捍衛不曾停過。
只是到了現在,
沒有一個「領導級」政治人物敢給一個「堅定目標」的支票。即便行政、立法獨大、祭出
黨紀都能硬幹的狀況獨闖法案通過下,還是沒有辦法立即推動一個政策時,我們雙方就要
趕快回過頭了思考,那我們究竟還有什麼方式,可以一起凝聚一個有利我們的條件、環境
、支持者?
有時候,
對政治、社會「敏感性較高」的議題而言,提出太堅定的立場只會讓政黨、官員、民意代
表流失掉反對方的票倉,如果這個反對方的票倉價值又剛好很大,他們就更盡量在設定議
程時表態模糊、延宕推遲,讓人民摸不清它們的頭緒,虎頭蛇尾給你演一場秀。
等到選舉時候,再利用這點跳出來喊話:說她支持你站在一起,選後又說:但她一個人的
力量沒辦法完成,但我XXX會一直努力捍衛你們的權益?。
這類的政治人物我們看很多,也很膩,想要「轉型正義」,等你坐上那個「領導層級位置
」後,換了位置腦袋也換了,能看得見的東西自然不一樣。
我們是該感謝任何一位領導者的口頭支持,至於努力的部分,還是得靠全體社會共同認同
才能達到的。與其只會說,不如行動開始做。
有時候一件事,即使不能普為社會大眾接受,但或許,換一個角度,也能互向思考:倘若
能「設個方法讓每個人都能享有該有的權利擁有」,比起一拖再拖的不良政治文化環境,
也未嘗不可?
當然在這之前,
也是希望我們的社會團體能容納異己,共同審議、溝通的空間,希望理性溝通、議價協商
妥協,而不是團體齊力壓迫有不同想法的他人,畢竟大家爭的都是同一個目的:「想要享
受一樣的權利」,或許支持專法的人也不少?又或許反對方能接受專法的也不少?
賽局模式不該只有你贏我輸這樣的結果,我們也能共同折衷妥協合作,取得最大共識、彼
此接受滿意、利於雙方的關係未嘗不可?
至於目標一樣,只是想達到手段不同,這又是我們該怎麼思考,這個手段究竟怎麼做,才
能達到同志、反同團體都能在社會上的獲取最大利益,就是彼此多運用同理心、站在對方
立場思考、沒有一個人該被社會集體霸凌的,而是該被多關注、協助、互助、找出有別於
極端左右派的第三條路。
很多時候社會存在很多無奈,這真的很遺憾也難受,一路上的夥伴那麼多,我想同志們要
的目標也都一樣,想早點擁有與眾人一樣的權利,享受跟一般人一樣的權益。或者說,想
要的只是彼此更尊重、給予更友善的對待。
不管你是正反哪方,不管基於什麼立場,希望,你們的信仰的本意都不該只是為了反對而
反對而已,而是該多瞭解、傾聽彼此的立場,接受批評思考互相磨合。
「不過就是想跟其他人一樣擁有一樣的基本權,為什麼就是這麼難?」
沒有辦法,畢竟台灣就是一個這麼多元的社會,這麼利益的政治環境,這麼好塑造風向洗
腦人民的國家。我不希望同志被近來刻意塑造風向重擊的受傷,也不希望同志沈默螺旋的
權益受損。更不希望立場是和善的宗教被有心人士利用,帶動方向塑造撕裂社會。
沒有神是不愛人的。沒有神會歧視人。沒有神會跟妳說抱歉你不該存在在這世界上。每個
信仰的本質是好的,我尊重每個信仰,尊重每個人的價值觀。你喜歡你不喜歡都可以,我
都尊重。
不管怎樣,捍衛自己想要的,一個社會是該充滿民主素養互信尊重溝通,不該仇視對立。
我想有更多社會議題更值得同志和恐同團體共同去正視努力解決的,而不要讓反對黨藉著
你們當打手,吸取自己票倉。
我們該去深思:製造社會撕裂仇視是我們社會要的嗎?人權究竟是什麼?政治人物的目的
和手段是什麼?
理性公民們應該多意識近來的風氣塑造、與對自己有利的籌碼有哪些,互助合作,步步為
營,找出最好的手段去達到目的,別再讓人利用自己一路捍衛的權益,別再讓有心人利用
割裂社會。人人都該有責往理性公民的責任邁進。
很多時候,世界大熔爐的目標看似達到,卻又似一場表面功夫。沒有一個人不配有自己的
權益,自由、平等、博愛、天賦人權。
就算是個魯宅,也是值得被人尊重,好好當一顆滷蛋的。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3-02 02:27:00
誰跟你說結婚是基本權?
作者: hellopupu (NUDO)   2017-03-02 02:30:00
結婚是自由吧?你可以結也不結。尊重你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3-02 02:31:00
如果只是締結身分契約的自由專法並無不妥
作者: YUTU   2017-03-02 02:32:00
解決經濟問題比較重要,台灣吵同志議題一樣得沉
作者: hellopupu (NUDO)   2017-03-02 02:33:00
我上面沒有說專法的問題吧?我希望的是彼此靜一下深思,共創互惠取代社會撕裂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3-02 02:34:00
這篇就是希望1F這種可以看懂
作者: erminesun (my bear)   2017-03-02 02:40:00
結婚是人類創造出來的,同志也是人,當然也有結與不結的權利。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3-02 02:42:00
要專法的話就要有專法的樣子 如果一些說要專法的人腦
作者: SwarzakIShit (Swarzak是屎)   2017-03-02 02:42:00
噓文也是基本權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3-02 02:43:00
如果只看神怪小說新聞網的超譯 自然會認為歐洲法院不認為結婚是人權了 這唯一的解法就是別管任何人的翻譯 耐心的把原文看一次
作者: hellopupu (NUDO)   2017-03-02 02:46:00
補充一下好了,婚姻制度雖然沒有憲法直接明文規定,但大法官解釋:以憲法22條為保障婚姻制度的法源。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3-02 03:06:00
各退一步就是專法阿~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3-02 03:23:00
歐洲法院老幾?歐洲收穆斯林你家要不要收?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17-03-02 03:42:00
歐洲耶,歐洲人說的一定要聽啊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7-03-02 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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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7-03-02 03:55:00
作者: f17orget (桑妮)   2017-03-02 04:09:00
不要強迫別人接受我都沒什麼意見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7-03-02 04:11:00
作者: kileess   2017-03-02 05:09:00
你還是發在個版就好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3-02 05:13:00
專法是說設立一個同性婚姻法然後把先有婚姻法全部複製貼上嗎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3-02 05:23:00
先是有人引述某外國法院結論,再嗆外國是三小我不聽我不聽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02 06:05:00
謝謝你寫這篇文章~距離上次在女板討論法務部婚平民調,已經又過了兩年了。我跟女友從兩年前 交往15年的資歷變成17年每一年 都有許多情侶 夫妻分手 離婚,我們站在這裡 一動也不動 快20個寒暑了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7-03-02 06:10:00
沒辦法,專法被同志擋下來了,不然應該差不多要過了就可以結婚了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02 06:12:00
隨著年紀越老,越能痛心的體會 同志爭取結婚 是人權,因為這樣的我們過的日子 某種程度上 真的不是人過的…專法吃屎啦! 任何跟我們一樣的couple都不可能接受專法說什麼專法"被同志擋下來",難道我們自己會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嗎?如果專法是這麼棒的東西 我們幹嘛不要但我們要的只是跟同儕一樣的權力好嗎?雖然說我身邊已婚族已經開始離婚潮了但我也想有機會可以嗆離婚啊…最近跟女友的笑話梗,常是悲哀自嘲的"啊 我們連婚都還沒結"不分手是因為不想只當前女友 好歹也要爭取到前妻的地位啊!!看到正妻告小三賺錢(?)的新聞 也超羨慕的XD 交往十幾年的女友若是讓小三擄去了 我完全吃屎。那個鬼專法可以保障我告贏小三賺大錢(誤) 的權利嗎?隨便設想一個諸如此類的細節 就知道爭議多多
作者: dozer5566   2017-03-02 07:17:00
認同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3-02 07:18:00
講白點,要別人幫忙衝,自己人就不要在背後捅刀8個月一讀通過速度不夠快?那很好。請自己派個人選總統來推社運貴族在這場風波當中,讓人看得很清楚了*某些社運不見得把DPP當作自己人,而只是當作低賤的工具www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02 07:30:00
有這麼鳥的貴族嗎…我已經開始被同一人炸第二次結婚紅包了還不含中間繳出去的彌月 入厝禮金
作者: poolo (嗯~)   2017-03-02 07:47:00
多元社會也要互相尊重溝通啊,每個人對蔡英文政府處理重要議題的順序可以有自己的判斷。希望自己重視的議題能更快更妥善的推動應該是尋求更多的支持與溝通。而不是罵人騙票,說別人喊口號甚至不實引述別人沒說過的話...
作者: snowpluto (只是愛發呆)   2017-03-02 07:53:00
不覺得基本權是可以妥協而去屈就立專法的,只是近來越來越偏激的言論與對立真的很令人擔心之後的發展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7-03-02 08:17:00
本來是認同的 但社會及PTT上有太多同志的行為讓我反感
作者: bdmizar   2017-03-02 08:19:00
講的好像異性戀沒有超過十幾年一樣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02 08:23:00
不給結婚的可能,又非二春,撐十五年以上不變的異性戀情侶,怕也不是很多吧至少我的同輩中 一個都沒有。
作者: amx2131 (杜~~~)   2017-03-02 08:29:00
我以為同志是支持通姦除罪化耶竟然還是認為都是小三的錯 另一半都沒有責任 感情破碎也只想從小三那邊撈錢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7-03-02 08:49:00
一輩子一個都沒有,那只能推鍋蓋理論了同輩中啦 打錯字
作者: HsinI805 (mew)   2017-03-02 09:04:00
ru大說的撈錢是一種玩笑,而同志就是連開玩笑都會被戰
作者: wcl4 (wcl4)   2017-03-02 09:36:00
堅持修民法,最新的專法草案所提之權利義務與民法沒什麼不同,為何還要另立專法?再來就是民法只有修五條,另立專法卻要重審上百條,也有掛一漏萬的問題,這樣很耗社會成本。
作者: Otter3 (P毛)   2017-03-02 10:05:00
連開個玩笑都要被挑語病戰「同志不是應該blah blah」呵呵,看到這種推文就知道台灣離多元社會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作者: amx2131 (杜~~~)   2017-03-02 10:20:00
原來是開玩笑校呀 看來是我誤會了~ 真對RU大大感到抱歉或許是因為我等通姦除罪化 等了太久 變得有點敏感了
作者: microXD (XD)   2017-03-02 10:33:00
W大是在造謠嗎?法務部及教授都說了婚姻平權如果是修民法,還須配套修112種法律、超過500個條文,要這樣修,立法院天天修法就好了前成大教授許忠信法學博士談婚姻平權立法https://youtu.be/I3qHH6kCIn8講得很清楚:樹狀分列,位階平等,無關岐視,反而條理分明,保障到位!伴侶法 務實保障同志 (作者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祕書長)https://goo.gl/maiiU7表面只要修改《民法》5個條文,但未來牽涉而需一併檢討多達300多個相關法令;如此,將會嚴重影響目前已經很難維繫的家庭關係。同婚公聽會全文 董保城:特別法有彈性且漸進https://goo.gl/ITUVd6真的把男女刪掉,我們考選部的國家考試、警察,就是特別有這個有關於監獄管理員、監獄官的部分,我們在簡章上面考試簡章就是說,錄取的男生是多少名、女生是多少名,因此如果這個法案男女一通過刪掉之後呢,我們會面臨一個問題,到底我們還可不可以限額錄取、限定性別錄取同性婚姻以專法規範乃民主真諦 許惠峰(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https://goo.gl/mkNQgW專法更能避免日後適用之爭議:承前述,由於同性婚與異性婚本質上之不同,倘若適用相同之民法,日後在適用個別法律時,必然引發其他爭論,例如:同性婚姻是否屬人工生殖法第一條所稱之「不孕夫妻」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3-02 11:11:00
大家認真談事情的時候別來亂 一邊玩去 (丟聖經)
作者: microXD (XD)   2017-03-02 11:18:00
劉承武也是萌萌?信基督教?婚姻平權劉承武檢察官這麼說…https://youtu.be/5nbL9E62CCE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3-02 11:28:00
一本玩不夠你可以玩兩本 (扔)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3-02 17:03:00
有種 邏輯謬誤 叫 訴諸權威 謬誤,要先消化判斷別人的話以m大舉的例來說明為何我覺得m大可能有訴諸權威謬誤,因為"時間",m大舉例的這些發言都是在 法務部專法出來之前表示這些發言都無法針對 法務部前幾天才透露出來的 專法而法務部的專法裡是"同性伴侶",表示所以法律裡寫的配偶表示所有法律裡寫的配偶權益,同性伴侶也要享有的話,就要修法把法條裡的配偶改成配偶及同性伴侶.所以要修很多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3-02 23:45:00
喔所以拿歐洲法院論證婚姻是基本權算不算訴諸權威??
作者: ssying (限乘辣豬)   2017-03-02 23:56:00
m大年你的邏輯要不要重修啊!兩個同性戀結婚後,有改變這兩人的性別嗎?那跟國家考試限額錄取男、女有什麼關係啊?m大,你講點有行情的話好不好!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3-03 00:28:00
訴諸權威並不一定是訴諸權威謬誤 這是指訴諸不相關領域的權威或錯誤將權威說的當成正確. 歐洲人權法院例子就要看歐人權法院是相關領域的權威嗎?台灣要再考慮因地制宜等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3-03 13:16:00
覺得弄個施行細則不是就好了,為甚麼要弄到專法不是法律人或檢察官提出的法律推論就不會出現謬誤,不然天下都給法律人論就好了。一個推論出現謬誤的意見,只是因為是檢察官寫的就能盡信的話,的確是企圖以訴諸權威的方式企圖使人信服。劉幸義就寫過關於法律推論與謬誤的中文論文,裡面也寫了法律推理缺少對邏輯的基本認識的問題,覺得寫的不錯清楚,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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