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覺得學校教「同志教育」 適合嗎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2-28 09:41:45
※ 引述《kiesoIFRS (簽名檔是民進黨政績)》之銘言:
: 性平教育法施行細則13條有說要教「同志教育」
: 至於什麼是同志教育, 法律就沒有再定義下去
: 我想問問大家覺得妥當嗎? 畢竟是給小孩子上的課, 考試也會考.
: http://imgur.com/B1wWJ3c (翰林出版社)
: http://imgur.com/9s93oDi (教育部核可教材)
需要問的不是要不要教
教是一定要的
問題在於怎麼教
我們都知道
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同志是屬於少數 我們要尊重他們
可是最近的新聞版面
有點讓我們覺得少數在強姦多數了
完全沒得商量 也不接受各退一步(如立專法)
你不照我們的意思做 就是恐同反同等等各種扣帽子
回到同志教育怎麼教
就像我們的教材怎麼介紹原住民
就怎麼介紹同志族群啊
同樣屬於比較少數弱勢的一群
讓我們不要排斥歧視他們
跟他們做朋友
沒那麼複雜的
大家都被這爭議議題嚇到了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2-28 10:12:00
其實我不懂各退一步的各退在哪裡?
作者: lefireworks (艷火。)   2017-02-28 10:15:00
立專法通常都有多的福利,是有膩,87分不能再高了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2-28 10:24:00
另外數年前也推過伴侶法被檔那時還說的很好聽 如果是同志婚姻就會支持
作者: goo1227 (goo)   2017-02-28 10:27:00
不覺得被強姦啊 反正最後也沒通過…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0:27:00
推,樓上是要造謠嗎?我是說a大,三年前推的叫多元成家法案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2-28 10:28:00
這時卻又要別人走回頭路 更別提提出專法的當時只是為了拖延時間 什麼內容都沒有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0:29:00
還沒有性忠貞義務,現在同運連提都不敢提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2-28 10:29:00
sorry 我該更正為伴侶制度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0:30:00
a大你還敢把多元成家人案跟伴侶法劃上等號a大現在要把三年前沒有性忠貞義務的多元成家法案切割,還要換個名字嗎?這沒有造謠嗎?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2-28 10:46:00
我把伴侶制度跟伴侶法搞混了 後來我也更正了 你卻要直指我造謠?
作者: lefireworks (艷火。)   2017-02-28 10:58:00
滿~滿~的~文~字~獄~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1:04:00
看看多元成家法案有何問題1、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小三自然合法化了嗎?2、伴侶制度適用同性與異性,單方面即可解約,關係是否將更混亂?若未來取代傳統家庭,兒童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爸媽,社會問題將層出不窮。3、沒姻親關係,婆婆不再是媳婦的媽了,孩子不必叫阿公、阿媽?與直系血親以外都可以成為伴侶,和叔叔伯伯嬸嬸阿姨表哥表姊堂弟堂妹也都可以登記成為伴侶?4、多人家屬的概念強調多人成家、共同生活,且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也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可以自主選擇多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2-28 11:06:00
原住民專法有福利的,同志專法要給什麼福利?還是說,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1:06:00
人家屬,沒有血緣關係的3男2女可以成為一個家,多p就這樣合法了也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1:23:00
用專法等於岐視沒有特別保障的言詞,到底要被教授及律師打臉幾次同性婚姻以專法規範乃民主真諦(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66301從來無人認為此類專法乃歧視此等職業或身分之人,因此,無論從語意邏輯或實證經驗上,皆無法得出立專法乃一歧視行為之結論。論者或謂,既無歧視,為何不修民法而與異性婚姻等同視之?實則,立法者應當視事物或問題的本質予以立法,倘若本質上不同之事物,強加適用相同之法規,勢必衍生許多困擾,二、專法更能避免日後適用之爭議:承前述,由於同性婚與異性婚本質上之不同,倘若適用相同之民法,日後在適用個別法律時,必然引發其他爭論,例如:同性婚姻是否屬人工生殖法第一條所稱之「不孕夫妻」,而可適用該法?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2-28 11:28:00
你洋洋灑灑說了這麼多 還是沒談到我哪邊造謠?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1:29:00
支持專法 「專法」乎「歧視」乎(律師裘佩恩)https://goo.gl/OrK4ct許忠信法學教授談婚姻平權立法https://youtu.be/I3qHH6kCIn8民法教授姜世明:同婚恐淪為別有居心者入國籍的入口?https://youtu.be/dN4yzUgljD4
作者: vndytjrhu (謝安室)   2017-02-28 11:37:00
反同最愛說別人造謠 其實最愛造謠的是反同這群人 幾個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1:37:00
同性婚的信仰及法律爭議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王志文)https://goo.gl/0tcvtn
作者: microXD (XD)   2017-02-28 11:42:00
伴侶法 務實保障同志(作者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祕書長)https://goo.gl/TN8Tiy我們堅持維護人權,尊重同性者的尊嚴及人格,但不用矯枉過正;透過《民法》全面性且強制性的作法,只是混淆「婚姻與家庭」的價值,撕裂《憲法》與釋憲者的努力。
作者: saintai (shu)   2017-02-28 11:49:00
成家就要有性行為?把對方當作家人希望互相扶持照顧可以繼承,不需要有性結拜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沒有意義才需要這個法案啊,到底為什麼什麼都跟性有關啊= =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2-28 12:24:00
原住民專法也不是歧視啊,不是說專法=歧視,而是究竟有沒有必要另立一個跟原本法律差不了多少的專法有點好奇,從異性換成同性,對整個民法的影響有大到需要另立一個專法哦?
作者: ovarbda   2017-02-28 12:34:00
跟政府組織一樣 整天都想疊床架屋 這世界該做的事雖然很多 有時可以考慮從體制內解決 不好嗎?
作者: molle   2017-02-28 12:34:00
我並非屬於同志少數 但在這個議題上我傾向修民法 所以你在講什麼最近新聞版面是少數強姦多數的時候 不要把我跟你算在一起喔 我是異性戀 但我不是你口中那"被強姦的多數"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2-28 12:37:00
比較想知道為什麼對專法這麼不能接受
作者: molle   2017-02-28 12:40:00
因為我嫉妒同性戀啊 他們又沒比我高級 為什麼國家要為他們量身訂做一套法律呢 明明大家繳的稅金都是一樣的啊><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8 12:43:00
為什麼不能接受直接修民法比較讓人好奇吧 明明交集的部分幾乎重疊
作者: bucketface (bucketface)   2017-02-28 12:46:00
禍源甲 你什麼時候才要成為緊門第一啊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2-28 12:47:00
直接修沒問題吧 只是台灣會有幾乎一半的人在那邊吵所以折衷一下先立專法 以後再修民法 因為政府也還是要考慮到社會和諧 改革之路本來就漫長辛苦
作者: molle   2017-02-28 12:48:00
立專法不也不和諧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2-28 12:49:00
為啥會不和諧 這不是社會都可以接受的辦法咪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7-02-28 12:50:00
萌萌真的超愛造謠的 同性婚姻通過就會沒有爸爸媽媽這種理論真的有夠87不能再高
作者: molle   2017-02-28 12:50:00
什麼....立專法不也是被人罵嗎?如果社會"都"可以接受的話這篇文提到的"最近的新聞版面...少數在強姦多數"是在講什麼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2-28 12:57:00
好吧 那應該是比起修民法 立專法 鬼吼鬼叫的會少很多? 不然堅持修民法 到最後什麼都無法開始改 除非老人死光
作者: molle   2017-02-28 13:01:00
畢竟我是嫉妒同志可以享有專法的人 如果到最後什麼都無法改我是覺得滿好的~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2-28 13:07:00
根據kie大大的理論 自己或家人是基督徒的教授就不中壢了XD我也拜託閣下不要自以為被強姦 把異性戀形象搞得這麼脆弱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8 13:23:00
簡而言之就是因為現在台灣人還有一半感情上不能接受所以未來的台灣人必須為現在這些感情過不去的台灣人多負擔修法的成本喔☆而那些現在不能接受的以後大概也死得差不多了 所以不會負擔到自己反對之下所延伸的成本 超划算的!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7-02-28 13:26:00
上次有個臭甲怪蔡英文 結果發現是他唬爛 還有個人跳出來說唬爛是被霸權迫害呢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2-28 13:27:00
本來就不該立專法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8 13:31:00
先走出舒適圈看看再來評論是不是真的是你說的少數強姦多數吧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2-28 13:38:00
是阿 現實就是s說的這樣~沒辦法的事 要前進也只能先立專法惹
作者: maroonfire (魔力龍--浴火重生)   2017-02-28 13:42:00
頗呵,某個拿出一堆教授論點佐證的,怎麼都是我沒聽過的學店,更別說是黨校了呵~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7-02-28 13:47:00
現況就是少數怎麼鬼叫都沒有法律保護倒是多數可以風涼的說著你不需要這法律這種情況要說叫少數強姦實在是……倒果為因兼黑白反說了多數沒有受到壓迫的又被保障得好好的,有需要出來叫嗎
作者: molle   2017-02-28 14:07:00
異性戀在性向的分類上是佔多數沒錯 但你所謂的新聞版面吵的是婚姻平權議題 如果身為異性戀而支持修民法的話 為什麼會被強姦 立場相同怎麼會被攻擊到? 反過來說 性向上屬於同性戀的人 在修法議題上也可能是贊成立專法的換句話說 就算你覺得民法派是在強姦專法派 那你計算何為多數何為少數的方式也應該是以對此議題的立場來計算 怎會是以性向來算? 人家是反專法又不是反異性戀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8 14:13:00
對 我沒有誤解你的意思 就是叫你先走出性向正確的異性戀舒適圈反過來看看再來評論到底是誰壓迫誰
作者: molle   2017-02-28 14:13:00
"社會風氣到了 自然會水到渠成"這是事實沒錯 但社會風氣要怎麼樣形成?轉型正義追討黨產勞工權益等各種議題不都是這樣來的 世界各國亦是如此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8 14:15:00
並不是叫你要成為同性戀 而是多認識一些朋友 等哪天發現其中你覺得是不錯的朋友的人其實是同性戀的時候 看法是否還會像現在一樣
作者: molle   2017-02-28 14:47:00
民法派的確是被說no再說你的yes和no是全有全無的概念 政府難道從未有過半個有利勞工權益的政策過? 我倒想起以前聽過一句話叫"再吵連22K都沒有"不對 是"再吵連15K都沒有"
作者: but (←殺千刀的UAO始作俑者)   2017-02-28 15:48:00
為什麼反對專法?因為伴侶是個新名詞,法務部自己研究案都承認刑事訴訟法裡規定的配偶都無法類推到伴侶上,好像解決了問題,其實什麼都沒解決。如果發生了像這次遊覽車的案子,伴侶可以領保險金嗎?抱歉,不是配偶不行。立專法只是造成未來刑事訴訟法、保險法、…無窮無盡要繼續修法,爭議會延續更多年而已。就社會成本來說,也是直接修民法婚姻條款,明定是婚姻、配偶關係,才能一勞永逸。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8 15:59:00
你一定還沒走出那個舒適圈才會覺得人間偏激*人家 現實就是其實異、同戀幾乎沒有什麼差別 異性戀卻憑著自己性向正確認為那些政策都是自己對同性戀的"讓步" 以為同性戀現在爭的平權是在予取予求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2-28 17:40:00
同志教材退出校園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2-28 18:07:00
伴侶制和結婚跟本就是不同的東西東西吧雖然我也沒很支持哪個版本,但是某樓的說法錯誤真多...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17-02-28 19:11:00
看完一堆推文就知道,台灣的教育不能等。
作者: peatle ( ̄︶ ̄)/\( ̄︶ ̄)   2017-03-01 02:40:00
你錯了,台灣才不是什麼開放,比起人權立國的先進國家,支持者就是因為人權價值已深植內心而支持的那種鐵票;台灣人的支持比較像是「施捨給你也無妨」的態度,只要不爽就不給你了咬我啊。說到底台灣人真正在乎的只有拼經濟啦,同婚有爭議喔,那就先放一邊好了嘻嘻,拼經濟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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