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7-02-22 07:23:1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hCIVF2 ]
作者: mefenamic (men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告白犯賤愛教授 女博士生告不成性侵
時間: Wed Feb 22 06:52:12 2017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80282
某國立大學女博士生小玲(化名)控告指導教授指侵,造成她不堪壓力而休學,要求教授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但新竹地院調查發現,小玲曾寫情書給教授,其中寫到「可以讓我偷偷的喜歡你嗎?請原諒我的犯賤…。」認定教授並無性侵害與性騷擾,但教授逾越分際與專業倫理則傷害到學生,判賠20萬元。
小玲指控,102年9月,她在教授辦公室遭緊抱喇舌,事後教授又在研究室再次舌吻及撫摸,還對她指侵。
小玲聲稱罹患長期創傷壓力疾患重鬱症,且遭教授以不符校規方式,讓她無法完成博士班學業,基於身體權、貞操權、健康權及受教權受損,控告教授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
法官調查,雙方發生親吻事件後,小玲當晚寫電郵給教授說「對不起,我喜歡你,我做不到不去想你,可以讓我偷偷的喜歡你嗎?我終於了解甚麼是相見恨晚的感覺了,請原諒我的犯賤,不要刻意疏遠我好嗎?我可以任性的請你不要停止這份淡淡的喜歡好嗎?」
法官認為,無論親吻時何人主動,都看不出小玲因此感受到厭惡肢體接觸,況且小玲也不否認與男友吵架隔天,就搬到教授辦公室暫住,假如她認為自己被性騷擾、性侵害,豈有可能借住教授辦公室,甚至還長達5天?
事後因教授妻子察覺丈夫與小玲不當交往,教授為維護其婚姻、家庭,以電子郵件片面終止雙方指導教授與學生關係,「動機與心態固然可議」,然尚無侵害小玲的受教權益。
法官認為,從雙方來往的電子郵件,可見2人互有熾熱情愫。被告已婚,超越師生分際的親暱身體接觸行為,於人際互動上有違專業倫理,對女學生已造成傷害,因此判賠20萬元。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7-02-22 07:36:00你是那麼想知道哦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2-22 07:37:00
原來這個是教授已婚喔,上一次寫這個新聞記者沒說他已婚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7-02-22 07:40:00實在非常不應該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7-02-22 08:07:00都是教授的錯,結婚了還這樣搞(指
作者: Coffier (Coffie) 2017-02-22 08:23:00
某群:只要是這種事都是男森的錯啦~
作者:
henkyu (Yu)
2017-02-22 08:27:00不管喇 人家肆__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2-22 08:28:00
不過阿,看那個信件感覺女生也知道男生已婚?
教授妻子可以吉女博士生,沒吉的話法院當然不會判他賠給教授妻子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2-22 08:54:00
這是哪個 要名牌 還是國賠那個 還是新的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7-02-22 09:20:00這偏要調人入桶的吧
作者: tddt 2017-02-22 10:04:00
台女.......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2-22 12:43:00
呵呵一堆女生做下三濫的事都是被騙被傷害押~
創傷壓力擊疾患重鬱症?所以到底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還是重鬱症=_=?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17-02-22 12:49:00這兩個診斷不互斥,雖然比較好的寫法是PTSD共病MDD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