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朋友沒有ptt帳號,所以請我幫忙詢問
內文是由朋友親自打的
有po在法律詢問版了,但怕回應的人不多,故在此在發一次文
想麻煩懂法律的朋友解惑
手機發文,如排版不順請多包涵
內文底下有附上相關照片
先謝謝大家
內文:
一開始是因為房子內淨水器有問題(淨水器是我們搬進去就有的),我們發現後立刻連絡房
仲,房仲回應我們要自己聯絡淨水器公司更換濾芯,濾水器公司的人員過來更換過後也都
正常飲用,一段時間過後發現地板會有水聲(因為我們房內是木質地板)
我們立刻連絡房仲此異狀,房仲過來後也沒有找出原因。
之後房仲才連絡房東前來查看。
二到三週後房東才帶抓漏人員過來檢查,
發現是濾水器會漏水,因為有一段時間了所以木質地板有一部分壞了。
抓漏人員無告知之下便自行把濾水器拆除,之後房東向我們索賠三萬修理地板費用。
然後說施工需要三天,請我們搬出去住,他會請假南下來監工。
但是我們從頭到尾只有查出異狀後立即聯絡處理,並沒有實際更換濾芯或自己處理濾水器
。
聯絡當初更換濾水器濾芯的人員,他們表示濾水器老舊才造成漏水,與濾芯無關,且濾水
器已被拆除也沒有任何證據。所以濾水器公司不願意賠償。
事後房東對我們提出告訴,我們連絡房東想私下和解。
房東提出我們支付兩萬,另外一萬他自行吸收。
之後房東又要求我們要支付他當初訂好來回高鐵票的費用(南下監工做地板)、寄出存證信
函的費用、預先請假南下三天的工資(要來監工做地板)
總共要了兩萬五千多塊。
之後我們因為合約關係所以住到合約到期,交屋,房東帶著攝影機+檢查登記板+新電池一
一檢查。
檢查包括冰箱後、鞋櫃後方、每一個抽屜、每一個遙控器都裝新電池檢查、洗衣機也打開
來洗衣確認排水正常。
房東仔細檢查後房內物品皆正常無異,但最後卻說要扣我們押金,理由是:
「房子沒有打掃乾淨」
(我們是有掃的,但房東說「以他的標準並不乾淨」)
還有做地板需要七天工作天,要我們支付那七天的房租(因為那七天不能租給別人)
再外加他要南下監工,時薪$135 x 8小時 x 7天 = 7560元
這些都要從押金扣除,總共被扣的費用9450元
最後我們完成交屋簽名蓋章後幾天,地板工程師傅告知我,房東沒有要修理地板了而一開
始先支付的兩萬元費用房東要拿回,但是因為收據上面寫的是我的名字,也是我付錢的,
所以地板師傅認為錢應該退還給我,我拿到錢後,房東一直來要跟我要這筆兩萬元,但我
認為他既然沒有要修理地板了,為何我還要給他錢?而他還傳簡訊說我要是不給他錢就要
去告我刑法背信和詐欺。
附上照片
租賃契約有關修繕內容
http://i.imgur.com/p9fJx0B.jpg
http://i.imgur.com/2RHWawY.jpg
和解書
http://i.imgur.com/4fgqn5B.jpg
修繕收據
http://i.imgur.com/Akjp2Jw.jpg
房仲傳的簡訊內容
http://i.imgur.com/kJkAMEm.jpg
想請問
一、房仲傳的簡訊說要告我刑法背信及詐欺是可以的嗎?
二、我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因為我並不是不修,是房東和解完不修繕之後卻要告我
三、我能反告房東或房仲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