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人會在開工提離職嗎?

作者: jonjes (HONOKA)   2017-02-01 16:44:08
※ 引述《ajime (辛酸)》之銘言:
: 考慮很久了
: 但真的有人在開工的第一天就提出離職嗎XDD
: 這樣會不會有點故意
: 但因為新工作要我月底前報到
: 不馬上提出離職
: 就沒辦法符合需離職前一個月前提出申請這個規定
: 版上有人在開工日提出離職過嗎
說到離職上禮拜吃年夜飯時,聽到堂弟用電子郵件寄離職信
被他爸罵了一下,說什麼不禮貌,要親自去或打電話才可以
突然想到之前隔壁版也有這種說法
各位覺得如何?
以前沒有line或mail當然只能打電話或親自去
但現在連公事都用line之類的來傳達了,怎麼會不禮貌?
而且還可以當自己有在法規天數內通知公司
有什麼不好的?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7-02-01 16:45:00
E-mail 其實比較可以留下證據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7-02-01 16:45:00
所以你堂弟是郵件季出去要離職 直接准離?
作者: f491226 (AN)   2017-02-01 16:45:00
會寄mail,再當面談
作者: PuElLa ( )   2017-02-01 16:49:00
一定要用EMAIL留下正式的證據啊
作者: jonsauwi (JBY)   2017-02-01 16:51:00
郵件要記得設定回條就是了
作者: jffry6663 (jffry6663)   2017-02-01 16:59:00
女主外 男主內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7-02-01 17:13:00
真好~哪像我們離職程序慢的死 主管如果看你不爽 還給你找藉口說忘了送、今天沒人工作..之類的藉口拖你時間
作者: lien ( )   2017-02-01 17:18:00
樓上請用寄信的留證據 時間到就可以走了
作者: zo3i (2031)   2017-02-01 17:25:00
法律上意思表示已經到達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7-02-01 17:46:00
之前是email加手寫信,內容一模一樣
作者: dirt112349 (泥土)   2017-02-02 10:54:00
我們主管巴不得你走 沒簽離職單還會幫你偽造文書趕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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