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中部,而北部有兩間雅房空著,於是把這兩間租了出去,沒想到是惡夢的開始...
一間租給學生,另一間租給了問題房客,這個房客好像還有案底。
因為兩間房是相連的,他撬開鐵窗,從外面闖到另一間亂翻東西,最後另一邊的房客嚇到搬走。
他還把大門從裡面反鎖,讓其他房客進不去;請里長處理里長說不關他們的事,最後請警察和義消才有辦法進去。
快交屋了他們說要刷油漆(不知道把房間弄成甚麼鳥樣),趕緊從中部上去發現房間被刷得亂七八糟的,我們還得花一筆錢請漆匠來刷。
最後要交屋了,我爸到北部去跟他談,他們帶了幾個人來談判,每個人都看起來不是善類,說因為我們提早解約所以要給他們3萬多塊賠償。
我爸不想惹事想花錢了事,一來不想再帶警察(警察說不處理民事糾紛);再來如果要告,從中部趕到北部花時間又花錢。
而且租不到幾天他們電費還花到一千多...
現在事情看似解決了,不過我怕他們會看我爸媽好欺負再繼續敲詐下去...心情好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