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酒駕問題,台灣政府根本不想解決

作者: tel7928pin (別問姐的名)   2016-12-27 23:39:47
剛看到新聞,一對老夫婦被酒駕bmw撞死,17歲的孫子在警局哭
同是被爺爺奶奶帶大的我心有戚戚焉
一直疑惑政府,趕著同性婚通過,為什麼不趕快立法酒駕鞭刑
難道那些立委壓根不想立法,怕換自己被抓嗎
真的很生氣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6-12-27 23:41:00
拿國軍來說,一堆軍官以上都酒駕過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6-12-27 23:42:00
這樣官員們與其子女酒駕被抓很不方便...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2-27 23:43:00
那個案子不是單純的酒駕而已
作者: kv8220 (比安卡)   2016-12-27 23:45:00
認同,我也覺得還有比一例一休那些更重要的,像酒駕條文要修改
作者: luvbxw (HELLO)   2016-12-27 23:46:00
官的親信子孫酒駕上新聞的機率這麼高,相信抬面下更多
作者: pininfarina (賓尼法利納)   2016-12-27 23:47:00
一些根本無聊的法案一直推重要的不幹難怪民調低
作者: gnc (白毫烏龍茶)   2016-12-27 23:47:00
這樣民代和助理跑攤很不方便耶
作者: luvbxw (HELLO)   2016-12-27 23:49:00
連平時說的滿口仁義的歌手都會酒駕了,要修法簡直自找死路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6-12-27 23:50:00
人家議員、市(鄉、鎮)民代表跟立委還要選民服務,跑跑紅白帖,喝點酒跟民眾博感情,酒駕鞭刑?那是什麼?能吃嗎?
作者: Wall62   2016-12-27 23:50:00
很難啦 尤其台灣人的僥倖心態 覺得喝一點點沒關係不會被抓
作者: sammoon (sam)   2016-12-27 23:50:00
其實你已經講到重點了....
作者: Wall62   2016-12-27 23:51:00
都覺得自己沒那麼倒楣再來就是被抓的時候各種嗆關係 我的XXX是誰啦 我認識XXX啦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12-27 23:52:00
罰再重會酒駕的還是會酒駕,每次抓到酒駕的都幾乎有酒駕前科,罰再重都沒用,最好的方式是加強臨檢,可是警員人力根本不夠,惡性循環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12-27 23:52:00
有人會搬石頭砸自己腳嗎?
作者: Wall62   2016-12-27 23:54:00
一堆官員民意代表都會酒駕 怎麼可能修法 傻了嗎
作者: kv8220 (比安卡)   2016-12-27 23:57:00
滿口仁義我不知道她有沒有,但看到歌手就想到張懸ㄏㄏ
作者: sam1115 (EXILE)   2016-12-27 23:59:00
所以說像新加坡跟日本等先進國家剛立法時就蠻有遠見了
作者: akiracomw (A子)   2016-12-28 00:00:00
有辦法知道所有正在處理中的修法嗎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00:00
支持酒家加罰,但你扯到別的議題就有點模糊焦點了…
作者: sam1115 (EXILE)   2016-12-28 00:01:00
而且這些先進國家幾十年前立法時還沒那麼民粹
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6-12-28 00:01:00
其實最後兩句是重點..警察自己酒駕被抓的也不少 = =
作者: lisimanthus (lisimanthus)   2016-12-28 00:02:00
真的
作者: sam1115 (EXILE)   2016-12-28 00:02:00
而且日本的民代官員也不像台灣還要跑紅白帖,到處跑做選民服務…日本人喝完酒大多乖乖趕終電睡膠囊找代駕等
作者: sesfan (snsdfan)   2016-12-28 00:06:00
酒駕真的很可怕,哪天橫死街頭也不一定...
作者: Wall62   2016-12-28 00:06:00
台灣很多人就覺得酒駕沒什麼啊 喝一點點不會怎樣這種心態不改罰的再怎麼嚴 抓的再怎麼兇都沒用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07:00
你可以到立法院網站查他們都在審核什麼…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28 00:10:00
我也不解
作者: no1361 (SDI)   2016-12-28 00:12:00
不然你去公共平台提案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12-28 00:14:00
講廢話 書有讀過嗎鞭刑就無所不能是吧 那發廢文要不要也鞭一下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6-12-28 00:15:00
搞笑 最愛酒駕族群:富少、官員與其子女 想修法?!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2-28 00:19:00
可笑 被打到痛處就懶得理人 那你乾脆回臉書取暖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6-12-28 00:21:00
目前酒駕肇事致死仍只判過失2年徒刑嗎?真的太輕了
作者: bluegates (藍門)   2016-12-28 00:22:00
酒駕會覺得富家子弟多是因為他們才會上新聞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22:00
看了一下妳以前的文,用酒駕來包裝反同婚…高招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6-12-28 00:22:00
鞭刑真的有用isis和非洲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地方
作者: bluegates (藍門)   2016-12-28 00:23:00
事實上酒駕問題絕對不是增加罰則就可以解決的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2-28 00:24:00
試問酒駕致人於死只判兩年是何時的法律?刑法185-3 麻煩自己查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26:00
為了怕你把我打成酒駕犯,先說我相當支持酒駕加法罰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6-12-28 00:27:00
酒駕沒有特定受害者,沒有族群劃分,只有零星故事,沒有領袖或團體,一盤散沙很難推啊
作者: audiencelin (讓人被愛並且經過)   2016-12-28 00:28:00
本篇重點:反同婚
作者: lie33049 (柏)   2016-12-28 00:34:00
可能原波或許覺得酒駕立法比較急沒別的意思
作者: mm210317 (卡奇)   2016-12-28 00:34:00
增加罰責多少有用吧 酒測值超過罰五十萬 撞死人關十年起跳 至少可以嚇一些比較沒錢的人
作者: dinayogi11 (dinayogi11)   2016-12-28 00:34:00
因為很多官員都酒駕啊ㄎㄎ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43:00
lie33049不也很愛整天嘲笑甲甲嗎?沒別的意思?
作者: meg6 (meg)   2016-12-28 00:44:00
認同推!酒駕真的該重罰!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44:00
拜託不要用風向正確來打壓其他議題,酒駕我也很氣但是用正義來包裝自己的反對意見不覺得太虛偽嗎?
作者: yangmao (羊毛)   2016-12-28 00:46:00
新聞不報有多少非純異性戀被殺,因為酒駕比較容易洗版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0:47:00
要就大聲說反對,不是拿酒駕這種嚴肅的問題去凹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6-12-28 00:49:00
因為官員都怕下一個被鞭的是自己啊顆顆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6-12-28 00:52:00
我也痛恨酒駕,巴不得酒駕的人都用最悽慘的死法去死,但
作者: yangmao (羊毛)   2016-12-28 00:54:00
我說的那句是事實,看不懂別修文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6-12-28 00:54:00
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你能把酒駕和婚姻平權扯在一起?
作者: vaiking0120 (耐心等待)   2016-12-28 00:54:00
維州
作者: lie33049 (柏)   2016-12-28 00:55:00
我支持同性合法哦 沒別的意思 啾咪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2-28 00:55:00
最好是殺頭遊街示眾誅九族好惹,法盲鄉愿鬼島人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6-12-28 00:56:00
你反同婚就明說,別用這種方式包裝你的反同思想,你以為沒有人知道你其實想說的是什麼然後,你生氣的是同婚要過還是酒駕的刑責沒有加重?
作者: tttjjj (幸福祇因没得选泽)   2016-12-28 01:00:00
覺得偶只能消極的保高額意外險跟醫療險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07:00
不要拿雙性戀當擋箭牌好嗎,拿酒駕來當擋箭牌被抓了還要拖別人下水??老實說你反對就反對真的沒差,但不要暗諷,連死人都能拖出來打也是一絕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28 01:08:00
酒駕鞭刑的問題是誰來執行?該鞭幾下?該鞭多重? 如果鞭刑時致死 能不能阻卻違法以及執行人員的心理輔導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15:00
我是真正很重視酒駕議題好嗎?但請不要消費它
作者: alp945 (怕.jpg)   2016-12-28 01:16:00
同hiimjack,講不贏說服不了就說懶得理人,這種真的好多XD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28 01:18:00
還有就是最重要的一點 永遠不要給國家過大的權利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18:00
好像只要原PO打出一些譁眾取寵的言論,就可以不接受反對的聲音了
作者: cooljason2 (TW MAN)   2016-12-28 01:19:00
因為很多官員都酒駕,呵呵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28 01:20:00
加重沒意見 但是要給國家鞭刑這個武器時 真的要慎重考率
作者: dp44 (lol)   2016-12-28 01:20:00
鞭刑是不可能的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22:00
你要不要這麼雙面,說別人譁眾取寵,自己也這樣做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6-12-28 01:24:00
所以,你生氣的是同婚要過還是酒駕刑責沒提高?
作者: Ky810227 (嵐)   2016-12-28 01:29:00
呃 我也覺得酒駕該重罰,不過你提同性婚來舉例不好吧,前面好幾個趕著過、已過的不舉例?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29:00
你的回文我看了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12-28 01:31:00
反過來說 我也覺得比起酒駕 要先解決食安和炒房問題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31:00
你今天拿勞工議題還比較有道理,拿同性戀跟洪來打根本偏頗
作者: zero50147 (Ken)   2016-12-28 01:32:00
罰的再嚴沒用?你們在開玩笑吧 罰五百萬正常人都不敢喝了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12-28 01:32:00
所以先解決哪個根本沒標準答案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28 01:34:00
繳不出來一樣啊 很多還有那種爛命一條大不了進去關想法的人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1:36:00
你的一二點怎麼不敢貼??自己擷取一半???http://i.imgur.com/bL3z460.jpg連貼個圖都要騙,我根本沒貼過好嗎我這篇一開始還贊成妳的看法,看到你回文才覺得根本怪怪的,需要這麼強調其他議題嗎?連分裂族群都出來了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12-28 02:16:00
如果你知道很多弱勢底層勞工酒駕付不出罰金被關就不會覺得嚴刑峻法可以解決問題了增加小客車載人市場的競爭或許比較實際一點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28 02:19:00
順便跟lie33049大道歉,剛回文弄錯ID,對不起QQ
作者: Huntresswizr (www)   2016-12-28 02:41:00
.....干同婚和勞動議題屁事啊,你到底在講啥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6-12-28 07:42:00
批鬥騙選票比較重要,這種小事只會少幾個選票而已,沒啥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6-12-28 08:07:00
一紙?科科 很多時候那張紙可以給你相對的權力 而且異性戀結婚 有人不要那張紙的嗎?
作者: amigomigo (amigomigo)   2016-12-28 08:17:00
酒駕真的該重罰!
作者: PoloHuang117   2016-12-28 08:18:00
很久了 唯一死刑真的是最快的辦法
作者: sconia (卡路里)   2016-12-28 08:27:00
這也能扯同婚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6-12-28 08:29:00
你直接講你想說的就好,兩個獨立不相干的事情攪在一起並不會讓人比較易懂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6-12-28 08:35:00
鄉愿
作者: cat0429 (momo)   2016-12-28 08:48:00
請問邏輯是什麼?看不懂,你程度太差了
作者: java76803 (Giotto)   2016-12-28 08:49:00
鞭刑幹嘛 直接死刑就好了 不要等他撞死人在說我平常不會這樣,老爸老媽說我兒子很乖的 一定是車帶壞他
作者: JUSTOUR (下一步是什麼)   2016-12-28 08:59:00
酒駕問題未解決前乾脆整個國家停擺,如何?
作者: bungtw1024 (羊沒吐氣)   2016-12-28 09:03:00
你要那些民代立法婊自己???!別傻了
作者: HsinI805 (mew)   2016-12-28 09:19:00
酒駕罰責再重都沒用,吵這個沒意義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12-28 09:35:00
我們的政府不是一般爛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12-28 09:36:00
酒駕視同殺人直接抓去關個三年不得緩刑
作者: penguin01 (阿德莉)   2016-12-28 09:38:00
如果有人政見是修改酒駕條款,一定投他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12-28 09:39:00
罰則重沒意義?全家族酷刑,虐待致死,並且讓受刑人強迫觀看,並且每天做苦力,全家族財產沒收,受刑人沒體力開始執行酷刑,每有生命安全疑慮,強迫治療後繼續受刑,如果這樣,你他媽跟我說誰敢?
作者: penguin01 (阿德莉)   2016-12-28 09:41:00
那異性戀婚姻也不用那張紙也可以牽手一輩子啊= =
作者: jake255121 (微花猴傑)   2016-12-28 09:48:00
同性婚對一般人沒意義,為啥反同不改推反酒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2-28 10:01:00
同志還要承擔酒駕喔ㄏㄏ不過我覺得啦,酒駕抓到唯一死刑。end社會就和諧了^_^
作者: inleuyen (yyt)   2016-12-28 10:15:00
因為一堆大官自己或親朋好友都在酒駕 幹嘛搞自己呢
作者: c90051kevin (セイカ)   2016-12-28 10:35:00
推推 酒駕真的超可惡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6-12-28 10:41:00
酒駕是酒駕 不要跟其他不相干的議題混為一談 樓上一堆人亂偷渡同婚議題....
作者: duoxi (看星星吧)   2016-12-28 10:57:00
每次看到這種都很氣,覺得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應該用在這身上吧!
作者: newsoulth (躓滯 girl)   2016-12-28 11:01:00
不能說同志婚姻不重要
作者: sarra50830 (小萱)   2016-12-28 11:14:00
民進黨執政 想重罰 別傻了
作者: radiator12 (攸然)   2016-12-28 11:21:00
真的非常恨酒駕的人,自己喝酒會不知道嗎?硬要開車真的有病,害死自己就算了還害到別人~真希望酒駕的人判非常重的刑罰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16-12-28 11:37:00
之前有聽過,提高刑責,會剝奪勞工小確幸...真xxx
作者: willow   2016-12-28 11:48:00
連洗屍體當處罰都不能通過你還期待什麼
作者: lanx105 (海綿/簡單多細胞)   2016-12-28 11:51:00
硬要扯同婚 你自己不會號召加重酒駕刑責的同伴上街?????
作者: GarfieldCxT (本多)   2016-12-28 11:51:00
你們投票選立委的時候怎沒想過修法改成酒駕唯一死刑 就好了啊一群把投票當解任務的
作者: gj73cy9 (哇嗚)   2016-12-28 12:17:00
完全同意!! 更重要的法條一堆!! 要趕快通過阿!!!
作者: fuckuchina (政大沒朋友陣線)   2016-12-28 12:24:00
真的 你應該出來選立委啊 大家怎麼都沒想到呢
作者: didi3789 (Y.J)   2016-12-28 12:27:00
快立法吧 酒駕跟隨機殺人沒倆樣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28 12:39:00
酒駕與車禍對我國人民影響程度遠高於其他議題,但受重視程度明顯低於其他,一年幾千人死於酒駕與車禍,幾十萬人因此受傷,結果呢?繼續無視就好麻,反正死的不是自己人囉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6-12-28 12:42:00
兩個都很重要 你這樣舉例失當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28 12:43:00
別扯底層勞工沒錢付罰金好嗎~都沒錢惹豈會期待他們搭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6-12-28 12:43:00
酒駕撞死人都賠個錢而以 要殺人都喝酒開車撞就好拉
作者: boochen (飛行樹懶)   2016-12-28 13:03:00
車禍原因最大宗是酒駕?違反交通號誌超速疲勞駕駛要不要也通通鞭刑?
作者: jhangyu (jhangyu)   2016-12-28 13:11:00
酒駕去去洗屍體啦,幹
作者: toxicworld (瘋狂世界)   2016-12-28 13:16:00
就算不鞭刑也應該罰到傾家盪產
作者: rockday (溫柔的藍色潮汐)   2016-12-28 13:22:00
偷渡其他議題還是省省吧 就算現在沒吵同婚也不會修法啦酒駕新聞又不是最近才有 死多少人了有修法嗎
作者: yuiop1234 (yui)   2016-12-28 13:28:00
甲甲會噓你
作者: Jrtk (TK)   2016-12-28 13:44:00
我覺得一例一休比較瞎..應該先管酒駕的問題
作者: dwill5566 (東海喇叭王)   2016-12-28 14:29:00
酒駕如果鞭刑 那你知道很多刑度都要改嗎? 如果刑法185-3醉態駕駛罪調升了 那整部中華明國刑法都要調 這樣才會符合比例原則 以後殺人判全家死竊盜判20年 你喜歡在這種法律的國度生存嗎?還是不用管比例原則 我討厭什麼就加重? 刑法不是只有應報而已還有酒駕不是唯一造成車禍死亡的方式 如果酒駕鞭刑 疲勞駕駛?超速?吸食毒品該如何量刑?你要怎麼差異話?
作者: Barot (小寶)   2016-12-28 14:42:00
解決勞工7天假很快..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6-12-28 15:19:00
法盲又再講鞭刑了 唉
作者: chaudieuer   2016-12-28 15:45:00
法盲無誤 而且那老夫婦左轉大橫移 沒酒駕也會撞死好嗎?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6-12-28 16:08:00
比例原則問題 不可能通過鞭刑 所有刑度都是相對的
作者: Hippy (No)   2016-12-28 16:11:00
鞭刑,華人華腦不意外呵呵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6-12-28 16:17:00
加強法治教育 守法才是真的 假如社會大眾連最基本的不要違停不要任意穿越道路走斑馬線都做不到 就別說有人會覺得酒駕也沒差 都是僥倖的心理呀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28 17:34:00
拒絕適用最有效方式的結果就是比看誰命大麻,否則那天被撞死別上來唉,算惹也唉不成,我國交通事故死傷率屌打鄰近國家,這證明長時間教育沒用,條子不開單,教育水平又低落,當然違規事件頻傳別肖想加強法治教育啦~真能有效早就四海昇平,100%肇責撞死人鞭幾下也很好反正等立委縣市長子女被酒駕撞噴再來看看此議題如何燒
作者: hugo0015227 (小黑)   2016-12-28 17:38:00
臺灣酒駕罰則就是太輕 不鞭刑立委也得拿出更好的法律 鞭刑只是氣話 事實上之前連坐法就很好 同車本來就有監督義務 結果沒人敢修法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28 17:40:00
56就風險而言酒駕風險屌打其他過失原因,此致立法加重,惟加重結果仍無顯著效益是表示無效還是執行不當又或兩者兼具?酒駕連立委都幫忙護航惹死幾個對他們而言根本沒差,但等死自己人他們就會硬了在我國侵害多數不特定人民生命身體法益最劇者就是交通違規尤其撞人於無意識之酒駕,您不需怕走在路上被砍死或家裡遭竊與小偷搏鬥也不需擔心吸毒者抓狂砍人您只需祈禱今天使用道路時別被白痴撞噴
作者: qazbamboo   2016-12-28 18:31:00
政府利益
作者: trashgohome (圓圓)   2016-12-28 18:35:00
沒有說同婚不重要 問題是跟風 當這議題被炒熱之後官員就馬上急著修法 但是像酒駕這種長遠的一個大問題都沒有解決 只能說政府有夠無能
作者: heaven29350 (彤)   2016-12-28 19:47:00
並沒有誰重要誰不重要 你這麼在意你趕快去推啊 只會坐在這邊打打字有什麼用? 他們能獲得關注也是靠自己多少努力爭取而來的?
作者: alu0228 (fen)   2016-12-28 19:54:00
同婚都推多久了^_^可以自己查查
作者: night957 (夜之星空)   2016-12-29 00:19:00
因為官員自己或親朋好友都有在酒駕,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 cocokeke1556 (枯嚕咪~)   2016-12-29 00:36:00
講的很實際啊,某幾樓惱羞什麼?科科?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29 08:05:00
生命身體財產法益VS自由權益,結果重視何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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