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支持同性伴侶專法 創造多元制度價值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7 00:37:12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16/1013397/
支持同性伴侶專法 創造多元制度價值
林材勇/律師

最近同婚爭議,是否以專法保障同志權益,已成一項熱烈討論的議題。部分挺同婚者多以
立專法就是區別、歧視為理由,反對立專法,筆者有不同看法:

首先,挺同婚者理念本蘊含著多元文化的觀念及論述。而現行《民法》僅承認組織家庭手
段僅一元化集中於婚姻,所以挺同婚者於是要求法律在異性婚姻之外,亦承認同性婚姻為
合法,使同性、異性無區別的進入傳統的一元化婚姻體系,同受婚姻制度的規範,取得相
同法律地位,並拒絕國家在婚姻以外的其他制度安排。然而,費盡心力的擠入被許多挺同
婚者描述的早已殘破不堪的異性婚制度中,難道不是與其標榜的多元文化社會理念相衝突
?如德國、奧地利、早期法國設計之伴侶法在法律規定由婚姻組織家庭的型態外,增加新
的法律關係型態,例如在婚姻與同居間,另有異性伴侶的制度,各種制度並行,都是反映
多元、寬容、和平思維的法律安排,才是與挺同婚者多元文化價值應相符的。

況且,要求尊重多元文化本身的前提,應該是在於承認文化存在相異性與多樣性。在多元
、寬容的現代人權思潮下,同志長期承受社會體制的忽略及不利益,對同為社會一份子的
同志不盡公平,對整體社會和諧亦無幫助;相反地,挺同者無視於婚姻在人類文化上的意
義,執意要求改變婚姻定義之核心價值,進行「婚姻文化大革命」,改變、拆解千百年來
傳統對婚姻的定義,又何嘗是對多元文化價值的尊重?

況且,現行親屬法因多有倫常及優生之考量,規範一律適用於同婚,就會有許多價值矛盾
與不甚合理現象,例如親屬法近親婚,原則限制六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但同婚並無
相同倫常及優生之考量,近親婚限制之範圍過大,於同婚適用上即顯得唐突;又如結婚時
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為請求撤銷婚姻之條件之一,適用於男男或女女之同性婚性行為,亦
有判斷標準認定及失卻規範目的的問題;再如,現行姻親之範圍及於血親之配偶、配偶之
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適用於同性婚範圍是否過大?是否有必要將姻親與異性婚為同
一範圍規定?實有探討必要。

制定同性伴侶法,既不破壞婚姻原有之核心價值,又能實質保障同性伴侶之權益,並且能
依兩者特性不同、成立條件、當事人間權利義務特性,替同志量身訂做打造一部適合同性
伴侶文化的法律,讓異性婚與同性伴侶各自穿上適合自身的衣服,又不會破壞對方服裝原
本的風貌,並符合同志尊重多元文化的初衷。專法實施的這段期間,即是讓挺同婚者展現
與社會價值共存、化解疑義及相互對話的最好時機,進而消弭雙方敵視所造成的社會衝突
、對立。

實驗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方式,制定同性伴侶法,也是讓社會大眾瞭解、認識同志文化的一
個試金石,更是許多國家已採行的階段性方式,已是現行解決挺同反同的最大公約數。ꀊ
心得
要求尊重多元文化本身的前提,應該是在於承認文化存在相異性與多樣性。
當有異性戀變成同性戀的時候,他們就會拍手說你好勇敢,告訴你性別情慾是流動的,鼓
勵你加入同志圈。然而當有人說同性情慾可流動為異性情慾時,很多同志會罵你恐同歧視
,義正嚴詞告訴你「同性戀是天生的」。甚至當有「後同性戀者」(Post-Gay)跟大眾見
證「身為同志也能脫離同志圈」的事實,也會被同運人士罵。
再談到另人遺憾的畢安生教授事件,不管dpp,kmt還是法務部的特別法草案都對同志伴侶
的醫療,遺產繼承問題以法律保障。
然後2013年,婚姻平權支持陣營推出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元成家」,三
合一的訴求,想要一舉解構性別、婚姻、家庭的傳統定義與制度,畢其功於一役。
三年過去,「多元成家」到哪裡去了?為什麼不再講了?
多元成家此草案強調「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收養」
可能帶來極大社會問題:
1、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小三自然合法化了嗎?
2、伴侶制度適用同性與異性,單方面即可解約,關係是否將更混亂?
若未來取代傳統家庭,兒童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爸媽,社會問題將層出不窮。
3、沒姻親關係,婆婆不再是媳婦的媽了,孩子不必叫阿公、阿媽?
與直系血親以外都可以成為伴侶,和叔叔伯伯嬸嬸阿姨表哥表姊堂弟堂妹也都可以登記成
為伴侶?
4、多人家屬的概念強調多人成家、共同生活,且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
也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可以自主選擇多人家屬,沒有血緣關係的3男2女可以成為一個家
,婚姻及家庭是否將面臨瓦解呢?
可以做個民調看看有多少人支持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元成家」,三合一的訴
求,現在再來說2013提伴侶制度遭到阻力,畢安生教授的憾事社會欠同志一個公道!
婚姻平權支持陣營推出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元成家」,三合一的訴求,
是不是正確的我就不提了。
然後這次提的修民法,同志竟然不適用現行的刑法通姦罪定義,還牽扯到人工生殖法及收
養問題,可以單獨對同性收養做個民調看看,為什麼支持同性婚姻專法的民調高於修民法
?同性收養這個原因也佔了大部分。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12-17 00:39:00
那邪教也來專法好嗎?台灣一堆邪教邪教造成人民的經濟損害早已遠遠超過愛滋補助了至於你是不是邪教 我就不提了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6-12-17 00:47:00
說真的 快去提倡阿 我絕對支持 還幫你遊行只是說要幫基督教立專法的 都不去提案 無從幫起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12-17 00:54:00
呵呵 馬上釣到一個法盲 專法是什麼都不知道 當民法、刑法都可以解決問題的時候就不需要特地立專法來處理現在只是希望民法因應社會升級,讓更多民眾受到該部法令的保障與管制罷了社會只會更加複雜更加巨大,難道要用100年前的軟體跑100年後的硬體嗎?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17 01:10:00
你嫌多元成家不好,又不准人家修民法,專法講這麼久也沒看你們給個法條出來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7 01:23:00
你可以google不管kmt,dpp法務部都有專法,dpp的專法現在在總召手上
作者: kaijchen (かいじえちぇん)   2016-12-17 02:08:00
真的是很愛胡扯 http://i.imgur.com/vbWZWwD.jpg 都不知道該從哪裡吐嘈起因為大概吵過八百萬遍了 不聽就是不聽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12-17 03:58:00
每次聽到婚姻的定義不能改變的論點就覺得好笑沒有什麼制度是不能改變的 沒有什麼價值觀是不能調整的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2-17 04:09:00
你怎麼還在啊 拜託版主處理一下這傢伙
作者: clarismith (綠)   2016-12-17 09:46:00
同性婚姻+女生當兵的議題,讓我原本想生小孩的想法,顯得有點活該。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6-12-17 10:03:00
聽到沒有 又一個再鼓勵應該設立一個沒有近親限制也沒有通姦罪的同性專法耶!!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6-12-17 10:05:00
某些人的專法就是節錄既有民法重抄一遍,再繞過增列,寧可以更長時間更大的社會成本去填寫抄襲法,萌萌的邏輯XD還有人說這是我的特權,同性戀不准享有,笑翻我,到底是多失敗的人生才會把僅存的婚姻當特權啊XD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17 13:27:00
所以呢 你還要崩潰多久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2-17 14:49:00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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