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應該原諒強暴犯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6-12-16 17:11:09
※ 引述《ccnoire (熱愛生活 >///<)》之銘言:
: 筆錄中問一些白癡問題 影射不一定是強暴
: 因為總是會有一些白癡 以為強暴就是價格沒談好 雙方有誤會
在誣告的案例中, 受害者是被誣告的人.
因為誣告受害者多, 所以許多人踩著受害者或是避免成為受害者的角度
來解讀可能涉及性侵/誣告的案例.
再加上無罪推定原則.
被告者被告涉及性侵, 從無罪推定角度確認原告是否確有受害事實.
確認被告是否真的有加害事實,這很正常啊.
然後你說,做以上這兩件事的人是白癡.
那換個角度,你不就在檢討受害者,受害者立場,或是說可能的受害者.
真要說白癡或是有問題的, 應該是那些強暴或是誣告犯吧!
而且真正使得社會風氣去檢討,或是對於性侵的無罪推定更加嚴謹的,
絕對是那些誣告的案例阿.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6-12-16 17:42:00
斷章取義,我的舉例,你的不有多堅決?這種問題不白痴?我還以為不就是不,看來對您不是。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2-16 17:51:00
有些人同情受害者過頭了 完全不在乎誣告的可能性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6-12-16 18:03:00
有人反應真激烈,呵呵
作者: kamehameha12 (益菌多壞菌就少)   2016-12-16 18:21:00
別的地方我沒意見啦 女版說性侵我就是不信ㄏㄏ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12-16 20:17:00
性侵被判無罪 不代表他誣告告的成 同性侵一樣 誣告的所謂的加害者也是無罪推論啊 因為被判無罪也有很多只是缺乏舉證 但他也不見得舉得出別人誣告他最多狀況的是性侵誣告兩邊都不起訴 你把性侵沒罪都說成是對方誣告本身就有很大問題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6-12-16 21:28:00
當然有誣告的可能性,所謂白痴問題是,無助於判斷,且毫無意義的問句,像是在工作面談問性向一樣文章早已寫了我的意思,所以才說你斷章取義還是 你覺得該舉例問句 對於誣告與否的判斷有幫助?先畫靶再射箭 沒甚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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