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大家贊成健保卡註記愛滋病或肺結核嗎?

作者: laverne1 (laverne)   2016-12-15 21:49:02
親身經歷
在醫院看到一個老阿公從進急診待了好幾個小時狂咳
然後跟護理師說他有肺結核
護理師整個抓狂跟他說怎不早講
開刀房也是一堆愛滋病不講 多少會噴到臉還是眼睛
大家覺得醫療人員有權知道他們的病患狀況嗎?
會讚成法定傳染病要註記健保卡嗎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2-15 21:49:00
贊成
作者: luizali (lu1sa)   2016-12-15 21:50:00
要吧……不讓醫護人員也太倒霉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6-12-15 21:51:00
要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1:51:00
不贊同,因為醫科教育已要求把所有患者當成感染源來防護,你講的只是多此一舉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6-12-15 21:52:00
讚成啊!前幾天才一個針扎...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6-12-15 21:53:00
讚成
作者: ohno0708 (想要旅行(g))   2016-12-15 21:54:00
朋友在牙醫診所工作,遇過愛滋者沒主動告知,醫生很生氣,因為愛滋者的器具就會使用拋棄式的了,但有的人不會主動告知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6-12-15 21:54:00
我覺得每個人都要半年檢驗一次法定傳染病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1:54:00
愛滋病傳染途徑釐清完,再來po文說愛滋病會這樣傳染否則只是歧視愛滋病患
作者: Doralice   2016-12-15 21:56:00
說全部當感染者來防護是反串吧...... 資源有限哪來那麼多負壓隔離病房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15 21:58:00
醫護的真的很衰
作者: Doralice   2016-12-15 21:58:00
全部改用拋棄式耗材哦......每個人多繳10倍自負額還不夠本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1:58:00
我是說真的,不然你去隨便問一位醫師或護理師,看是不是這樣要求的。如果註記,反而會鬆懈對一般患者的防護,萬一是未知帶原者結果就是疏忽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1:59:00
我剛google一下 發現幾年前愛滋器官移植時就有吵過這個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12-15 22:01:00
不贊成...但希望成立友善醫療環境,因為這樣的病患很多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02:00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2:04:00
我講的就是網址反方立場第五點還有反方第四點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6-12-15 22:07:00
贊成!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2:07:00
支持同婚但歧視愛滋病患
作者: haswell   2016-12-15 22:08:00
贊成,反方那些問題可以設立特別機構處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08:00
不過看過疾管局統計資料就知道 一半以上的愛滋原因都是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2-15 22:08:00
....看完連結 比較贊同反方立場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09:00
男性性行為 輸血感染的不到1% 不詳的約1% 真的超少算起來全台600人以下 這還是算入所有輸血的人了
作者: elma3333   2016-12-15 22:14:00
贊成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2:24:00
愛滋病患之所以會有不說的就是因為愛滋病患跟醫護人員告知後會開始被指指點點,歧視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2:27:00
然後不說 被發現以後 讓大家更歧視這些愛滋病患根本豬隊友 不想辦法讓大家不歧視 卻讓大家更歧視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2:30:00
甚至被拒絕看診都有
作者: protess (釣魚宗師)   2016-12-15 22:35:00
你敢提議就會被打成恐同啦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2:35:00
要是說出來就不會被歧視,同婚老早通過
作者: xspeed1005 (xspeed1005)   2016-12-15 22:35:00
"想辦法讓大家不歧視",你對人類這種垃圾生物真有信心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條蛇)   2016-12-15 22:36:00
桐釐辛
作者: mj2124 (CL)   2016-12-15 22:38:00
肺結核會好,說要註記是你沒常識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15 22:38:00
醫護人員辛苦了
作者: tinabjqs (光)   2016-12-15 22:39:00
輸血感染率低的原因還有愛滋病患不能捐血啊..受血者連這1%都不該有吧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2:39:00
醫療人員都採最高標準防護是正確的,但做在那個肺結核病患旁邊的病人呢?命不好嗎?
作者: terrie2169 (小米)   2016-12-15 22:40:00
我不贊成 那空窗期要怎麼註記 醫護人員會不會因仰賴而疏忽呢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1:00
愛滋病有潛伏期啊 受血者還是會有低機率中標不意外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2:41:00
肺結核會好,可以在好了之後取消註記。不主動告知病史的病人實在太多,看了都覺得心涼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2:00
不過我個人覺得 如果法律說"有主動告知義務" 大家也同意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2:42:00
以為醫護人員不怕空窗期嗎…大家怕得要死…
作者: arpp5833 (33)   2016-12-15 22:42:00
其實有吧 我媽她們醫院都有偷偷註明XD一刷就知道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3:00
律乾脆拿掉。不然要病人義務通知 卻不乾脆寫在卡上也太奇怪了吧反方的意見是否背後的涵義是"不想對醫護說"? 那不就違反
作者: w603210326 (炎)   2016-12-15 22:44:00
贊成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2:44:00
在以前的時代 被歧視的疾病可多的咧 為什麼現在沒有?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5:00
法律了嗎? 所以在健保卡要不要註記之前 應該是對病人是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12-15 22:45:00
贊成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2:45:00
我猜一定是這些患者都像愛滋病患一樣隱瞞 是不是啊?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2:46:00
別鬧了 造成歧視的第一不就是恐懼 當你不了解 不知道旁邊的人是不是隱瞞病情 你當然會怕這種疾病 當然會歧視病患 還是說你覺得隱瞞會讓歧視減少
作者: p62014 (eggeggchen)   2016-12-15 22:48:00
贊成啊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2:48:00
主動告知 正確的控制病情 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吧
作者: liangh (天地不容客)   2016-12-15 22:49:00
裝不知道吧==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6-12-15 22:49:00
贊成 如果我是帶原者 在失去意識情況下送醫 我不想增加他人風險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6-12-15 22:50:00
站在醫護角度想是贊成主動告知不增添他人感染或造成麻煩才是正解
作者: wassabi (哇)   2016-12-15 22:52:00
要 很怕遇到刻意隱瞞的=.=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2:55:00
隱瞞當然不會讓歧視正確的減少,但是現在的狀況大部份的人都對愛滋病沒有正確的認知
作者: windy8228   2016-12-15 22:56:00
贊成啊..之前也有病患不戴口罩在我面前咳嗽 後來才知道肺結核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2:56:00
所以不是想要怎麼讓大眾有正確的認知 而是選擇隱瞞讓大眾更恐慌? 那還真是謝謝啊
作者: HHHHS (4H是男的)   2016-12-15 23:00:00
贊成
作者: swatching (許願的竹桶風鈴)   2016-12-15 23:00:00
贊成註記,比如平常的醫護都是一般外科口罩,但如果是肺結核可以預先改用n95,而且礙於成本醫護一般都只有常規防護
作者: jasonfun44 (kk123)   2016-12-15 23:00:00
"怎麼想讓大眾有正確的認知"會有很大的策略執行難度要是能消滅愛滋病歧視,世界上大概也不會有其他歧視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2-15 23:02:00
對 所以最簡單的就是隱瞞讓大家更怕 別鬧了吧我是覺得啦 歧視永遠不可能完全消除 但是你能讓怕你的人變少 這不正是同性戀這些年來一直在做的?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6-12-15 23:07:00
贊成! 肺結核不說真的很機掰! 遇到這種真很無言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6-12-15 23:10:00
贊成 不然容易害到醫護吧
作者: vicyfiu (vivicom)   2016-12-15 23:12:00
絕對贊成,除了這些以外在臨床也有很高感染風險的疾病,很剉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6-12-15 23:12:00
不是健保卡一刷就可以看病史了嗎 我看的診所卡一插就可以看到我去過哪些診所是看什麼然後當時是吃什麼藥 我去耳喉鼻科看 醫生看得到我之前去看的中醫婦產科等等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12-15 23:15:00
註記肺結核但是患者又不戴口罩,有用嗎?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6-12-15 23:16:00
愛滋病患者醫院會註記吧 雖然規定不能宣揚 但只要入住醫護人員互通有無早就傳開了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3:17:00
你註記了,一刷卡就可以請他戴口罩,不是放他在開放空間裡四處亂晃,傳染給其他在醫院裡的人
作者: j2618957333   2016-12-15 23:18:00
贊成啊
作者: sandy123433 (小莉子)   2016-12-15 23:19:00
贊成,醫護本不應該仰賴所謂的註記,畢竟都有所謂的空窗期,但至少醫護能夠第一時間知道。
作者: SSSONIC (...)   2016-12-15 23:26:00
應該次在臉上吧
作者: ckw1010 (ckw1010)   2016-12-15 23:30:00
不贊成,輸進電腦紀錄就可以了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6-12-15 23:30:00
贊成
作者: tony7895555 (那a價爽)   2016-12-15 23:33:00
肺結核吃藥2個禮拜就會轉陰性 不會傳染的好嗎...
作者: nientzu09 (夢想起飛)   2016-12-15 23:38:00
贊成!不想看到醫護人員從救人者反變成被傳染的受害者!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6-12-15 23:39:00
贊成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12-15 23:40:00
我比較支持把現在愛滋必須詢問同意才能檢驗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3:40:00
贊成的人如果你是醫護,遇到HIV帶原患者,會1.更小心應對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12-15 23:42:00
轉陰性再取消註記就好啦
作者: Chowchingg (Chow)   2016-12-15 23:42:00
我建議什麼病都註記在健保卡上啦!不然等等有人跳出來說你歧視愛滋病喔?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5 23:51:00
大噓4樓,不是你說的那樣,不知道就別亂講,醫護面對肺結核患者不是戴一般的口罩,也不是照一般的防護程序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3:57:00
我是講愛滋病的,肺結核因可治癒控制,故不予註記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5 23:58:00
當然贊成,醫護不知情被傳染再去照顧其他床病人,病人再傳給家屬,連帶衰到更多人
作者: Haseoxy (芭蕉♂)   2016-12-15 23:58:00
或許很方便,但是我們的社會還沒進步到不會歧視~.~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6-12-15 23:59:00
希望法定傳染病能標示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00:00:00
可以去疾管局查詢法定傳染病相關,高傳染力的遠超你想像你看看我12/15 23:40推文那個問題,看看會發生什麼情況
作者: ayj104x (heigh)   2016-12-16 00:02:00
大推隱瞞難道就會消除歧視嗎這句話 醫護人員真的很可憐幫忙處理病人毛病還要小心病人是否為感染源 大不如就讓他們知道,可以做好預防也保護其他病人!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00:03:00
不是要隱匿,而是一視同仁的小心處理。
作者: scltvxq (我家有隻笨阿咪)   2016-12-16 00:04:00
醫護人員工作風險真的很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00:04:00
有沒有想過,這問題表面上應該只有一個選項"知道比較好"但為何實際上卻有正反兩種聲音,且目前"不註記",想一想不要以為反對的人都是得病的,或是其家人朋友。不是這樣
作者: lylianna (dn.)   2016-12-16 00:06:00
贊成!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6-12-16 00:08:00
贊成 但是到時候一定會有人說歧視
作者: chuchuning (住妮)   2016-12-16 00:12:00
愛滋病才不是這樣傳染
作者: juutilainen (jill)   2016-12-16 00:12:00
當然要 乾
作者: Violet5566 (VioletHill)   2016-12-16 00:16:00
贊成 太多隱瞞的了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16 00:21:00
反方愛滋人權團體、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都得病的沒錯啊為了自身利益 不管醫護人員死活的
作者: abc514 (funky.大眼鏡)   2016-12-16 00:28:00
贊成!覺得健保卡上要登陸
作者: windswiff (阿卡)   2016-12-16 00:32:00
當成感染源防護跟肺結核愛滋病等級的防護還是不一樣的好嗎....不知道不要亂說還有我就是醫療業的啦 遇到知道是愛滋我們也沒閃班好嗎最多只是多穿一些防護而已 最討厭這種小人之心的人
作者: coc1016 (coco)   2016-12-16 00:41:00
至少健保卡進醫療系統的電腦要看得到比較好。其實會對未註記者疏於防範到理由不太成立,醫療上在這種事情都是盡量小心(會透過血液傳染的並不只有hiv),但是現在醫病比又這麼不合理,忙起來總是會有疏忽,醫療人員也是需要保護的。
作者: poohpoco (AAAAA)   2016-12-16 00:41:00
贊成第一線可以先謹慎點,然後有沒有註記會歧視的就是會歧視阿
作者: karenmh (小蘋果)   2016-12-16 00:43:00
極度贊成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6 00:44:00
推樓上,最討厭這種小人之心的人,有法定傳染病卻不先主動告知,結果只會讓醫護更討厭你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6-12-16 00:53:00
你反同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6-12-16 00:55:00
非常贊成,用健保卡登入,反正看病都要刷卡,牙醫器具消毒還不知道有沒有疑慮…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6 01:00:00
有很多護理師都是把救人當成他們的使命,就算面對傳染病還是得做好防護硬上,不會閃班,主動告知才是對醫護最大的尊重
作者: wirewool   2016-12-16 01:07:00
說贊成的人 真是教育失敗
作者: smallx3   2016-12-16 01:10:00
是啊 真是失敗 畢竟這年頭政治正確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6 01:12:00
不加註一定會遇到刻意隱瞞的,是想把醫護逼到什麼地步,下一位使用器械的病人或隔壁床的病人也有可能中獎HIV或結核菌
作者: smallx3   2016-12-16 01:16:00
4樓你真的知道你在講什麼嗎?你要不要先去查查抗藥性肺結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6 01:16:00
再舉個例一般牙醫診所的防護根本不能治療愛滋病人
作者: smallx3   2016-12-16 01:17:00
核是什麼?怎麼治療? 再回頭看看自己講的鬼話?
作者: yian0531 (Penrose)   2016-12-16 01:20:00
知道我們醫護的命有多賤了吧
作者: JTtart (JTtart)   2016-12-16 01:29:00
順便歧視
作者: dodo577 (dodo)   2016-12-16 01:45:00
贊成,可是小心甲甲會說妳歧視
作者: S0CK (Stay Hungry & Foolish)   2016-12-16 01:49:00
贊成,保護醫療人員和其他病患,推“如果可以消滅歧視世界早沒了歧視”“病患意識無法主動告知”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6-12-16 02:10:00
最好是會隨便歧視愛滋病人啦,隱瞞病情的人最夭壽,那些反對的人去翻點書再來討論傳染到底多恐怖
作者: SS003805 (代號21)   2016-12-16 02:28:00
要啊………贊成QQ
作者: laynahsu (蕾娜banana)   2016-12-16 02:34:00
贊成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6-12-16 02:38:00
反對 同性戀已經受了夠多歧視了 不能再傷害他們
作者: ppc ( )   2016-12-16 02:40:00
贊成
作者: Wall62   2016-12-16 02:43:00
贊成吧
作者: Cardasakg (malinemo)   2016-12-16 02:47:00
別再假惺惺,所有生命都會相互歧視,只有人在偽裝平等的面具,會有異樣眼光才是正常人好嗎?
作者: pppparty (pppparty)   2016-12-16 02:54:00
贊成愛滋病要在身上等等做記號 但是可以換來健保無償補助藥物
作者: seccret ( )   2016-12-16 03:00:00
不贊成,其實台灣多的是沒診斷出的肺結核,然後已診斷的大部份的只要吃藥兩星期就沒傳染力了HIV也是同理,已診斷有吃藥控制的幾乎不會傳染,怕的是沒警覺心被沒診斷出的傳染
作者: minabeauty (mina)   2016-12-16 03:10:00
贊成 那種等級的傳染病太危險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2-16 03:24:00
贊成健保卡註記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6 03:25:00
就是因為還沒診斷出,有註記就可先防範啊,還在掰吃藥兩星期,遇到多重抗藥性的,你能保證兩星期就沒傳染力?
作者: GGylin (lgy)   2016-12-16 03:28:00
為了帶源者的尊嚴 其他人就活該得病被傳染? 真有羞恥
作者: ideal5566   2016-12-16 03:37:00
應該立法有愛滋病直接撲殺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6-12-16 04:33:00
要,而且就醫不說,要直接判刑
作者: GGisme (劉君君)   2016-12-16 04:47:00
贊成要註記,讓接觸到的醫護人員做好更充足的保護啊!帶原者大多數都不以為意或者不講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6-12-16 05:27:00
贊成啦! 有些人就是會故意不說啊
作者: hi1234 (hello)   2016-12-16 06:22:00
有傳染力就註記,雲端記憶、卡會超載。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6-12-16 06:42:00
這種議題每次都會有人喊歧視,啊病患隱瞞病情導致延誤治療衰的還不是自己,住院時主動且詳細告知病史很困難嗎?就算服藥後沒有傳染力,那也要你能確定病患有確實服藥啊XD
作者: havehappy (orange)   2016-12-16 06:52:00
我記得本來就有註記愛滋哦,只是醫生才看的到
作者: Doralice   2016-12-16 07:06:00
如果先註記,但「固定服藥,測量到的病毒量低到一定指標下得取消註記至下次追蹤時」,反而有鼓勵治療讓病人乖乖治療不失聯的效果吧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12-16 07:35:00
贊成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16-12-16 07:37:00
j開頭護航的很難看喔 全世界就你不知道愛滋跟肺結核的傳染方式跟危險性
作者: ringohare (進擊的林檎)   2016-12-16 07:41:00
贊成
作者: XXXXXGAY5566   2016-12-16 08:02:00
不讚成,貼上標籤會造成歧視......
作者: tlsg2 (tlsg2)   2016-12-16 08:25:00
贊成自己的小孩在不知情狀態下幫愛滋患者醫療照顧的請舉手
作者: M013 (13)   2016-12-16 08:33:00
贊成啊☺
作者: compact   2016-12-16 08:37:00
讚成!我覺得這是一種道德。
作者: mave0 (mave)   2016-12-16 08:38:00
贊成
作者: kcyy (嫑槑)   2016-12-16 08:40:00
我當初也感染肺結核,可是完全不會咳嗽啊
作者: sandy123433 (小莉子)   2016-12-16 08:42:00
比較想知道第一線的醫護怎麼想
作者: bobee (剝筆)   2016-12-16 08:49:00
不贊成
作者: winniehsieh (潛水~潛水~~)   2016-12-16 09:00:00
贊成
作者: F31fd (JASON)   2016-12-16 09:01:00
不用註記在表面 但是註記在晶片內容即可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16-12-16 09:06:00
不贊同,理由同4樓
作者: camel1203 (camel)   2016-12-16 09:22:00
愛滋=甲甲小心甲要來噓了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16 09:32:00
讚成 理由是必需要互信 才能提供更好的醫療環境
作者: sindygirl   2016-12-16 09:33:00
贊成
作者: bottyj (瓶子寶)   2016-12-16 09:35:00
極度贊成 能讓第一線醫護人員面對病人更小心謹慎 以免傳染
作者: zxxch123 (Bigjiji)   2016-12-16 09:50:00
贊成吧
作者: fanny2   2016-12-16 09:56:00
可是肺結核 非重度者吃藥六個月可根治
作者: seccret ( )   2016-12-16 09:59:00
醫界也是態度分歧,不過感染科反對的多HIV要註記,B肝C肝也要註記才對To ahobo: 還沒診斷出怎麼註記,邏輯很怪XDD肺結核吃藥兩星期解隔離是醫療常規,醫院就不會特別防護你請教胸腔科醫師就知道,吃完兩星期醫生就不帶N95了
作者: ienteer0702 (chichi)   2016-12-16 11:24:00
這種都會通報 肺結核飛沫傳染 愛滋是血液跟體液看牙科嘴巴會流血 一般消毒器械用高壓滅菌也不見得一定能殺死病毒 當然能註記是最好的阿
作者: chaster6 (chaster)   2016-12-16 11:41:00
贊成啊,寧願保醫護命
作者: CURT4679 (CURT)   2016-12-16 11:51:00
只針對此兩病症就是歧視,要就菜花B肝淋病梅毒..等等全部都公開好了
作者: kdroro (autogod)   2016-12-16 11:52:00
贊成~非醫護的閉嘴啦 乾你的勒<3
作者: aa257 (aa257)   2016-12-16 12:17:00
通常會指指點點也是對隱瞞病情的人吧...醫護看過那麼多愛滋病人應該不太會這樣吧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6-12-16 12:44:00
贊成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16-12-16 12:59:00
其實檢驗單上通常會有記號。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6-12-16 13:21:00
贊成 多替第一線人員想想那些喊會歧視的 所以不註記 就不會歧視了?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6-12-16 13:35:00
可憐的醫護人員
作者: hayaha (jing)   2016-12-16 14:46:00
贊成 第一線人員是無辜的
作者: wildcat5566 (野貓)   2016-12-16 15:12:00
贊成,醫護是無辜的,在可以避免的狀況下不應該讓他們暴露在危險中
作者: nicole025224 (nicole1111)   2016-12-16 15:18:00
支持 只有醫療機構或醫院一插卡就能得知。保護醫護人員也保障人民(因為愛滋使用器材會銷毀或消毒n次下一位病患才安心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6-12-16 16:28:00
有人真的搞不清楚狀況哎 又不是公告天下是醫療註記 根本就沒歧視問題 是節省醫療成本除了對醫護好 對其他人病人也好又不是可以看到就不醫 都ㄧ樣會醫會治療說閃班? 那什麼奇怪的邏輯?
作者: Anni3 (sihm3)   2016-12-16 17:47:00
贊成
作者: ewqewq123123 (ala)   2016-12-16 19:41:00
醫師有權力也有義務知道病人的病史。相關醫護人員也須要知道病人有重大傳染病
作者: weed222 (孤單不寂寞)   2016-12-16 20:41:00
隱瞞病情的根本靠北好嗎...一堆在醫生面前才說真話的四樓講那什麼鬼話,是要醫療人員全部穿隔離衣嗎
作者: lovetoshinya (艾多心夜)   2016-12-16 22:54:00
我以為本來就有註記...原來沒有 本來就該註記
作者: Pscope (little red)   2016-12-17 03:25:00
之所以未實行,是因為認為現行體系未能做到保密和不歧視。但其實註記對病人整體應該是好處較大;也許能讓病人自己決定是否註記
作者: WL00505307 (燁燁)   2016-12-17 08:22:00
健保卡內部就是只有醫護看得到不註記是想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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