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葉光洲律師與尤美女立委今晚對談同婚修法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4 02:16:30
20161213 有話好說 正反立場展力量!同性婚姻再思辨!
https://youtu.be/KV6EDMLTfSs
http://www.ct.org.tw/1299697#ixzz4SjlZXne4
葉光洲律師與尤美女立委今晚對談 理性思辨同婚修法可能影響
【記者林鈺庭台北報導】今天(13日)晚上8點,公視《有話好說》節目針對同婚修
法議
題,邀請贊成方尤美女立委(此次推動修法的主要立委),及反對方葉光洲律師(家事法
專家,從法律面提出修法可能的問題),期待在沒有謠言、沒有仇恨、沒有歧視下,透過
理性思辨,幫助民眾對此議題有更客觀的認識。
對修訂民法的慎重態度
葉光洲律師曾受邀在十一月24日立法院首場公聽會上分享,他曾處理過台灣跟荷蘭的同志
相關法律案件,所以認為不該以目前的修法方式來引導社會,現在的修法是一個急促的立
法,應該朝專法的方向,慢慢凝聚社會共識。
首先從歷史的角度來講,葉律師本身研究婚姻法治史,他從民法婚姻法的歷史來談:民法
982條的儀式婚要改成目前的登記婚,是先在民國74年增訂982條第2項,使得結婚登記有
推定的效力以後,過了22年才在96年修正通過,成為現行的登記婚,又過了1年才正式施
行。民法1067條死後認領的規定,也是經過20多年的討論才制定修正。更不用講聯合財產
制從民國19年制定後,民國74年第一次修正,到民國91年才成為現在的法定財產制,整整
經過72年。
「這是民法的立法者對修訂民法的慎重態度。剛才講的是儀式婚、財產制、認領,但今天
講的是把整個婚姻的定義改變,從異性婚一夫一妻制改變成同性婚!」這樣大的改變難道
不能比照制定民法的前輩,用比較慎重的立法態度來面對嗎?這是他從立法法治史所提出
來的建議。
憲法平等原則:相同的相同處理,不同的不同對待
葉律師進一步說,第二,這一次主要是以他所尊敬的尤美女委員(尤立委是葉律師家事法
的前輩),所以他以她所提出來的修正草案為討論的對象,在她所提出來修正草案1079條
第一之一的第二項法理由有說,為什麼立這條是禁止法院在收養事項上,歧視性少數的人
民。但既然這樣,從司法院大法官釋字211、485、526號解釋,都可以看到憲法的平等原
則要求立法者的是,「相同的相同處理,不同的不同對待」。所以,既然這一次的立法者
認為,同性的伴侶或關係是一個性少數的關係,依照大法官解釋所揭櫫的平等原則,應該
要從特別立法的角度,而不是直接修改適用大多數異性婚姻的民法。
「平等適用」後續問題產生
第三,葉律師針對由委員的版本提出幾個個人的意見:1.民法971-1的修正認為同性伴侶
的子女要平等適用異性婚姻的夫妻權利義務,但是兩者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如何平等適用
?負責任的立法是要把可能的差異、可能的問題,用法律明確規定,而不是用平等適用這
樣子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把一切問題留在事後解決。
2.尤委員提出的版本1079條-1第二項說,法官未來在裁定是不是可以收養子女的時候,不
可以因性別等等因素,做歧視的待遇。但我們法律規定法官不能歧視,最後是不是由同志
來決定法官有沒有歧視?如此一來,本來認為被歧視的同志,好像就變成最強勢的決定者

3.我們認為尤委員的版本以外,兩位委員的版本有修改許多的稱謂,這些稱謂修改的理由
都是婚姻平權。但是,回到一個實際的生活跟未來法律的適用,修改以後,雖然男女夫妻
家庭關係修改為雙方、雙親、配偶、親子等等,我們把父母、夫妻、男女都拿掉,但是在
同性伴侶的關係中,難道不會有老公老婆夫妻的這種認定嗎?舉一個最實際的例子,人工
生殖法第2條第3款規定,接受人工生殖的夫及妻,而且是要妻能夠用子宮孕育生命生產胎
兒。用這一條去規範同性伴侶的話,請問哪一位是夫?哪一位是妻呢?贊成修法方或許會
說,男性的同性伴侶不用適用人工生殖法,那是只有女性的同性伴侶可以適用。如果這個
論點成立的話,接下來要討論的就是,代理孕母這個法治是不是要通過?那這個牽扯的層
面就更大了。我們國內是不是已經承認代理孕母了呢?針對男性伴侶要收養子女,要用代
理孕母來成為父母的這個現象。
人工生殖、代理孕母爭議
葉律師提醒,法律是引導社會走向的一個政策,特別是民法,他沒有想到自己學家事法的
居然能夠來到立法院,因為這是在社會中最基礎的角色;但這一次的修法真的讓人感覺到
,這個社會底層的結構已經受到動搖,懇請各界有共識,是不是先透過特別立法,先觀察
對社會的影響,在慢慢調整,這是他的意見。
心得:
直接修民法會使身份證及教材性別中立化
這說法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有其他國家經驗可茲佐證。
例如在加拿大,網路搜尋發現該國西北地區教育機關的法語學校入學申請文件,以及
英屬哥倫比亞的學生貸款申請表格,父母稱謂均消失,只剩下Parent 1, 2(即雙親一二
)。
在英國,每日郵報2011年有個報導提到英國護照上的「父母」稱謂被「雙親一二」取代,
新聞分析這是同運遊說(gay lobby)施壓的結果,英國同運認為護照保留父母稱謂的作
法,「歧視」有養育小孩的同志家長。
不管家裡小孩要怎稱呼我,就是想讓自己的名字一輩子出現在小孩身分證父母欄而不是雙
親欄不可以嗎?
不想小孩接受的教育是教科書父母、夫妻被中性字眼取代不行嗎!
尤版草案第971-1條修法說明第六段,也特別提及:「將同性婚姻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所生之子女間之親子關係建立,保留於人工生殖法等法制做相關規定。」意思是說,本次
修法一定會牽動到人工生殖法的修正,可見同性婚姻已經不只是兩人相愛,而是會影響到
第三人(小孩)的權利。
關於同志若適用人工生殖違反醫學倫理論述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1302786.A.818.html
然後婚生推定制度被嚴重影響,這點主張直接修民法方並未解決
被同志收養或經人工生殖所生的孩子要堅強 ,記得跟同學說這是我雙親1 ,雙親2,同學
歧視你 也要堅強 因為人生而不平等
補充嘉義基督教醫院兒童醫學部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主治醫師徐山靜公聽會的意見
男女同性戀者占全球各社會約為1~3%
1.他們的婚姻平均4.5年,比異性婚姻的25年短。
2.他們的性伴侶數目,為異性戀者的3~4倍。
3.他們發生心理問題的危險,如:自殺、憂鬱、藥物濫用(女)、情緒障礙(男)等,異性戀
者的3~4倍。
4.同性戀者常說,從有記憶開始他們就是如此,但據統計,他們首次被同性吸引時為10歲

5.他們的心理問題源自社會歧視和被拒絕。
6.他們的生活型態是自己選擇的。
7.同性戀者至今沒有發現強力基因,基因影響比重不高;決定性別傾向,後天的成長環境
占重要角色。
8.同性戀者的過去常經歷過性侵、家人關係破裂、被同性排斥等。
9.他們的性傾向是可明顯改變的。
10.16歲青少年在學校需特別諮商,一年後常轉變為異性戀者。
11.長期追蹤同性戀者,大多人有一些改變;重歸主流的治療可減少憂鬱、藥物濫用。
12.約15%的同性戀者也是異性戀。
她也提出「反對同性婚姻收養子女」的5原因:
?
一、台灣的人口老化極快,出生率在2010年下降至全球最低;同性婚姻將使此現象雪上加
霜。
二、她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者應相互尊重,因此同意另外立法保護同性戀者平權,而根據
自己照顧一群罕見疾病病友的經驗,「他們的專法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好的保護!」
?
三、當親子缺乏血緣關係,將造成承諾薄弱、成員複雜、家庭制度破壞,極可能增加兒虐
、棄養、亂倫等風險。
四、亞洲及台灣缺少同性婚姻成長的個案,若倉促立法,將使孩子成為白老鼠,猶如侵犯
他們的人權。近年有些有關在同婚家庭當中成長孩子的研究,顯示他們可能在情緒、心理
、生理受到傷害。
五、大人要求平權,卻罔顧孩子的最佳利益,剝奪他們需要有父有母的人權。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14 02:21:00
你是不是沒把節目全看完,你到底在幫哪邊啊XDDD
作者: Kinging   2016-12-14 02:28:00
你挑誰不好挑一個認為同性戀是病的徐山靜,廠廠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2-14 02:36:00
from 基督教論壇報 呵呵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6-12-14 02:37:00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6-12-14 03:03:00
作者: sglory   2016-12-14 03:12:00
夜深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4 03:56:00
還在養父1.2 萌萌學習能力真的差到極點該去做個檢查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12-14 04:07:00
聞西 可以不用裝了
作者: milanookimo (王大元)   2016-12-14 06:40:00
為什麼彰化人要選個專門在搞同性問題的立委?為啥不拚經濟民生?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6-12-14 06:58:00
噓樓上,你是對彰化人有意見嗎?
作者: dozer5566   2016-12-14 07:15:00
整個偏頗,其中性向可以選擇太荒謬!
作者: phage1807 (肥雞)   2016-12-14 07:49:00
來,下一位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14 08:03:00
對了 你現在快去抗議喔 不然2018換身份證的時候崩潰怎麼辦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6-12-14 08:23:00
某m是不知道有不分區這種東西嗎? 懂?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6-12-14 09:57:00
台灣少子化…
作者: dwill5566 (東海喇叭王)   2016-12-14 10:07:00
歐 每日任務法律從不為偏見服務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14 10:59:00
我發現試圖去了解你的邏輯真的是個錯誤 頭好痛 你是不是覺得這版上的人智商很低 特別智障低能才在這發一堆廢文阿
作者: tsubasakeke   2016-12-14 11:02:00
作者: yasminyang (yasmin)   2016-12-14 11:25:00
萌萌的腦基本就是沒救了!邏輯這東西大概都留在保險櫃裡!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12-14 11:30:00
葉律師一直在閃躲主持人的問題,而且一直說一些很空泛的言論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14 11:38:00
要依法律用語稱呼 那你現在有叫父母直系血親嗎 你有叫親切二等親嗎 回答阿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2-14 11:54:00
你是不是覺得除了你以外的人都是白癡?
作者: cruby841031 (ruby)   2016-12-14 12:15:00
5.他們的心理問題源自社會歧視和被拒絕。你正在岐視他們啊
作者: gary801225 (我很好吃)   2016-12-14 12:25:00
87少打了分,補個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14 12:44:00
有一種人阿 說為對方好 因為對方會被歧視 請問最大歧視是來自哪裡呀
作者: ToBy28 (托比)   2016-12-14 13:18:00
當假神的員工,時薪不知道多少?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6-12-14 19:49:00
m越來越成功,噓變少了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14 20:43:00
覺得某些看別人結婚就崩潰的,應該才是心靈最脆弱的吧?BTW 為啥心靈脆弱度,可以拿來當結不結婚的依據???
作者: philbirdfly (惡露雞排)   2016-12-14 22:17:00
啊啊啊啊啊這文廢到我想要在這裡發聲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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