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社會不夠成熟所以你們不能結婚

作者: shane0214 (Shane0214)   2016-12-07 02:49:49
有失版規請告知
我是一個同性戀,可能打到這邊就有人開始套模板了
今天跟我朋友聊了很久,他是一個基督徒,講到這邊可能又有人開始套模組,關於婚姻平權該不該通過
我跟他非常要好,我們剛認識他就知道我是同性戀我就知道他是基督徒,但是我們幾乎對所有事情的想法都差不多,前幾天看到他在我ig下留言說我覺得現階段不是婚姻平權該通過的時候
本來想装死畢竟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我尊重他的看法,但後來他又發了一篇有點憤怒的文章寫到 你們不應該在現在這個時候吵這件事
我不知道她這一陣子受到什麼委屈,這一陣子婚姻平權越演越烈,把這個社會二分化,你支持婚姻平權你就是支持散播愛滋濫用醫療資源性氾濫的甲甲,你不支持婚姻平權你就是沒有腦袋自私自利的恐同基督徒,老實說我也不喜歡這種情況,但我卻還是相信會變成這樣是因為恐同一開始的任意謾罵造成同志的反撲變成現在這個局面
他給我一些我沒有想過的觀點
首先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他們的政治體系人民素養整個社會的成熟度跟台灣相比,我們有那個能力去做跟人家一樣的事情嗎?我們憑什麼變成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
再來看看我們的政治人物他們開會的樣子,我們能夠期待他們訂出什麼好的法案什麼好的配套措施,去完全的落實婚姻平權去讓同志不再受到歧視嗎?
第三會散播這麼多對於同志不實的指控謠言,不管多麼誇張卻還是有人人云亦云的相信,隨波逐流的參與,不去查證不去思考,代表台灣人不夠成熟理性的去面對自己不理解的事情,不能夠心平氣和的去試著理解不一樣的聲音,所以就算通過了歧視還是會在
我的回答是
首先我相信黑人人權女性權益通過的時候美國歐洲全世界都不是能夠完全接受跟黑人用同一間廁所,接受女性也能跟男生有一樣的薪資才去做這件事,不然川普當選美國此起彼落的歧視怎麼回事?事實上男女薪資在很多地方都還是有差異,照這個說法是不是當初就不應該通過黑人人權或女性權益的相關法案?
再來,法律是人訂出來的,每一條法律都是經過不斷的修改才得以形成,那又怎麼能夠要求婚姻平權一次就達到完美,關於勞工的法案通過多久了,現在還在修改還在爭吵,那是不是一開始通過勞工相關法案就太急促了,應該要再等等呢?
第三,無法接受不一樣聲音的一直都是大多數人,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來都是同志受到打壓受到欺負,我們反擊了嗎?沒有,我印象中同志一直是以尊重包容友善的態度在面對這個社會面對人群面對不接受自己的家長,今天你真的把我們惹毛了我們有足夠的人數力量勇氣去大聲告訴你們這樣很不好我們很難過如果現在是你被攻擊你開心嗎?於是我們就真的去攻擊別人所以出現了所謂的二分法,得到的總結是這個社會不夠成熟去接納不一樣的聲音,不管是同志還是恐同,我相信不會有一個同志可以接受這樣的結果,講到這邊我就失去理智了...
討論未完待續
我真的很難過我認識的同志朋友他們國際觀他們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們對待這個不被接受的社會的態度,表現的要比大多數人來的成熟值得學習,他們很多人每天都會看國際新聞看看國際發生什麼事好的壞都看,會試著去理解經濟雜誌上的分析,不論科系寫申論題總是可以洋洋灑灑寫滿兩面長長的考試用紙,我從小也是受到很多異樣的眼光也是被我媽當面說你這樣不男不女丟人現眼以後怎麼嫁人,但我還是愛著我媽愛著這個社會相信他會變得更好
當然不能否認同志很多負面新聞亂交雜交性氾濫不忠貞,散播愛滋浪費醫療資源,但難道這個社會是被我們同志搞爛的嗎?異性戀就沒有上述情況嗎?因為我們比例少出現一個就是天大的責難,你們大多數人新聞一天到晚播也只是新北不意外臺中不意外高雄不意外,這真的有失公平
今天你跟我說因為這個社會不夠成熟所以需要犧牲你們的權益不好意思但你們必須再等等,我倒想請問,我們還能怎樣努力去達到你們所謂的成熟的社會?
感謝各位看完我的廢話,想請問版上大大,關於這三題的回答有沒有不一樣的理性的想法,還是有其他理性的值得討論關於婚姻的平權不應該現在通過的問題可以討論?
作者: zoidac   2016-12-07 03:00:00
辛苦了
作者: sprinkles (sprinkles)   2016-12-07 03:07:00
拍拍。我是基督徒,我完全挺LGBTQ婚姻平權這陣子跟一些自己跑來跟我戰的主內朋友吵得很累應該說講道理講得很累有時候很想三字經罵完關電腦,但真的還是要有耐心講
作者: ww1215 (溜溜)   2016-12-07 03:10:00
記得分類哦
作者: sprinkles (sprinkles)   2016-12-07 03:10:00
才會改變。我朋友就有人轉向成支持的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07 03:10:00
對立一直都存在 所以你犧牲同婚權去滿足形上的價值觀?
作者: sprinkles (sprinkles)   2016-12-07 03:11:00
你寫得很好,重要的是要有耐心,加油。
作者: yes0705 (circle)   2016-12-07 03:12:00
不能純按讚只好推了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07 03:14:00
你跟他說那些謠言都是衝修法而來 修了之後謠言就會消除台灣人能走到討論修法這步 早比他想像的成熟多了修法後 歧視不會馬上消失 但可預見未來會加速歧視消失
作者: GPNN (奇異恩典NNNN)   2016-12-07 03:29:00
價值觀不同吧 同萌兩方一定要互有妥協 才可能有討論空間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12-07 03:34:00
別拿黑人類比拜託 當初還為了黑人問題打仗 然後立一堆法 現在美國黑人還是一樣合法情況下受差別待遇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作者: GPNN (奇異恩典NNNN)   2016-12-07 03:36:00
妳跟朋友吵翻 只會讓她覺得同就是這樣 真是朋友就尊重彼此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6-12-07 04:21:00
科科,樓上所以現在不要立法黑人不能跟白人一起搭公車比較好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7 05:01:00
你才剛說同志申論邏輯很好,下一段提到同志愛滋比例問題,就說成刻意放大。被刻意放大會改變比例嗎?覺青很容易自以為邏輯很好,但其實沒有。那麼替代役能退役能不能也改退伍,反歧視?噓你不是跟你立場不同,而是你把朋友對話拿來公審討拍,自己意見陳列一堆,是想得到甚麼答案?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07 05:16:00
樓上退守女版啦?原PO 今天的壹週刊很適合給你朋友看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6-12-07 06:00:00
無法理解恐同仇恨性言論
作者: limor (limor)   2016-12-07 06:18:00
加油!
作者: Enlb (Enlb)   2016-12-07 06:39:00
支持!成熟前難免有衝突矛盾,但如何真正面對衝突矛盾,才是走向成熟的一步。否則又是故步自封
作者: a0953952096 (小蝸)   2016-12-07 07:08:00
加油
作者: RN211264 (RN觸叔)   2016-12-07 07:10:00
加油 凱道見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07 07:19:00
解放黑人會打仗 是因為南方剝削黑人可以賺取龐大利益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2-07 07:19:00
就價值觀不一樣而已 嗆國際觀或思考程度幹嘛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07 07:20:00
難到反同背後也有龐大利益關係?還是想當宗教聖戰打?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2-07 07:25:00
既然真的覺得挺同方都有理性有論述 就打點像樣的這篇不就抬高自己身價 然後貶低對方而已以局外人角度來看 跟本就兩個少數族群的泥巴戰而已
作者: tddt   2016-12-07 07:28:00
不能打壓嗎?
作者: bouerouge (我愛紅鞋女孩)   2016-12-07 07:43:00
贊成同志婚姻但不讚同作者過度美化同志族群。同志也是人,自然也有攻擊性強、不關心社會、或是多重性伴侶的人。
作者: vogue08 (天然天藍)   2016-12-07 07:45:00
支持妳的想法。法律不能為偏見服務,法律應該要帶領我們往更平等的方向前進
作者: pandy (pandy)   2016-12-07 07:48:00
這篇水準跟盟盟差不多,提高自己打壓別人,推不下去
作者: yyyui (yyyui)   2016-12-07 07:57:00
推,一起替婚姻平權法加油吧
作者: partnership (sherlock)   2016-12-07 08:09:00
前面說的不錯,最後一段有點多了
作者: veronicarou (veronica)   2016-12-07 08:23:00
其實我一直覺得,慢慢來比較好,女權運動、受教權、投票權也是慢慢來的,一步就想要完整的法案真的很難,先求有再求好
作者: corif (Corif)   2016-12-07 08:26:00
別再黑人了。美國立法之後整個社會是激化歧視而不是消弭,只是轉到檯面下而已,而且快百年了狀況也才有點改善,但過程中死了多少人。真的不是好辦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07 08:31:00
第一,我不知道支持同婚需要什麼人民素養耶,這根本打高空,可以請他論述一下嗎?第二,別鬧了,台灣法律一直都是這群人在訂的,平常怎麼沒見他跳出來說XXX法不好,不支持立法第三,前半段說的還不錯,後面整個跳痛,但原PO的回答也並非事實,我遇過不少攻擊性很強的同志如果歧視一直在就不立法,那女人還是繼續在婚姻中成為男人的附屬品,原則上離婚財產都歸前夫?
作者: corif (Corif)   2016-12-07 08:35:00
我建議,現行法律本就沒有禁止同婚,先多辦幾場同婚婚禮,讓大家都習慣後再推修法或立法阻力會小得多,有人來鬧場還可以報警抓他。如果要法律保障可以參考已經有法條的國外,看他們的立法與修法步驟,以及可能發生與衍生的問題,這樣才能消弭對修法有疑慮者的疑問,而不是一直喊著是人權是平權,這並沒有回應到他們的疑問,所以無法說服他們支持。人權平權回應的是徹底反同的人,但徹底反同的人根本就是基本觀念上不同,你也沒法強迫他們改變,乾脆省點力氣,回應那些「支持,但有疑慮的人」解除他們的疑慮,還有切割排除一些挺同圈中過激的聲音(例如過度裸露的,主張性濫交的,x未成年更爽的)就算只是標語也別讓他們出現。要說服那些基本觀念就衝突的,直接辦幾場婚禮還比較快。
作者: xz35s8pq   2016-12-07 08:38:00
恐同? 我討厭蚊子不代表我恐蚊子
作者: corif (Corif)   2016-12-07 08:42:00
對,還有別再扣帽子。帽子扣下去,溝通就不必了,剩下只有直接關門對幹的份。那就只是比誰拳頭大了,無關乎對錯。就算強行通過,之後也是各種零星衝突。
作者: abc95210 (abc95210)   2016-12-07 08:43:00
為什麼我覺得你只是在抱怨同志多委屈然後又多有國際觀
作者: juutilainen (jill)   2016-12-07 08:45:00
不想推你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12-07 08:49:00
樓下推我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2-07 08:54:00
文章標題要加分類,[難過]、[閒聊] 這種 ,不然會被砍文
作者: mm013087 (妮妮的兔子)   2016-12-07 09:06:00
本來對同志議題無感,結果最近一直被洗版就覺得有夠討厭==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6-12-07 09:14:00
同性戀文章一直洗女版是怎樣,開始討厭了
作者: puresugar (紅茶拿鐵)   2016-12-07 09:15:00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6-12-07 09:22:00
法律不能消除偏見,但法律不該為偏見服務。挺你
作者: JERRYMZ (愛睡)   2016-12-07 09:28:00
為了與國際同步,台灣應該反同XD
作者: emoemo (一哞一哞)   2016-12-07 09:30:00
作者: a8925433 (bigwind)   2016-12-07 09:42:00
ㄏ 臭甲開始瘋狂洗版帶風向了? 開始怪罪這個社會不成熟了
作者: elephant2 (永和小饅頭專賣店)   2016-12-07 09:58:00
我認為同志是自己的選擇,但要把自己的選擇讓全民接受我無法接受,而且現在反對就是恐同嗎?完全都不接受其他立場的現在,完全不適合通過這種法律,如果隨意的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6-12-07 09:59:00
我支持你們哦~:)~加油~:)。
作者: elephant2 (永和小饅頭專賣店)   2016-12-07 09:59:00
通過,以後有很多問題產生,是現在料想不到的,拿到可以反推回撤銷法律嗎?同志也是一男一女生的,性向大家都應該要尊重但變成要修法就太過了
作者: oldbalanc (yes)   2016-12-07 10:04:00
同志才不是自己的選擇,你要逼無法對女生勃起的人跟女生結婚?還是只要男女結婚其他隨便都好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12-07 10:05:00
真的別拿黑人當例子,至今美國黑人仍然任意被警察開槍致死而且黑人本身也歧視黃種人。美國不是你想像中的理想國純同志不是選擇,但不要忽略雙性戀的存在法律不該為偏見服務,所以世上沒有同婚法律的國家都是偏見?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2-07 10:09:00
不能用現在黑人依舊存在問題 就說當初解放是錯的 社會進步的速度雖慢 但方向要對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12-07 10:13:00
用"進步"就是造成對立,就像左膠老拿進步潮流當口號引人反感我支持同婚,但有些同婚支持者提出的東西充滿優越感令人生厭
作者: qulqulqul (PIAO)   2016-12-07 10:16:00
部份推文太秀下限了吧,原po辛苦了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2-07 10:17:00
加油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12-07 10:19:00
為什麼看這類文章肛門都會不自主夾緊。
作者: sammoon (sam)   2016-12-07 10:19:00
我不恐同 但這陣子看到一堆人都在吵同性婚姻只覺得很無聊....以台灣的政治模式到最後基本上還是一樣啦 我們不是還有重要的事該做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2-07 10:20:00
方式在人為.....個人比較看重"方向"
作者: Doralice   2016-12-07 10:49:00
FB上這次有發聲支持的異性戀男女都不少,和以前的情況差很多,世代交替下支持的人就是越來越多不管做什麼努力歧視都不可能消失......但兩個想成家的人有實質權益保障才是最實在的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2-07 11:03:00
難得在網路上看到肯理性討論表達訴求又不凶暴的同志給推,基本上大家都是很支持你們同性戀去爭取應有的權益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2-07 11:04:00
同志也是要工作的 先關心勞工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2-07 11:04:00
之前板上有個恐同K就完全是你們的帶賽隊友惹:(
作者: isis656565 (熱血聖人)   2016-12-07 11:06:00
好長啊,基本上這種反對理由可以用在任何政治改革上,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2-07 11:06:00
不過你拿國外出來救援,論點就很失敗了
作者: SSSONIC (...)   2016-12-07 11:07:00
可以不要誣衊黑人嗎?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12-07 11:16:00
為什麼總有人說還有其他重要的事?難道不能同步進行?你覺得不重要是因為跟你無關,但很多已屆生命盡頭的人,他們就迫切需要修法還給他們被剝奪的權利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2-07 11:19:00
同步進行去跟總統說,他什麼都做不好,還要人民講什麼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蘿蔔道尼)   2016-12-07 11:20:00
加油R
作者: firejox (Tangent)   2016-12-07 11:33:00
你拿他們爭取的權利跟你們現在爭取的權利類比 毫無說服力啊ˊ_>ˋ
作者: kreator666 (Martyrdod)   2016-12-07 11:36:00
這三點沒什麼回的價值吧 反而是他應該去鞏固他的論點扯什麼政治人物開會的樣子 照他這邏輯什麼法案都不必審了
作者: xrukix (kekeke戰3天現在又來個皂)   2016-12-07 12:14:00
被洗到越來越反感
作者: 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   2016-12-07 12:28:00
對樓上也很反感,但我有阻止妳發言嗎?
作者: andrea54 (MAO)   2016-12-07 12:43:00
加油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2-07 12:44:00
看到有人說[幹嘛吵這個,經濟不是最重要嗎?],讓我覺得這種人真沒同理心,別人的人生不是人生嗎?別人的權利不是權利?一直叫同志等,那60~70歲的同志還有多少時間能等~
作者: astraea11 (Astraea)   2016-12-07 12:47:00
男同佔人口比例多少 又佔了愛滋通報比例多少 去查查好嗎 放大勒 裝啥可憐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12-07 12:47:00
吵同志婚??簡單啊,叫護家盟之類的不要阻擋修民法,一下就過了~誰在吵?就是護家盟再吵啊!!
作者: wtlken (溫水)   2016-12-07 13:16:00
加油,本來社會就不會有足夠成熟的一天,等再久都會有人有意見,紛爭也不會少,就盡力推動,讓社會不得不跟上腳步吧。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12-07 13:25:00
拍拍
作者: s110 (s110)   2016-12-07 13:37:00
不要找存在感好嗎?不給過就是歧視,立專法也歧視,四處找存在感,同性戀真的很煩
作者: yayaputin   2016-12-07 13:54:00
elephants2:我認為同志是自己的選擇 XDDD
作者: gtochono   2016-12-07 14:02:00
個人不認為多數同性戀者夠尊重異性戀者,以他們的心態跟表現看來以前不排斥,後來認識幾個同性戀後,發覺他們共同的毛病是極端.自大.現實,就開始不喜歡這類的人...
作者: hitomijon (芥末與抹茶包)   2016-12-07 15:10:00
自從當媽媽之後認識很多很nice的教徒媽媽朋友,在這次事件看到他們激烈的抗議反擊,即使提出證據表示法案通過對他們不會有影響仍然無法撼動教會對他們灌輸的的資訊,我也被視為不愛小孩的異類最近比較被疏離了
作者: lastevil (流雲)   2016-12-07 15:45:00
以後被抓姦的話.... 有法律責任
作者: YIHUYAGNIA (牙)   2016-12-07 16:36:00
加油~:)
作者: Ruth (Ruth)   2016-12-07 17:02:00
其實不知道護家盟護的都是那種「傳統」,他們的大頭目家庭並不合樂,父子非常生疏。他為啥不先悍衛自己的家庭?
作者: cherryapril (偲)   2016-12-07 17:17:00
老實說我覺得有同性戀朋友還不贊成同婚通過的人只能有可耻來形容(不管他基於什麼理由)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12-07 17:20:00
討拍
作者: goo1227 (goo)   2016-12-07 18:14:00
不管同志甚麼形象,反正法案過了又不影響其他人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6-12-07 19:39:00
回u大,是。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6-12-07 20:18:00
為什麼同婚議題不能出現在女板? 也有女人是同志啊這裡是異性戀和夾起來的女人專板嗎
作者: fjdkqp (玫 瑰 花)   2016-12-07 20:24:00
他就是反對修法啦 ,講那樣是假中立 ,以拖待變而已
作者: gxu04 (開心快樂每一天)   2016-12-07 2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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