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專法真的是歧視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6-11-29 16:32:23
※ 引述《Beersheep (一心不乱)》之銘言:
: 民法確實是跟每個人都有關沒錯,但這次民法修正案的內容,其實只是單純
: 保障同志權益,對於其他的人沒有任何的影響。
: 沒有任何影響。
: 一點影響都沒有。
: 你不會感受到任何一點差異。
: 一點差異都沒有。
: 因為很重要,我必須用各種不同的說法來強調這件事情。
如果你是說尤美女的版本, 那確實幾乎是沒有影響.
但是若是時力或是許的版本,在民法中將稱謂由父母改成雙親.
夫妻改為配偶.
稱謂改變有沒有影響? 對有些人來說有, 對有些人來說沒有.
如果現行的民法叫做A.
那麼這些版本或是修正內容已經不是單純的將同志納入A法的保障.
而是同志及異性婚姻都修改成由B型態來保障.
為什麼會有專法這個議題,原因是確保A法沒有任何的改變.
在這個原則下,同志婚姻要怎麼實現完全與異性婚姻無關.
但就有人說,這樣是歧視.
明明就是要受到相同的民法保障,為什麼要立專法?
可是,這裡說的"相同民法",是修正後相同,還是修正前相同?
如果已經不再是原本A的樣子,那這就不是單純的將同志納入民法保障.
比較伴侶盟,尤美女,許,時力提出的版本.
尤美女是對現行民法修改幅度較低的.
但你聽到的來自反對者的聲音卻未必是針對尤美女的版本.
而是基於其他版本所產生的.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6-11-29 16:39:00
為性向障礙份子修法 真是麻煩 還是直接用醫療資源 治療他們的症狀算了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蘿蔔道尼)   2016-11-29 16:42:00
恭喜中職菇再度搶到一樓
作者: akitalin (akitalin)   2016-11-29 16:47:00
法律用語跟生活用語混為一談才會有稱謂改變的問題 ㄎㄎ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6-11-29 16:49:00
法律用語就是定義問題了,很難和生活完全撇清說把訂一直接改掉不影響生活實在太唬爛了
作者: Cishang (辭..)   2016-11-29 16:53:00
我只問一下為什麼是雙親 單親不行? 三親不行? 歧視?
作者: akitalin (akitalin)   2016-11-29 16:53:00
是嗎?就算改定義我也照叫爸媽,不會叫雙親1雙親2啊?以後結婚也不會稱呼老公為配偶啊,影響何在?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6-11-29 16:53:00
法律問題是定義問題?說真的你知道民法修過幾次了嗎?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1-29 16:55:00
現實中會有人用法律用語稱呼家人嗎?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6:56:00
所以有人修了民法之後就不知道怎麼叫爸媽跟兒子女兒嗎?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6-11-29 16:58:00
法律用語和生活用語有關?你叫爸媽都叫一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寵物叫動產?室友叫共同生活人?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1-29 16:58:00
每年過年我的一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會帶我到二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家玩,我跟我的四等旁系血親親屬們都玩的很開心哦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6-11-29 16:59:00
樓上舉例舉的不錯,生活上確實會用到幾親等的用語
作者: leilo (Lei)   2016-11-29 17:05:00
老實說身分證背面跟一些文件一直都是寫配偶啊,但有就因此改稱呼為配偶嗎? 你的推論假設跟現實不太符合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蘿蔔道尼)   2016-11-29 17:21:00
還舉例舉得不錯勒哈哈 反串辛苦了啦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1-29 17:29:00
其實身分證之後可能要改成晶片了,上面沒有親屬欄…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6-11-29 17:41:00
拜託...最近民法都修幾次了,請問你有感嗎?XDDDD法律A>B根本正常到不行你以為民法至高無上不可動搖喔,都不知道台灣民法比破褲還破嗎?
作者: ehcysp (祐琳)   2016-11-29 17:46:00
差最大的應該是人工生殖法吧...
作者: Tochter (蘋果花)   2016-11-29 17:57:00
推原po,你辛苦了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6-11-29 18:12:00
很多北七就會堅持這樣以後就不能叫爸媽一堆line智障訊息轉貼
作者: ariesw (我願是你的風景)   2016-11-29 18:14:00
尤美女不是也是改成雙方嗎?@@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6-11-29 18:33:00
忽然每個人都很在乎親屬關係在法律上要怎麼叫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6-11-29 18:55:00
走修改路線是因為民法對婚姻最快最完備最齊全,還有感謝尤委員勤勞地把修正寫完了。說要提用專法的寫一版出來接受大眾專業和非專業檢驗能不能回答『異性戀生活毫無改變的民法修正案的通過,對異性戀來說除了歧視還有什麼反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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