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婚的邏輯問題

作者: piggy51016 (雷雷雷)   2016-11-26 19:14:17
小弟不專業路人
前幾日在剛好一個場合上跟基督教的朋友討論到這件事情
我自己講完覺得我自己邏輯有點衝突
不想發fb那我同溫,發數字又覺得十篇只有一篇認真回,所以來這裡請教
朋友說他真的很支持同性戀另立伴侶法
保障所有簽同意書,遺產等相關權利
但她覺得孩子天生要有爸爸媽媽
並播了一個成人表示她很愛自己的媽媽跟其伴侶,但表示成長過程中真的需要一個父親的
影片做論證
我表示如果要這樣想是否該限制取不到老婆的人或是離婚的人領養小孩
照朋友的主張如果要講的確該考慮這些事情而他也認同
但接著他回問我說
如果兩個人不論性別可以成婚締結家庭
那三個人四個人的多元成家
近親之間是否也可以
如果都是行為能力人的話
那同婚支持者的終極目標是否也該一力推動
我思考了兩天
發現不管我自己怎麼覺得聽起來他的說法都是合邏輯的
但總是覺得怪怪的
想請各位邏輯高手告訴我我的思考哪邊有盲點
或是哪些書目提到的可以參考
謝謝大家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11-26 19:26:00
他們的論點就是只有一男一女才能創造和諧家庭,那些長期家暴、姦淫自己小孩、因工時導致兒童與家長依附關係不和諧的,這些都是會發生的,不用擔心。像那些牧師強暴幼童的案件,教會還是壓下來,因為教會有更遠大的任務:讓大家相信一個「永恆不變的理想」,大家心裡才能安定。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1-26 19:29:00
你可以同意他 然後對付他 #1ODku8B8 (八卦版)
作者: meitaigo2310 (明太子鮮蝦沙拉)   2016-11-26 19:30:00
禁止近親結婚是為了降低可能的遺產疾病;多人婚姻則是因為這樣彼此權利基本上很難對等,不符人權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1-26 19:32:00
其實看了這麼多的討論,我只覺得所謂的共識似乎都尚未形成。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努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26 19:41:00
那個影片的問題點在於女孩要的是他本來沒有的東西,這很正常,有些單親小孩也會希望父/母能不要分開陪在自己身邊長大,但不對的是她把問題歸咎在同性婚姻上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6-11-26 19:43:00
之前和朋友討論過,但我真的很不能認同他把同婚性解放還有性變態這三件事摻在一起討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26 19:44:00
支持同婚者沒有義務要推動其他議題,抗議一例一休的勞團有順便抗議核電?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26 19:46:00
可以啊 但法律允許嗎 想要通過就去爭取修法和說服別人一起支持啊 不要懶得去爭取 就不准別人通過 好嗎
作者: rxwsx   2016-11-26 20:01:00
婚姻平權還是建立在雙方/兩個人類/human的前提上,我也是很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愛把婚姻平權跟多人婚姻綁在一起,另另外一提,我不認為多人婚姻跟多元成家相同,多元成家是另一個為另一群有需要的人考量的法案,護家盟一直都在扭曲事實。
作者: l3l3shining (一閃一閃亮晶晶)   2016-11-26 20:06:00
其實現在已經可以指定人簽你的同意書了,不用綁婚姻,路人甲也可以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26 20:11:00
現在的法案只有把同性婚姻的可能性納入本來的民法中何來多人婚姻? 可以的話我也希望我爸是有錢人啊
作者: yasai (野菜汁)   2016-11-26 20:17:00
本來就一堆跟風支持的 被問到近親婚 就直覺反對但說不出好理由zzzz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11-26 20:53:00
近親、師生是因為有權力不對等的疑慮吧
作者: Xpres ( )   2016-11-26 20:56:00
既然結婚是一個社會化的行為,同性婚有什麼不行的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26 20:56:00
回到婚姻本質啊,老實講,多元成家的概念比較好,不過法律修訂較為困難。 而同婚問題解決就滿簡單的,除了性別沒有血緣或其他問題啊,並且因為不能多元成家所以同婚也不准真的滿沒邏輯的。並非只有醫療簽署喔<更別說不是所有醫療行為都能找路人簽名>,財產問題,報稅,婚假,等等,沒理由只有異性戀能享用這些權利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11-26 21:32:00
婚姻平權只是把“一夫一妻”改成“雙方”,同樣是兩個人同樣必須終於伴侶,扯多P、扯人獸、扯人物都只是在混淆試聽,企圖塑造同志=淫亂的形象。現實中一夫多妻(像王永慶、小英總統家)、換妻俱樂部、結婚後外遇(像吳育昇、柯建銘)…這些亂七八糟的事異性戀夫妻都堂而皇之的做了這麼多年,社會對這些亂七八糟根本不痛不癢近親是為了下一代遺傳問題,近百年前近親通婚也還是親上加親,古代貴族也有兄妹通婚以維護血統純正,對同志而言,禁止近親只是一種倫理觀念,因為他們不可能產生下一代,這個問題一樣是用來混淆視聽用的,開放同志婚姻登記但一樣基於倫理限制幾等親內不可通婚即可成長過程一定需要父親就更好笑了,單親家庭、父親早逝的小孩都要生氣了,更不用說一堆鬼父家庭、父親家暴家庭出生的孩子,怎麼不去問問他們需不需要這樣的父親?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26 22:07:00
真的一堆人在模糊焦點..
作者: oliverroli (懶人)   2016-11-26 22:45:00
如果另立專法可以有跟修改民法一樣的成效,那為何不修改民法就好。更何況提出另立專法的人,根本連專法的雛型概念都沒有,而且立專法代表的意義跟這次活動的目的不同。我們是在追求「婚姻平權」,這是每個人該有的基本人權。專法則是在基本之上的額外福利。可是問題在於,連基本人權都沒有,是要如何增添額外福利?另外多人結婚或是近親人獸什麼的,這是典型的滑坡理論。現在是討論同性婚姻,不是多人結婚或近親或人獸。請你朋友不要混淆了。抱歉手邊沒電腦。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1-26 22:56:00
如果你覺得傳統婚姻違反同性戀人權 那雙人婚姻也違反多人婚姻人權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11-26 23:07:00
其實說到底,這根本不是邏輯問題我們先有感覺,然後才去幫這個感覺找理由所以談到同性婚姻,很多人會說別人的權利不應被妨礙那假設、純粹假設,有一對姊弟天天發生性關係,但是他們能夠100%保證不會懷孕,也就沒有優生學或亂倫問題了,但是能接受的人肯定不向同婚這麼多但是一樣的邏輯明明適用我們"感覺"同性戀沒差吧,"感覺"近親性關係不能被接受,所以各自幫他們找理由,即使有時說的牽強,但只要"感覺"不變,會因為邏輯不通就改變立場的還是少數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11-27 01:05:00
姐弟發生關係本身就是亂倫了,即使保證無法生育還是亂倫,先搞清楚什麼是亂倫好嗎?樓上樓上就是典型拉近親相姦來混淆同婚的例子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11-27 01:26:00
#1OEPh5-r這篇推文都討論2輪了,真的想討論想看一下吧只是想罵一罵我的話就算了套一句裡面推文說的,你認為近親性交不道德,就和基督徒認為同性婚不道德是一樣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11-27 02:59:00
真要拿近親結婚來跟什麼東西比較,應該也是質疑異性婚姻為何不包容姊弟婚吧,硬把同性婚跟近親婚拉在一起做比較,邏輯上沒有比較通啊你的例子:姊姊弟弟,不是一女一男嗎?那怎麼會是同性婚的範疇?
作者: tokusatsu (Chaser)   2016-11-27 03:21:00
現行法律為一夫一妻制 照你朋友的想法 那應該早就有人跳出來要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制了只是硬把這議題 套在同志身上而已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11-27 03:33:00
以個人情感而言我不認為近親相交是悖德,只要沒有權勢壓迫利害關係。然而倫常存在社會的意義,妳提供連結裡面的def大原po已經解釋得很清楚,同性婚姻相較之下是個很單純的問題,偏偏要拿有優生學跟繼承種種複雜問題的近親來混淆,實在很難懷疑你的動機很難不懷疑你的動機…>有漏字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11-27 08:03:00
我上面不是說了嗎,如果社會可以覺得亂倫不道德,為什麼不能覺得同性戀不道德?連結裡a0931884572大說的 "把思考方向只侷限在性向的問題 在該在性向中解決而忘了這其實也是倫常的問題 當你挑戰同性戀這個倫常到底能不能忽略過其他倫常問題? 以我現在的知識,我回答不出來"又優生學即是標準的先有感覺在幫感覺找理由,因為我們的法律從沒有特別禁止有遺傳疾病疑慮的兩人結婚或是性交我要說的很簡單,其實就是那些看似打爆護家盟的邏輯,其實也沒真的那麼厲害,我們只是直覺找了個立場,再來幫立場找理由,只是因為護家盟實在太爛了,才覺得我們好像很理性很有道理想要影射我反同婚也不用了 謝謝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11-27 09:34:00
國中時最要好的同學跟我說她(忘記是堂哥堂姐還是表哥表姐)哥哥跟姐姐結婚了,因為血緣太近所以法律不允許,一開始我嚇一跳因為聽起來真的很近,但家族很支持,就讓姐姐過繼給另一個親戚,最後兩人結婚了…我當時很驚訝問:那小孩不會要問題嗎?她說小孩聰明健康的很,我馬上就釋懷了…優生學的確不是最好的理由,法律關係也可以靠其他方式解決,只要這兩方面都解決了,倫常跟不道德也就解決啦。但是這跟兩個之前法律關係單純、沒有血緣關係的同性婚姻有關係嗎?除非想要結婚的這一對同志情侶本身還有另一層法律關係(例如:兄弟、父子)這一點就可以另外討論,因為還牽扯到在家庭地位跟權威性還有是否雙方真正合意,所謂的不道德是從這些地方而來。回到單純同性、但沒有任何法律關係牽扯的同性情侶,用近親不道德來扣他們帽子你不覺得很冤枉嗎順便說我覺得師生戀更加不道德,不道德的點來自於掌握學生成績學位的老師跟處於弱勢的學生,或是成長時期的學生對有權威老師的崇拜,這種上下地位不平等的關係,一但這些關係解除,原本不平等產生的不道德也就解除了還有透過仲介買賣的外籍配偶也是一個不道德的婚姻關係,不道德的點來自於人口買賣以及地位不平等產生的各種問題,像是家暴、虐待、強暴每一種不道德都有原因,你可以把近親關係中衍生的後代與繼承問題產生的倫常問題,跟只是單純同性但沒有倫常問題,這兩件事同樣視為倫理不道德,這不是在混淆視聽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11-27 11:12:00
到底何來混淆視聽,我可沒有說這兩個東西要一起打包通過或不通過...我在和yu大那篇也有提到,那要是沒有生育能力的兄妹想要瘋狂做愛呢?一層一層慢慢問下去,就會發現我們的邏輯並不嚴謹,都是感覺先驅,然後之後才開始找理由而且不道德又是誰定的呢?如果有人可以說近親性行為不道德,那為什麼護家盟不能說同性戀不道德?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11-27 15:09:00
誰跟你說感覺呢?我說的不道德在實質的厲害關係上在法律關係上,所以我說def大那篇其實講得很有邏輯,可能他對法律有專業,可以表達的很清楚,我反而覺得你在底下的推文是在把他講得很清楚的邏輯再打模糊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1-27 21:13:00
指定人簽你的同意書...看看前陣子那個跳樓的新聞吧現實就是,法律上你跟你的同性戀人沒有任何關係他一死,所有繼承的權利義務都與你無關不要說他的財產,你連他的骨灰都沒有支配的權利你連想幫他辦喪禮的權利都沒有不管討不討厭同性戀,我覺得結婚的權利該給就是該給近親想開放可以未來再討論,那個目前除了護家盟之外還沒有聽到很多需求的聲浪,原則上除了直系親屬之外未來有開放的念頭我也不會覺得好或不好,但至少目前為止在法律的保障上,一年見一次面的近親都比在一起30年的同性戀人有份量多了至於要談人獸戀的拜託民法好歹前10條看一看請先從有辦法讓動物普遍都能意識表示開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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