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委批法務部同婚修法態度保守 邱太三: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13 1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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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Yahoo
立委批法務部同婚修法態度保守 邱太三:牽涉許多法條
法務部長邱太三7日前往立院備詢,面對近日炒熱的同性婚姻議題,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批
評法務部,目前對同性婚姻的態度趨向保守。邱太三表示,若修改《民法》則是最簡單也
是最複雜的過程,因過去都以兩性為基礎立法,若要透過修改《民法》,則也需要修改許
多牽涉的條文,並不是僅僅修了《民法》972條就可以解決的。
過去法務部面對同性婚姻的提議,態度都趨向保守,而新政府上任後邱太三也曾表示將於
明年底提出《同性伴侶法》的草案。但因今年同運團體給立委施加壓力,促使民進黨立委
積極推動同性婚姻草案的進程,並趕著在今年底以前就將在立院排案審查同性婚姻草案。
蕭美琴批評法務部過去的態度保守,邱太三則說,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不管性傾
向都有追求幸福權利,而態度保守則是因為社會上需要有不斷的溝通跟對話的機會,讓更
多人理解,而且不同團體有不同的主張。邱太三進一步說,因《民法》當年是以兩性為基
礎而立法,若修改會牽涉到家、宗族等法律關係,像是戶籍法等等法條是不是要調整,修
改後會不會造成甚麼牴觸。邱太三表示,若要推動婚姻平權進度要快,就是直接立伴侶法
。(馮紹恩/綜合報導)
心得
一、「婚姻權」是指同性間與異性間一樣有結婚的權利,並在結婚後享有與異性間的婚姻
相同的配偶權利。
(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判決文認為憲法人民權利章中,並未明文列舉「婚姻權」,民法有
關男女雙方當事人才能結婚規定,是立法者就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維護所為價值判斷,並沒
有違憲疑義之處,也沒有牴觸「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
二、「伴侶權」是指在婚姻(不更動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之定義)之外併行的一套伴
侶制度,名稱上可能是「民事伴侶」(civil union)、「家事夥伴」(domestic partne
r)等,亦即同性戀者二人自主決定共同生活,而在經過一定法定程序如登記或公證取得
法定伴侶的身分後,享有法律所給予的法定權利
而承認同婚的葡萄牙,法國仍不允許同性戀者收養子女,去年通過同性伴侶法的希臘也禁
止同性戀者收養子女
去年有女同志伴侶遞狀請求依民法「繼親收養」小孩,但士林地院判決文認為,成年同性
伴侶可自由追求自己對性向的認同,但兩個孩子年僅三歲,沒有思考及選擇能力,將不易
面對的課題強加在其身上,恐造成負面影響,若認可本件收養,將使孩子成為輿論焦點,
不符其利益,將其駁回,後來最高法院也駁回定讞
就拿普世價值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來說
[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行,
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第3(1)條)
兒童有生命權及生存與發展的權利。(第6條)
每名兒童都應享有言論自由、思想、信仰及宗教自由,以及結社及和平集會的自由。
兒童有權享有最高標準的健康。(第24條)]
幼兒心理學家格塞爾曾指出:「失去父愛是人類感情發展的一種缺陷和不平衡。」心理學
家和社會學家所做的大量調查表明沒有父愛的家庭會嚴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孩子
性格心理的缺陷。
美國心理學家通過調查發現,那些沒有得到足夠父愛的孩子情感障礙十分突出,出現焦慮
、孤獨、任性、多動、依賴、自尊心低下、自製力弱、攻擊性強等行為缺陷的現象較為普
遍,甚至與成年後的不良生活習慣都有一定關係。心理學家據此提出了“缺乏父愛綜合症
”這一概念。
另外,哈佛大學一項研究顯示,父親對育兒的參與程度越高,孩子就越聰明。
美國心理學家埃裏克森在他著名的“人格發展八階段論”中就談到,兒童在出生至十八個
月時就要通過感官去領會世界,從母親的形象中去信任世界。如果他得到了母親的關懷和
愛撫,生理需要就得到了滿足,就會感到安全,從而對周圍的人也就有了信任感。但是如果
母親的關愛不夠,甚至沒有,孩子就會對人、對世界產生恐懼,充滿不信任,可見母愛對孩子
的影響至關重要。
研究指出就心理需求而言,孩子越小,越需要母親。在頭三年的養育中,孩子對母親的依
戀勝過對玩具的喜歡。精神分析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認為,母親與孩子這種獨特的關係是將
來兩性之間愛情關係的典範。嬰兒渴望母親的愛和陪伴是任何人都無法替代,是與他渴望
食物一樣強烈。只要母親消失在孩子的視線中,他會產生強烈的憤怒和失落感。所以,將
孩子托給保姆或親戚養育,這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
研究顯示,一般來說,母親偏重于生活和情感,父親偏重于精神和心理;母親強調穩定,
父親強調創新發展;父親傳遞給兒子的是堅強、勇敢、承受力強等陽剛之氣,母親傳遞著
細膩、呵護、富有同情心等陰柔的一面。兩者相輔相成、共同作用,才造就了孩子健全的
心理素質。相反,如果過分地強化或弱化某一方面,都將影響孩子的心理成熟和性格完善

同二代Katy Faust :從兒童權利及福祉反思同性婚姻
https://youtu.be/Oy4tnK0GnXk
她的意思是父親能給的愛跟母親能給的愛是不可互相取代,所以同性家庭收養小孩對小孩
不公平
台灣單身收養無血緣小孩很難媒合,有錢也不行呢!單身但是比許多夫妻有錢的很多呢!
單身的人很多不管是在經濟還是親職能力都比許多夫妻或同性間好很多,但很少人抗議這
是歧視,法院應該大量給單身的人收養無血緣關係小孩!
國內法律沒有規定單身者不能收養。透過收出養專業團體收養孩子時,由於出養人多半希
望孩子能在具雙親角色的家庭中成長,所以期待上會以有婚姻者優先。一定是出養人預社
立場歧視單身者與LGBT!
同性戀跟異性戀在愛情互動跟擔任的家庭腳色一定是一樣的!
一定是邱太三錯了預設立場太保守守舊了,對LGBT假友善!
#同性伴侶法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1-13 11:39:00
難得心得比轉貼內容多的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6-11-13 11:48:00
夫妻改成配偶而已,試問有什麼異性戀配偶享有的權義同性戀配偶不能享有?兩年前立委質詢時法務部就說要研擬要配套云云,結果研擬個兩年也沒看有什麼進展,說實話就只是藉口而已。
作者: cat0429 (momo)   2016-11-13 11:48:00
其實很多異性戀家庭的父母,也是完全失去能的,我在這種家庭長大,因此認為同性婚不是問題,重要的是父母的性格。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3 11:51:00
所以離婚的父母都沒資格扶養幼兒?還是異性戀的父母都非常適格 網路上看到網友po文說自己是偽單親那一定是同性戀吧 到底是真的不適合 還是為反對而反對?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3 11:53:00
...有沒有父愛或母愛是看雙親態度,不然我雙親健在,小時候一點父愛或母愛都沒感受到。
作者: sweetgold (甜甜金)   2016-11-13 11:55:00
怪法務部超好笑,他們保守你立委不會提完整法案直接過?是只會表決領錢逆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13 11:55:00
mikami1027邱太三立場也不是要讓同志不能結婚阿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3 11:56:00
啊我又對這id認真惹
作者: andyfc1 (暗房幽靈)   2016-11-13 12:30:00
翻譯:怕麻煩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1-13 12:38:00
之前伴侶盟多元成家裡就有退伴侶法專法了呀 你支持了嗎?沒有!只有把專法抹黑成濫交法案我不知道你這種人 到底把我們這樣交往忠誠交往16年的同志couple的命當作什麼了?基督教天主教很偉大?可以把同志的命 同志的人生 這樣玩弄在股掌間?這裡是臺灣!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13 12:47:00
樓上把我黑成伴侶盟!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1-13 12:58:00
……我浪費生命了 秋天是發病的季節我竟沒注意到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1-13 16:44:00
真是滿滿的性別刻板印象呢又來一個男人是陽剛女人是細心溫柔的調調嗎?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1-13 20:39:00
白痴立委以為修一條就好啊~反正幾乎沒唸法律要如何期待他們有腦呢?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6-11-13 21:32:00
男女不用模仿抄襲同性家庭更不需扮家家酒扮婚禮就會是真正的婚姻,就如同唯獨只有鳥類所築的鳥巢才會永遠都是真正的鳥巢一樣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6-11-14 00:05:00
我是覺得修法的時候謹慎一點比較好,因為法律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影響來影響去的,可能直接把德國的伴侶法拿來用,立一個新法會比較快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4 06:52:00
最好是會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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