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苗博雅:當你心中只有校譽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1-08 22:16:58
為了避免被說是斷章取義,請讓我引用全文
※ 引述《biboga (逼波嘎)》之銘言:
: 專欄的格式和篇幅都有限制,話講得比較委婉(http://goo.gl/GN5qs3)。有些人很用心的留言了,在這裡就用更通俗的方式回應,兼再講一次。
: 先摘要三個重點:
首先,苗博雅因為有限制而採取的比較委婉說法如下
「中山女高校方與台北市教育局,甚至正式發出新聞稿表示「演員身穿
繡有本校校名之制服,演出內容嚴重損害本校清譽。」「亟盼該MV製
作團隊立即下架該片,並公開致歉,以正視聽。」
中山女高不滿的新聞傳開後,倒是讓社會大眾看到了校園霸凌之外,
另一個嚴重問題:納稅人投入大筆稅金養大的公立明星高中,竟然內建
只想到自己的玻璃心?」
斷章取義校方的聲明也就罷了,更直指校方內建玻璃心
而這樣還是她自稱比較委婉的說法
我是認為她還不如直接說北一女就是看不起中山還來的有種些
: 1. 感受跟權利是兩回事。
: 2. 中山女高校方公開聲明要求他人道歉下架的理由,非常不充分。
: 3. 當公立明星高中無法展現比其他學校更優異的表現,就是在坐實批判
: 升學主義者的說法,社會就更沒有理由做特別的投資,或給予其特殊
: 待遇。當然該校最終也不會有特別卓著的名譽。明星學校的墜落,不
: 是因為拙劣的創作,而是享有特殊資源,卻拒絕追求更深刻的思考、
: 自省、批判。
: 正文開始:
以上廢話
: ——
: 「有人感到被冒犯耶,你不在意不代表別人也不在意啊!這種心態是不重視
: 別人的權利!」
: 感受跟權利是兩回事。感受不須要道理;但主張自己有某種權利因此要限制
: 他人的權利,需要論理。
我們拉回事情的源頭
這件事說穿了,不就是MV導演主張自己有創作的權利,因此侵犯了中山的商標(權)
而中山因為這樣的舉措感受到被冒犯、進而出現捍衛自己權利的舉措時,為什麼
在苗博雅的口中就變成了
「感受與權利是兩回事」?
: 正是因為重視「每個人的權利」,除了承認表達不爽的言論自由外,也要認
: 真去檢驗中山女高校方要求道歉下架所提出的理由。
只檢討中山,而不從源頭探討,很難讓人不認為苗博雅認為創作者有無上權利
去侵犯他人!
而他人因為這樣所受到的權利侵害其實都只是為了表達不爽,都應該逐條審視。
身為創作者,我只想跟你說「拜託,創作者沒這麼偉大好唄!」
: 你有權利感到受辱、悲傷、被冒犯,你也有權利表達你不悅的感受,這都屬
: 於你的個人自由。但:
: 如果你不只是在表達自己的感受,而有更具體的訴求,要求別人因應你的情
: 感受創而做出某些行動,例如道歉、收回某種言論、將作品下架...等,你所
: 主張的就不只是你個人的自由,而牽涉到他人的自由。
受害者可以表達悲傷、難過、不悅
但是要向加害者提要求可是牽涉到加害者的自由的喔
妳知道廢死為什麼這麼討人厭嗎?
因為永遠都在檢討受害者保護加害者啊!
: 此時,若議題是有公共性的,那整個社群就會開始檢驗,你提出的主張是否
: 有足夠的強度(正當性),得以讓他人的自由因你的感受而被限制。
最早是侵犯了人家的權利
然後討個公道變成因為「感受」而限制他人
真是吳鳳接鬼的詭辯程度
是啦是啦,先侵犯他人自由的人最大咩,我們應該要檢討社會、內省自己,一定
是因為中山做錯了什麼,才會被人拿來當惡意的標靶。
這不對吧?
: 你有不爽,盡量講,這是你的權利。但你要別人閉嘴不准講、要別人道歉下
: 架、要限制他人的自由,那就要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是法律上的、倫理學的
: 、社會學的,總之,要有個好理由。
理由有,只是苗博雅小姐故意裝瞎看不見
: 議題本身涉及公共事務時,你也要接受公眾檢視你的理由。
: 例如:從現有的各項證據看來,同性婚姻的確嚴重冒犯某些宗教信徒的信念。
: 護家盟對神的認同,比公立學校對制服的認同強多了。這些信徒有權利主張他
: 們的感受被冒犯、他們的世界觀不被重視、他們的價值觀被貶低、他們的神被
: 褻瀆。
: 但若要以這些理由來限制他人的平等權(禁止同性婚姻),那麼,要被談論的
: 就不會只有這些信徒的感受,而會進入兩種不同價值的對話,以及最終社群做
: 出利益衡量,決定哪一種價值要優先被保護。
: 又例如,對網路上的嘲諷言論不爽,可以表達不滿、可以批判,但如果要主張
: 「只要提到特定關鍵字的都要公開道歉、下架、自D」,就要有更健全的論證
: 和理由。
: 當護家盟的訴求牽涉到他人自由時,不會因為其主張「我有權利表達我被冒犯
: 的感受」,就免於被輿論檢驗其論理是否正當。
: 當強國網民的訴求牽涉到他人表現國家認同的自由時,不會因為其主張「我只
: 是在捍衛我受傷的民族情感」,就讓其行為免於被批判。
: 「我感覺受傷了」並不是「所以你要按照我的訴求做」的王牌,也不是「我不
: 須要被檢驗」的豁免保證。你有權利表達你的感受,社會大眾也有權利檢驗你
: 要求別人道歉、下架的理由是否正當。
「我感覺受傷了」,是中山校友、學生的說法
校方要求下架,是因為侵犯到了中山這個商標
即便校方的聲明寫的再爛,這個前提都是在的
苗博雅所謂的「檢視」,說穿了就是:「文筆不好的人就去死一死吧!」、「不
懂媒體操作被婊活該哈哈哈。」
: ——
: 我的文章,並不是主張「你不該有負面感受」,而是「校方以這樣的理由要求
: 他人公開道歉、作品下架,正當性不足」。
因為你把校友(學生)與校方聲明混為一談當然覺得正當性不足
: 當我們講到嚴重的歧視性、仇恨言論時,有人會指出這樣的言論不妥、有傷害
: 性;也可能有人會提出要求發言者道歉或創作者修改作品的訴求。然而,訴求
: 是否有足夠的正當性被社群認可,取決於是否能成功證明:這些歧視性或仇恨
: 言論,除了傷害某些人的感情之外,還會造成更重大的公共利益損害。
所以如果針對苗博雅個人散發歧視性、仇恨言論,除了傷害苗博雅個人感情外
不會造成更重大的公共利益傷害,我們就能這麼做嗎?
這種針對特定對象的惡意,本身就是霸凌的行為
我們居然要先證明他除了傷害某些人感情外,還會造成重大公共利益傷害,才能
要求他收回惡意?
我彷彿聽見霸凌者說:
「唉唷只是弄你一下,除了你又沒傷害到誰,你幹嘛這麼認真啊?」
: 例如,有些歧視性言論除了聽起來難聽,還會讓社會上原本就已弱勢的人們更
: 難翻身;仇恨言論除了難聽,從歷史經驗看來,也可能激化進一步的暴力犯罪。
: 如果是以「有損名譽」為由,就需要具體舉證名譽如何受損,己方社會生活所
: 受評價如何遭受貶損,否則還是和泛泛地說「我不開心」差不多。而公務機關
: 或法人的名譽權保障,內涵和也和一般自然人有所不同。
: 沒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只因為自己覺得不爽,就要求他人必須改變看法、改變
: 行為,典型的嚴重症狀就是強國玻璃心。
: 簡單來說:要求公開道歉、下架是對他人自由的重大限制,我們有什麼好理由
: 嗎?
前面回過,懶得跳針
: ——
: 《戀我癖》MV有沒有值得批判的問題?當然有!文章裡都有略提到,操作女性
: 心機重愛霸凌的刻板印象、廉價的操弄太妹和胖子的符碼、淺碟的「愛自己」
: 矮化霸凌受害者的需求...等。這些主張都可以進一步發展出該MV可能造成更多
: 負面效應的論證,進而強化要求製作者反省的訴求。
: 而中山女高校方的選擇,是最薄弱的論點:「損害本校清譽」「畫面內容違反
: 善良風俗,演出霸凌畫面讓社會大眾不舒服」。
簡單的說,當個被害者要姿態優美、邏輯清晰、關心社會議題、能夠一擊中的,才
能獲得苗博雅認同垂青
什麼?你做不到?
那你就吞下去啊,笨蛋是沒有反抗的權利的唷。
: 一部MV就能得證損害本校清譽的結論嗎?這部六百多萬次觀看的MV有損害師大
: 附中清譽嗎(http:/goo.gl/3Exo3b)?如果沒有,那為什麼《戀我癖》就有?
: 舉這個例子,不是要你「不准在意」,而是當你以名譽受損要求對方下架道歉
: 時,至少也該就名譽受損做確實的舉證。
先不論兩片的拍攝手法與惡意含量
最簡單暴力的--「這部六百多萬次觀看的MV」不夠有名啊
不然五月天為什麼會被釘?
也沒看妳出來說台大好可恥怎麼可以釘人。
(當然,因為台大教授說的是五月天侵權。但這又回到:反正不善應對的笨蛋就
乖乖吞下去的迴圈了)
我是很難理解一個自稱熱心公眾事務的人一直揪著校方那份不夠聰明的聲明翻來
覆去要校方給個充分理由,卻完全忽略最根本的問題就是該MV侵權了
: 畫面內容讓人覺得不舒服就要道歉下架,難道中山女高校方兼具過往威權時期
: 新聞局的功能嗎?
: 費了這麼多心思培養的明星學校,校方要求民間創作者道歉下架卻講不出好理
: 由,社會對公立明星高中的投資真的物有所值嗎?
咦?社會對明星高中的投資跟校方的反應為什麼能劃上等號?
: 維繫公立明星高中需要很大的社會代價喔。
: 不只是大筆直接投資的稅金,還要維繫用以鞏固升學主義的各種制度。升學主
: 義是會吃人、會殺人的,用考試捧出會考試的好學生的同時,有更多不適合考
: 試的學生被默默犧牲、扼殺。只為篩選出讓會考試的國中生能夠享有更特別的
: 待遇、享有更優越的補助。
喔喔喔原來職技體系不健全也是明星高中的錯了
: 社會知道升學主義有害,但還是很多人認為公立明星高中是不可或缺的。因為
: 這些人相信,這些會考試的學生都是優異的,投入資源栽培後,會來會成為帶
: 動社會前進的力量。
: 同時,也有人很尖銳地批評,升學主義下成長的菁英們,在溫室裡養成了自命
: 不凡天之驕子的心態,反而更看不到社會的苦難、陰暗。掌握權力和資源後,
: 大部分都是為了自己服務、鞏固自己的競爭優勢,不會帶來更多的公共利益。
自我介紹?
: 如果社會真的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至少也該有點像樣的回報。例如,培養出
: 一群更願意為社會付出的人、願意用自己的資源營造弱勢者生存空間的人、一
: 群更常為別人著想的人。
但我覺得苗博雅的言論就是笨蛋去死,笨蛋活該啊,誰叫你劃錯重點,寫不出像樣
聲明。
更何況,這件事情到底跟什麼培養為社會付出的人等等點點的有什麼關係?
: 「難道本校連像普通人一樣表達不滿的權利都沒有嗎?為什麼本校一定要有深度
: 、有高度?」
: 你當然有,你有完全的權利活得像個普通人,你有拒絕更深一層思考的權利。
看,笨蛋去死的言論又來了
「表達不滿權利的普通人是不會更深一層思考的
像我們會深入思考的,才不會不滿呢!」
如果你不喜歡被人貼標籤,不滿、不快、生氣這些反應需要符合你的想像?
為什麼有這些反應的就是拒絕更深一層思考?
簡直有病!
: 但當你的學校及其培養出的學生表現得很普通,僅有平均(或以下)的思辨能力、
: 對追求學識或思考沒有深層的熱情、對社會也沒有特別的付出,那麼,這個社會
: 就沒有必要以大筆的稅金維護會吃人的升學主義,沒有必要對你的學校有特別待
: 遇,沒有必要認為你的學校比其他不會考試的人的學校更值得優先投資。
所以這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我真的覺得妳就直說「老娘北一就是看不起中山」,會比這種遮遮掩掩的態度好
: 拿了身為升學主義受益者的好處,又覺得不用證明自己的確有卓越的能力,也不
: 需要有更深度的思考、批判、反省能力,那打破升學主義、拒絕給明星學校特殊
: 待遇,也只是剛好而已。你的學校,相對於其他學校,也沒什麼特別值得保護的
: 校譽或榮耀。
同上嘍
: 中山女高校方的新聞稿一面強調「本校清譽」「119年以培養國家女性人才與倡
: 導優質學習文化著稱,119年來培育國家女性英才無數」,展現自命不凡的姿態
: ,但實質的說理內容卻乏善可陳、充斥威權遺緒,當然讓人懷疑這股優越感哪來
: 的?社會的投資CP值在哪裡?
我真的覺得妳就直說「老娘北一就是看不起中山」
我覺得校方的聲明不夠好,但校方提到的辦學心態與成果被連結成威權遺緒,我也
很懷疑這是怎麼連結起來的?
怎麼看都是用這個批評中山的比較有優越感啊
: 覺得不爽,可以一直講、一直講、一直講,這是你的權利;你要批判他人操作
: 刻板印象、見識淺薄、MV很爛、藝術價值低落,都沒問題,都是合理評論的範圍。
: 但要限制他人自由,要人道歉、下架,又講不出個好理由,只重複「我聲譽卓著
: ,你毀我名譽」,那就不禁令人困惑,社會還有什麼理由繼續餵養這樣的優越感呢?
(攤手)我們來看看誰有優越感吧
在苗博雅第一篇「委婉」的文章裡提及
「這次引發風波的MV,有一位身著深綠色制服的女孩加入霸凌者的行列,也沒讓
人以為北一女中的學生課後都跑到中山女高去打人」
北一好蚌蚌,都沒像中山一樣玻璃心
然而,在MV裡那件「深綠色」制服的畫面是這樣的
http://i.imgur.com/GiF4JHf.jpg
一個堂而皇之的秀出校名,一個遮遮掩掩到我覺得我色盲了
居然能夠相提並論呢!
我真的覺得妳就直說「老娘北一就是看不起中山」吧
作者: sean3378   2016-11-08 22:32:00
作者: TrueRhyme   2016-11-08 22:38:00
推薦這個翻譯蒟蒻,比本文還好懂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11-08 22:40:00
她的邏輯跟夏林清"別輕易踩上受害者的位置"有87分像導演MV侵權,但受侵害者不可以表達自己受了侵害,並主張權利因為妳們拿了國家資源,因為妳們不配!但是瑞凡,他們臺大也要五月天下架MV呢 >.@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11-08 23:01:00
作者: melodycs (小俠女)   2016-11-08 23:08:00
中山女高四字是否有商標權可能有待商榷。我目前想到的是侵害人格權(法人)或是普通民法的侵權行為。因為學校不是公司所以我在猜應該沒有商標(商標須註冊)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1-08 23:10:00
其實蠻多學校都有校名暨商標授權使用辦法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1-08 23:11:00
呃...我廢死但我不支持苗關於這次的回應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1-08 23:13:00
但不管是哪一項,我想侵權行為都是確定的。法律人卻故意忽視這一點真的很噁心
作者: melodycs (小俠女)   2016-11-08 23:14:00
大學都會有,不知道中山有無?喔因為他是政客阿~經過這件事某瞄在我心中已經跟一般政客類別的人了。就是要選票阿,畢竟中山人數少。跟90或是是導演站一起粉絲比較多票比較多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1-08 23:18:00
那樣的話我覺得她真是選錯客層了XDDDDDD要製造自己高冷理性形象卻又想要普羅大眾選票都沒發現矛盾
作者: melodycs (小俠女)   2016-11-08 23:19:00
推u大,她這次跟夏林清發言超像的。請不要踩上一個受害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6-11-08 23:20:00
如果mv把中山變成同志,她不翻桌開座談會才怪www
作者: melodycs (小俠女)   2016-11-08 23:20:00
者的位子、這只是創作自由的流動、妳們這樣很不尊重廣大的粉絲
作者: Pocketsun   2016-11-08 23:26:00
非法人團體也會有名譽權被侵害的問題。查查就知道了。
作者: duckching   2016-11-09 00:32:00
推翻譯蒟蒻XD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6-11-09 00:37:00
整篇文章檢討mv字數:125字。檢討中山校方字數:2754字。檢討受害人跟X林清87%像
作者: leo1107ss (ISUE)   2016-11-09 03:38:00
其實可以乾脆不理她....當沒聚光燈時,她說的話就沒用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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