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責任制範圍

作者: Cyrene (高瘦宅)   2016-11-02 11:40:47
大家好~
今天有事想請教卻不知發在哪個版?
不能發我會刪除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
媽媽有天上班兩小時身體不適便請假回家,
剛剛人資打給她說這樣不算薪水。
她的說法是因為媽媽是店長,
去那兩小時屬於店長責任範圍,
而且若該店有達成目標業績店長有額外獎金。
但獎金也不是每個月都會有啊……
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謝謝大家!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02 11:42:00
不爽不要幹Zzz
作者: Crucifixion   2016-11-02 11:42:00
不合理,沒想到台灣已到還要懷疑合不合理地步
作者: ppc ( )   2016-11-02 11:43:00
不合理 但可惜社會就是充滿不合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1-02 11:43:00
彈性工時,但你媽可以請病假,可是公司可以解雇;公司Win!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6-11-02 11:44:00
父權壓迫
作者: mj2124 (CL)   2016-11-02 11:52:00
可扣二個小時的薪水,以病假計扣半薪,多扣的違法,媽媽滿一年了嗎,滿一年有特休7日,請特休不扣薪責任制也有特休 沒給違法喔
作者: Cyrene (高瘦宅)   2016-11-02 11:58:00
明白了。謝謝大家和m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