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tonashi1003 (Cornelia)》之銘言:
: 妳好,先跟妳生日快樂。撇除生日還以為是我朋友發文咧……
: 看了一下推文發現居然很多人不知道身分證要隨身攜帶,
: http://i.imgur.com/HJS7VIT.jpg
: 如上圖所示,根據 戶籍法 56條 ,身分證應隨身攜帶, 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 戶籍法 56條 ,身分證應隨身攜帶, 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 戶籍法 56條 ,身分證應隨身攜帶, 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 麻煩跟妳媽講法律!!不然妳可以抱緊處理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不用謝,別讓自己的權
益
: 睡著了。
: 都20歲了,沒身分證妳平常遇到盤查臨檢出入換證買票買R18的東西買酒買菸買……以
下
: 省略五百條,是要怎麼辦啦?妳生日去店家消費優惠要怎麼確認身分?
: 有護照的話還好,但身分證還是很重要喔。
: 晚安。
如果原原po媽媽也懂戶籍法,知道這個規定根本沒有罰則
而問「戶籍法第56條第1項有罰則規定嗎?」
請問接下來怎麼辦?該怎麼回答?
另請問如果原原po報警,倒楣的到底會是誰?
而且除了身分證 駕照也可以當證明文件吧
原原po與其向父母嗆一條無用的法律規定
不如直接好好的跟父母溝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