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6-10-20 22:49:2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2ByRJB ]
作者: ott (ot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時間: Thu Oct 20 20:56:57 2016
事情已經過了 碰到了 也就認了 之後沒事的話 也就這樣算了
感謝 大家的關心 讓我很窩心 好像也發揮了一些效果
這之前我對警察 也沒有什麼壞感
就簡單的敘述一下的我的說法
單純就是 我當時翻行李想拿錢買票
然後有個警察過來 跟我要 身分證 我身分證沒帶
因為我還在忙 我感覺他的口氣不好 就好像被當壞人看待
所以 我就拒絕他的要求
後來另外兩個警察 就過來
跟我要 身分證號碼 我說我忘了
然後有一位警察就說要照相 我就說 你想要照 你就照阿
但是 他說的照相 是要你靜止不動的讓他照
這個我不明白 所以 我就自己還做自已的事情
然後有一個就說這一定有問題的 要把我帶回去警局
就是這樣拉扯 我被從車站 拖到 車站外
我也不是一開始就辱罵警察
我當時是很氣憤 被這樣對待 就說出他媽的
也沒針對任何人
因果關係 要弄清楚 我不會無緣無故的去得罪警察
他就說我辱罵警察 妨礙公務
就被上銬 帶到 保五大隊
後來 准我打電話 給親友 我就是哪時發的文
然後手機又被沒收
然後 就問我同不同意 夜間偵訊
我搞不懂 之間的差別
既然 你問我 我就是說 不同意
然後就開不同意夜間偵訊庭
就是說我不同意 夜間偵訊
後來 網路 po 文的事情 警察局知道啦
警察 態度 改善很多
哪個警察 建議我 開偵訊庭 就可以 移送到 大同分局
大同分局 有拘留所 有棉被 可睡
我同意了 開完偵訊庭 後 就到大同分局
收集指紋 照犯人照 正面 右邊 左邊
然後就到拘留所 跟另外一位室友 一間
第二天 早上八點 起床 又到 偵查大隊候命
十一點出發到了士林地檢 檢身室 搜身完畢
又到集合點 等候 開庭
開庭 法官問些問題 然後 就簽名可以回家啦
以上是我的說法
純粹以我的立場和想法 其他人還有其他看法或推論
我也不想辯駁 就這樣 老魯蛇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ott撥電話給我,剛剛已經被放出來了,
: 他回去以後會用他自己的電腦上來跟大家報平安,
: 他說他在翻的是自己的行李在裡面拿自己的物品,
: 員警口氣不好,他不願意被臨檢,情急之下說了一句他媽的,
: 警察就帶走他控告她妨害公務,
: 詳細過程由他自己上來說比較清楚,
: 他也感謝大家的關心~
: ※ 引述《CHojo (敵名 緒除)》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APPLE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60歲張姓男子,昨天下午5時許,在台北轉運站購票處旁柱子旁,打開自己行李箱準備拿
: : 錢購票,由於不斷翻動行李箱物品找自己的錢放在哪,引起巡邏警員注意,上前盤查身分
: : ,不料張男拒不配合臨檢,表示「我只是在找零錢而已!你們憑甚麼看我身分證」,隨後
: : 不斷以「他X的」辱罵警員,盤查警員表示,只是盤查一下身分而已,張男仍不配合,還
: : 不停辱罵,遭警以妨害公務帶回隊部偵辦,就在警員欲上銬時,男子不服,大罵警員「幹
: : !」,還在大廳失控大喊「救命,警察欺負人!」還要旁人報警,盤查警哭笑不得的表示
: : 「我們就是警察」隨即被帶回隊部偵辦。
: : 警方表示,台北轉運站出入份子複雜,旅客行李遺失事件層出不窮,由於張男蹲在柱子旁
: : 不斷翻動行李中的物品,讓巡邏警員覺得可疑,才會上前要張男拿出證件盤查,不料此舉
: : 讓張男不悅,認為受到警員刁難,因而不斷以不雅字眼「問候」,雖經制止仍不聽勸告,
: : 最後才將張男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突發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20/971586
: : 5.備註:
: : 尚無影片
: : ott應該是明明只是在翻自己行李卻被查身分
: : 不爽罵了髒話就GG惹
看阿伯滿可憐的
好好買個票也有事情
阿伯在去年擔任過此板板主
希望眾板友能幫忙打個氣
有聽說偽娘和K少有出面幫忙了
希望阿伯能順利度過難關
如果阿伯所說屬實 買個票被當成可疑份子還真的讓人滿不爽的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10-20 22:51:00
請記得修推文補心得 還有這跟本版的關係是?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6-10-20 22:53:00
女板啥都能發 而且ott是前板主 雖然以前討厭他 不過知道ott是個阿北後 只能敬老尊賢惹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10-20 22:56:00
啥! 阿北是前板主!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10-20 22:57:00
原來是這樣啊 不過心得要60字以上喔@@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10-20 23:01:00
阿對吼靠 ott是前版主 當吉祥物當到我都忘記他前版主了
作者: jauyuu (啾)   2016-10-20 23:03:00
60歲阿北上PTT管女版,感覺好強
作者: aprilee (艾波李)   2016-10-20 23:07:00
昨天看到ott發文說他被上手銬 而且本人竟然是阿北 覺得被嚇到惹
作者: rockday (溫柔的藍色潮汐)   2016-10-20 23:10:00
ott是前版主!
作者: Tsukushi ( )   2016-10-20 23:21:00
原來是阿伯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6-10-20 23:23:00
ott是阿伯?????????????!!!!!!!!!!!!!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6-10-20 23:27:00
遇到警察本來就該乖一點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6-10-20 23:36:00
不要長得賊頭賊腦不就好了
作者: tt6380 (simst活該被女友甩 好爽)   2016-10-20 23:48:00
好誇張 他60歲了@@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6-10-20 23:51:00
ott還當過女版版主!!!!!!好難想像..................
作者: minami77 (南)   2016-10-20 23:54:00
啥!是前板主!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6-10-20 23:57:00
為什麼當過女板板主 就一堆人看到名人就投了啊zzz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10-20 23:59:00
會使用PTT的年齡層真是驚人的廣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0-21 00:08:00
ott發文機器真相-60歲張姓男子 給推XD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0-21 00:14:00
阿伯支持你呀
作者: jamesiris (hi)   2016-10-21 00:48:00
竟然是60歲阿伯...
作者: bluecat5566 (少冰半堂本剛)   2016-10-21 01:09:00
Ott比我爸媽還老......
作者: s902313 (松鼠珊迪)   2016-10-21 01:43:00
忘記自己身分證號碼?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6-10-21 02:17:00
阿伯也不可以亂罵人喔~這是做人的態度跟基本道理別討拍了
作者: Nnninmg (白目不是病)   2016-10-21 03:03:00
阿伯!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6-10-21 04:57:00
機器人是阿北0.0
作者: joe9211 (愛咪桑)   2016-10-21 06:54:00
這阿北就是三寶啊 先指對方口氣不好 在來不配合 在大喊警察打人 可以打電話給親友拿身份證 卻上網po文當弱勢的一方 依媚說的不錯 操弄鄉民真的是很簡單 科科科~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6-10-21 09:08:00
真的…自已不配合怪誰?
作者: sk54869 (chuchu)   2016-10-21 09:39:00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只要合理懷疑或有事實足認有犯罪之虞,本來就能依法盤查,對方不願意配合提供足資辨識身分的資料可依法帶回勤務處所查證身分,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ott抗拒盤查,甚至出言辱警,已經涉嫌妨害公務,不懂為什麼還有人一直替他辯駁
作者: pomyopnion (四季)   2016-10-21 09:44:00
覺得60阿北這身分特別讓我發笑XDDDDD
作者: TOMOMI (浮生若夢...)   2016-10-21 10:51:00
我以為是推文機器人(誤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10-21 14:27:00
Ptt的年齡層好廣唷!! ott竟然60惹!很快婚姻版要從媳婦版變婆婆版了
作者: smin7073 (老M)   2016-10-21 17:37:00
活該~被關剛好
作者: mayuka   2016-10-21 22:00:00
就是形跡可疑啊 配合一點會鬧這麼大 剛好而已還討拍= =
作者: catcoo (貓哭)   2016-10-21 23:06:00
笑死,難怪ott之前發文都那麼奇怪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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